“在记忆里回味曾经的沧桑,在记忆里寻找历史的辉煌,中国记忆,沉淀的是千年的精华,积聚的是前进的力量,”这是观众对央视播出的《中国记忆——文化遗产博览月》电视节目的观感。申遗之外,我们看到了比申遗更重要的:回归文物保护的长远利益。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文物”到“文化遗产”的历史性转型,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文化遗产的内涵逐渐深化,注重其历史传承性和公众参与性;文化遗产的保护领域不断扩大,并列入整个国家的视野。近年来,我国在切实执行《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增强保护意识、改革保护体制、制订相关法规、建立监测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上又做出新的努力,世界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很大进步。“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广泛开展,世界遗产保护法规、规章的确立,使文化遗产保护从专业名词上升为社会性的话题,世界遗产保护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入人心。
然而,彻底改变一些地方对于世界遗产“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还需时日。一个地区拥有世界遗产,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作为当地政府,要从体制和力量上加强世界遗产单位的管理,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的投入,教育民众、协调各方珍惜和爱护世界遗产,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世界遗产的安全。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是有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的。20世纪60至70年代,由于大兴水利和旅游业的兴起,大量的古迹遭到破坏。为保护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公约规定保护的对象是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公约中提到的“文化遗产”只包括“文物”、“建筑群”和“遗址”三类,显然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直到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做了界定,对它所包括的范围也进行了确定。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截至2009年9月17日,已有116个国家加入,表面国际社会已就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达成了广泛共识。中国在2004年加入了该公约。
在如何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方面,世界各国一直在进行不断地探索,中国政府在学习借鉴他国保护措施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法,自2003年初“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启动,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上了全面、整体性的保护阶段。
与此同时,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加紧了步伐,特别是立法保护进程加快,200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形成。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6年10月,文化部发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云南、贵州、广西、福建等多个省、自治区也分别通过了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迈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和实施的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满足人们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为了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良好传承,自2006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对除昆曲以外的28个项目投入专项资金达4485万元(昆曲有专项保护资金),自2008年起给159位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拨款8000元。各地财政大多也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例如浙江省在“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专项资金。中国政府还将为传承人提供开展传习活动的必要场所,资助他们开展授徒传艺,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的鼓励方式,以期培养更多的后继人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往都有“每两年一次、每次每个国家报一项”的限制,今年放开了这一限制,才使得中国、日本、克罗地亚、韩国等国家有机会入选多项。面临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现代交通的拓展,信息时代的来临、旅游业的高度繁荣以及武装冲突等现状,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处境艰难,很多正面临消失的危险。今年,项目申报限制的放开既表明了联合国对世界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体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紧迫性,任务的艰巨性。
我们将某一遗产项目申报列入“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名录”,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该项遗产。应该说申报是手段,保护才是真正的目的。29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名录,既是国际组织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和彰显,也意味着我们要肩负起更大的保护重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不仅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其意义正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点点滴滴中凸显出来。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传承与保护它们的同时,还要要采取正确的手段对之进行丰富和发展。比如在谈到对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时,著名作家王蒙先生就提出:一是要提高和丰富我们传统节日的文化含量,要把传统节日和某些群众喜闻乐见的风俗联系起来,还有就是要改善和提高传统节日的饮食文化。抢救留存是一种保护,丰富与发展也是一种保护。对那些可以丰富与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无妨注入一些新鲜的血液,使其适应当代大众的文化需求,或许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长远的保护。
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人类罕见的且目前无法代替的财产,其价值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唯一性。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必须和世界接轨。世界遗产给我们的,应当是精神与物质、经济与文化的传承与影响。我们在感受世界遗产魅力的同时,还应该感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那就是要钩沉历史文化,继承文化遗产,在守护遗产的同时,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