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勤华
2009年12月16日上午,在南京轰动一时的4·18劫案两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4·18劫案案发以来媒体的相关报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主旋律报道的样本。
2009年4月18日,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发生一起抢劫案件。两名歹徒持刀抢劫一名刚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子,多名群众见义勇为对歹徒围追堵截,但见义勇为的市民于葆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南京各媒体对于葆林等见义勇为群众的英雄事迹和高尚品德进行了大篇幅、高密度的连续报道,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学习英雄、弘扬正气的舆论高潮。分析这一时期南京媒体对4·18劫案中见义勇为壮举的报道(以下简称“4·18报道”),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
官方积极引导,主导“议程设置”
4月18日案发当晚,南京市委宣传部和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信息,介绍案件情况,希望市民提供破案线索。当晚,南京市政法委书记杨植、市委宣传部部长叶皓,慰问见义勇为献身的英雄于葆林的家属和受伤的张定华老人,号召广大市民向见义勇为的英雄学习。
案发第二天,南京市委机关报《南京日报》在4·18案件及市民见义勇为事迹报道的同时配发评论,党委机关报在首次对4·18见义勇为的报道中,就把英雄的壮举,提升到城市文明和市民精神的高度。这也成了日后南京各家媒体报道的基调。
随后,南京市领导及政府部门的表态和行为,都成了各媒体报道的热点,规格高、频次密、影响大,对新闻媒体的报道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正是通过这样的积极引导,把舆论的主导权始终抓在手中,在社会上创造了一种崇敬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弘扬人间正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把这提升到城市文明和市民精神建设的高度。
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还成功地实现了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4·18案发前5天,4月13日晚,南京还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南京一名114路公交车司机,因为和公司领导有矛盾,为泄愤故意开车撞人,将一名骑助力车的男子拖行5公里后才停下,死者身体已残缺不全。这件事被国内多家媒体密集报道,给刚当选文明城市不久的南京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4·18劫案发生后, 通过对4·18报道的引导,也可以将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从此前的公交司机为泄愤撞死人案件中吸引过来,转移到弘扬见义勇为的主流价值观宣传当中,转移到南京城市精神的正面宣传当中。
传播者与受众良性互动,弘扬主流价值观
媒体对4·18劫案中市民见义勇为壮举的持续报道,引发了公众对见义勇为英雄的深切关注和崇敬之心,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反过来,广大受众在这种舆论氛围的影响下,积极参与到关爱英雄、学习英雄的活动中,他们的种种举动,又成为新的报道题材,进一步推动了媒体的4·18报道向纵深发展。
4月18日案发时,除了被歹徒捅死捅伤的见义勇为英雄于葆林和张定华之外,现场还有多位群众见义勇为。50岁的桂花鸭集团职工朱银富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当时也参与了和歹徒的搏斗,但后来一直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4月18日起,媒体大规模地对于葆林和张定华的英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当时和朱银富一起在现场的那名同事给媒体打电话,提供了朱银富见义勇为的报道线索,希望媒体能宣传报道一下这名没有受伤的见义勇为英雄。记者随即对朱银富进行了宣传报道,朱银富所在的单位桂花鸭集团在看到报道后,为了表彰他的高尚品德,专门在公司为他开了表彰会,颁发了一万元奖金,号召集团全体员工向他学习。各家媒体随即又对这个表彰会进行了报道,进一步弘扬了崇敬英雄、学习英雄的主旋律。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见义勇为英雄于葆林和张定华被歹徒捅伤后,私家车主黄凯夫妇见状,以最快的速度开车把伤者送到医院抢救,没留下姓名就悄悄离开。媒体发起了寻找热心救人的私家车主的活动,很快,根据大家提供的线索,黄凯夫妇被找到并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黄凯的单位宝钢梅山公司给黄凯颁发7千元奖金,并授予他特等功,号召公司万名职工向他学习。黄凯妻子的单位也做出了类似的举动。交管部门主动表示,黄凯夫妇在开车送伤员到医院抢救闯了3个红灯,这样的违章免于处罚。南京市一家公墓管理处在看了媒体对于葆林英雄事迹报道后,愿意免费为英雄提供安息之地,还发动员工向于葆林家属捐款。对于见义勇为受伤的英雄张定华,南京政府部门已经表态负责其全部医疗费用,但是救治他的南京军区总医院表示,医院决定免除他的一切费用。这些事情是在媒体大规模进行4·18报道中发生的,同时又为媒体的4·18报道增添了新的鲜活素材。伴随着媒体大规模的4·18报道,在英雄精神的感召下,很多市民去医院看望慰问张定华及于葆林的家属,向他们表达对英雄的崇高敬意,并献上爱心。
如果说,前面所说的政府在媒体4·18报道中各种积极引导的行为,体现的是政府对英雄见义勇为壮举的高度重视和肯定,那么,在传播者与受众良性互动模式下,4·18报道中形成的社会广泛参与,则反映了包括广大市民在内的社会方方面面对见义勇为高尚品德发自内心的认可和崇敬,体现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结语
4·18案件发生后,南京的所有媒体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报道中。从4月18日开始一直到4月底,10余天的时间里,各家媒体集中地对市民见义勇为壮举进行了大规模的报道,每家媒体的发稿都在30条以上, 为了让自己的报道出彩,各家媒体的记者使出浑身解数,深入英雄人物所在的单位、社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挖掘英雄人物的光荣事迹。报纸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评论特长,以《南京日报》为例,在4·18报道中,它以编后、短评、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先后发表了多篇评论配合新闻刊发,这些评论对市民见义勇为的壮举所反映出来的精神进行提炼和升华,体现了思想和理论的深度。电视媒体发挥其声画一体、感染力强的优势,用电视手段表现出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细节。广播电台则充分发挥自己反应迅速的优势,随时插播最新的消息。
4·18案件发生以来,综观媒体对市民见义勇为的报道,因为有政府的积极引导、社会的广泛参与、媒体的各现神通,各方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崇尚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奏响了一曲震撼人心的正气歌。
(作者单位: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