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是教育工作者通过创设适合受教育者品德成长的环境,开展有利于他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从心理学角度讲,思想道德教育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一种道德的形成,从道德认知到道德情感,再到道德行为、道德习惯,最后才能形成比较稳定的道德品质。德育过程主要是德育对象自身在道德等方面的不断建构。如果学校德育只能在学生个体道德形成的外部起作用,而对学生心灵世界无所触及,那么就不能起到唤醒、激活与弘扬个体道德潜能中积极的、建设性的因素,因而也就难以实现其道德建构与提升。针对我国学校德育过程对德育对象考虑不足、德育对象主体性发挥不充分这一主要问题,我们必须改革既有的德育方式,以拓宽德育途径。
一、要学会审美——内化道德规范
道德内化是人的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它指通过一定的道德理论、道德规范或道德观念作用于学生,使他们产生身心的某种影响和需要,使其不仅真诚地信服、接受和遵守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而且自觉地将社会要求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纳入自身的品德结构中,变为自己的观点和信念,成为支配、控制自己思想、情感和行为的内在力量的过程。通俗地说,就是学生对德育的要求入耳、入脑、入心,从而变成自己的行动。
知识是形成品德的基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忠、孝、诚、信、礼、义、廉、耻”,代表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价值取向。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发展。它既是一种道德规范,又是一种道德意识和理念。我们要通过生动活泼、为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社会价值引导与个体价值建构有机统一起来,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学习、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的实践,一点一滴地转化为学生的内在品质。尽管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迁,但这些传统美德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人类的普遍道德并不相违背,它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对人类贡献的巨大精神财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既是所有健康、文明社会对其成员的基本要求,是“底线伦理”,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是公民高尚生活的崇高目标。
实施道德内化的基本原则有:
第一,道德内容要力求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感到熟悉与亲切。“道德是为人而设的,应当顾及大众的需求与实践的意愿,这样才能有恰当的可行性”,“道德之所以为道,应该是大众所知之道,所好之道,而且是所乐之道。也就是道德规范的命令或要求,其所根据的理由是大众所熟悉而且为大众所认可或尊重者,他们当然会相当喜好这个入情入理的道……”。德育要达到不仅把握政治方向,更要解决人生困惑,诠释社会问题,提升人生境界的目的,就必须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个体。美国教育家杜威说过:“教育即生活……不参与社会生活,学校就没有道德的目标,也没有什么目的。”
第二,德育过程适合学生个体心理需求,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德育内化的实现需要心理基础。一切外部教育影响,最终都要经过受教育者心理内部的矛盾活动,取得心理上的认同和接受,才能发挥效用的。就社会而言,如果其道德原则和规范没有被个体接受,那么这种道德的功能便无从发挥。就个体而言,如果个体没有将一定的社会道德原则与规范内化,那么他就很难表现出合乎一定社会道德要求的道德行为,也就难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道德品质。
第三,重视教师的道德表率作用,营造健康的德育氛围。以心灵赢得心灵,用人格塑造人格,是处理师生关系的不二法宝。具有良好师德修养的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以身立教”的奉献精神,言行一致的表率行为去感化学生,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和楷模。教师道德行为的感染,对学生实现道德内化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也为他们日后走上工作岗位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在教师与学生的交往中,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游戏、聊天,都是在“身教”,都是在向学生示范着道德准则,不断地向他们“输送”积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是最有说服力的德育,也是最经常、最实在的德育。
二、要学会关心——培养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一种高级的社会情感,在整个道德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既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催化剂,也是道德认识持久地指导道德行为的基础。社会道德规范是一种理论形态的概念体系,这种思想理论要得到广泛的认同并在相当范围内传播,必须考虑促进受教育者的相关情感因素,强化积极的道德情感,同时引导学生以积极的情感体验去克服消极的情感。
目前的学校道德教育往往偏重于道德认知的发展,忽略了道德情感的培养。给小学生提一些诸如“努力争当一名好学生”的空洞、宽泛的目标或者超前提及类似“仁爱诚信、博学精艺”等他们并不理解的道德概念;利用“宣誓”“签名”等方式对孩子们进行道德教育等,这些方法不能触及孩子的内心世界,也不能唤醒和激活他们的道德潜能,因而肯定激发不了他们的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的培养有赖于道德体验。这里的体验主要有两层意思:其一,体验总是“我”的体验,总是“我”对当前生活情境的道德反思、道德领悟,体验要靠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去践履,而不能只是进行无关痛痒的道德说教;其二,体验总是情感的共鸣、触动,因此,在学校的德育实践中,教师须创设多种感人情境以触动儿童内心的灵魂,诱发、唤醒他们独具一格的道德体验,形成自己的情感。然而现实的情况:一个孩子从幼儿园迈进憧憬已久的学校大门,老师首先要求的就是牢记“不准追跑打闹”“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大声喧哗”……诸如此类的严厉戒条,而且学校和老师还用带有强制性的、以检查评比为主要方式的班级与学生记分考核。久而久之,孩子便会悟出一个“道理”:搞卫生是为了保住流动红旗,守纪律是为了维护集体荣誉。这些要求对学生来说只是来自外在的压力,而不是自己的道德需求,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
有时老师不经意间的教育行为客观上会在学生心底埋下消极阴暗的情感种子。“你要想学好数学,除非华罗庚来教你。”教师往往自认为出于好心,但却没有把学生的人格和尊严放在眼里。一个学生由于匆忙赶回教室,不小心碰碎了教学楼里的花瓶。德育主任没有询问学生是否被碰伤,而是严厉斥责学生并要他赔偿。如此的“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理念相去多远?
“利他”是道德的本质,“关心”是道德情感的重要特征。在学校生活中,教师必须是一个关怀者。老师一个漫不经心的眼神,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一句冷漠的话语,会给孩子蒙上难以磨灭的阴影;一次不公正的待遇,会让孩子刻骨铭心。教师的职责不是“讲”道德,而是“行”道德。他不是在履行什么准则,而是在与学生建立起来的特有的关怀关系中,率先垂范地践行这些准则。对话是建立和保持对他人关怀关系的基础。教师要公开地与学生讨论信仰、理想、爱情、事业等问题,并借此来培养学生的伦理理想。此外,教师还应根据道德实践性和参与性特点,通过开展一些针对性强并能引起学生共鸣的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和利他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给予爱和接受爱的能力,发展学生的社会理解力,激发和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不断发展。一个有经验的老师通常采用如下方式:
第一,寓德育于校园活动。正确引导学生的爱好,赋予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新的德育内涵。艺术节、体育节、班队活动等,不仅能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作风、合作意识和创造性,而且一定程度上还可强化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精神。
第二,寓德育于社会实践。学校可以选择敬老院、福利院等作为志愿服务基地,学生也可就近选择社区中的困难人群作为自己的服务对象,了解他们的生活,进行道德反思,加深对社会道德的理解,培养其对社会的爱心,树立服务意识。
第三,寓德育于自主活动。教师可以就某一道德领域的问题引导学生开展访问调查,也可以把道德问题带入校园,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个案分析。这些案例基于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反映社会的真实现象。通过对道德事件的回放,再现道德情境,引起大家的讨论与共鸣。
三、要学会选择——处理道德冲突
道德选择是指人们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对道德行为或观念所呈现的善与恶的各种可能性进行抉择和取舍的一种道德活动。当某一个人在特定场合面临几种可供选择的行为方案时,依据某种道德标准在不同的价值准则或善恶之间进行自觉自愿的选择,作出符合一定阶层或社会道德准则的决定,这就是道德选择。当今世界,各种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的冲突随处存在,不可避免。面对这种新情况,我们不能畏缩不前,而应该勇敢地直面现实,在充满道德冲突的社会环境中加强并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使学生在处理现实的道德问题、体验道德冲突的过程中加深对社会主义品德规范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促进其品德的发展。
道德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学校的德育工作不可能不讲功利,也不可能回避个人利益,而是要引导学生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尤其要引导学生既重利,也讲义,千万不能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一般是指人们在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方面获得的某种好处;义,是指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这种责任与义务的落脚点,实际上是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与他人的需要。教育者要帮助学生分析各种利益关系,既重视个人利益,又要以社会整体利益作为关心个人利益的前提,从而树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的利益观。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大局利益为重。
道德选择是人生选择的基本形式,是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面临的问题。当代社会的价值多元与网络世界的全盘侵入,使得生活在其中的学生思想混乱、道德迷失。他们价值取向的困惑性及显现的功利性,使他们往往不知如何选择或走向了偏离的选择。我们在德育活动中,通过虚拟再现道德冲突情景,让学生间接体验相关的道德情景,辨析各种道德言行的利害实质,将有利于引导他们理性地走出道德冲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面对学生的道德困惑或道德冲突,教师的应对方法可以是:
第一,引导学生客观地正视道德冲突。所谓“道德冲突”,是指道德主体在进行道德选择时所遇到的一种道德状况,它会使主体陷入举棋不定、左右为难之境地。即,道德主体在特定的情况下必须做出某种选择,但这种选择一方面符合了某一道德原则,另一方面又违背了另一道德原则;一方面实现了某种道德价值,另一方面又牺牲了另一种道德价值。这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面对、不能回避的问题。
第二,指导学生理性地面对道德冲突。在社会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实、进步与落后、新与旧等诸多道德冲突,往往令人眼花缭乱,甚至无所适从。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不可能把学生置于“思想无菌室”中。唯一的办法就是帮助、指导学生理性地面对道德冲突。
第三,引导学生灵活地化解道德冲突。教师首先要对学生的道德水准做出判断,然后选择适当的道德两难事例或用学生思想中的困惑点、疑难点来引发讨论,以使他们“通过冲突,冲刷、洗涤思想上、道德上的污泥浊水,蜕掉肮脏陈腐的东西,吐故纳新,超越自我,实现自我完善。”
别林斯基认为,美和道德是亲姐妹,美感和道德情感是密切联系的。美育是德育的深化,它以一种独特的手段触及人的情感深处,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在美的陶冶下,会使人感到不良的、丑恶的东西是不能容忍的,从而把恶与丑排挤出去。要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加强德育对象的研究,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作用,引导和帮助他们认识、鉴赏美的品德,培养、发展美的情感,进而化解道德冲突,走出道德困惑,不断提升其道德品质。
【龙迪辉,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主要从事中小学德育研究。湖南长沙,410016】
责任编辑/杨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