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陈述与新闻叙事

2009-01-27 08:25
青年记者 2009年24期
关键词:休息室水疗通报

赵 亮

湖北恩施邓玉娇事件早就盖棺定论,可是围绕着这一事件的报道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索:在一个民主文明的社会,记者应该怎样去发现事情真相,从而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因为真实既是新闻的生命,也是记者的职责,更是记者道德良知、叙事水平的真实体现。

邓玉娇事件发生后,针对这一事件的披露版本甚多,但是多为野史。而警方的案情通报是具有可靠的法律效力的。当地警方共进行了三次通报。

第二次通报案情内容是:“5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邓贵大和同事邓某与黄德智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黄德智进门后,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气愤,质问邓玉娇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邓玉娇欲起身离开,此时,跟在身后的邓贵大说:“怕我们没有钱吗?”便随手从衣袋里抽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邓玉娇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随后,邓贵大不治身亡。”

第三次通报案情内容是:“2009年5月10日晚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黄误认为邓玉娇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扇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虽然两次案情同通报的内容有所不同,如第二次通报时“特殊服务”、邓玉娇“在休息室洗衣服”、“按倒”;第三次通报改为“异性洗浴服务”、邓玉娇在“水疗区一包房”、“推坐”。第三次通报增加了邓贵大受伤的部位“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虽然由于叙述不同,导致责任认定上有所差异,但是事情的过程还是非常清楚的。

邓玉娇委托律师向巴东公安局提交了针对黄德智的控告书。虽然其中展现的只是邓玉娇的声音,但这种叙述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并且通过邓玉娇的叙述,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认识事情的过程。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将门锁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不从,向外走,欲开门离开,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黄德智又脱其内裤。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打开后跑进休息室。黄德智与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不就是要钱吗?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扇击。每扇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邓玉娇多次欲离开,被拖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玉娇遂打110报警。

无论是当地的案情通报还是邓玉娇本人的控告书都是针对这一事件的展现,基本把整个过程展示出来,没有涉及人物性格特点、日常行为等,它所表现的是在特定时间里特定人由于直接原因而导致的直接的行为,而对事件的陈述构成了司法文书的要点。

有关邓玉娇事件的报道很多,其中《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20日A12-13版的《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在众多的报道中非常独特。它用特定的视角代替了客观叙述,用更多的个人性格日常化展现代替了对事件真相的探究,使我们看到了一个与司法文书中不尽相同的邓贵大和邓玉娇。

文章一开始就用特定的人格化技巧,以邓贵大老婆哀婉的视角:邓贵大被杀死的那天,醒来得很晚。早上7点,郑爱芝从床上爬起来,看到丈夫连一个翻身的迹象都没有,平常这个时候,夫妻俩几乎是同时起床,一起吃早餐,然后各自忙碌。但那天是周日,郑爱芝以为这是由于丈夫头一天晚上应酬太累,疲惫还未褪去,所以也就没吵醒他。“那天很奇怪,他是个生活有规律的人,晚上从来没有超过12点睡觉,早上也没有迟过8点起床。”她后来回忆说,当时并没有将这点视为不祥之兆。大概10点半的时候,郑爱芝从她工作的地方——野三关政府宾馆回家取钱买高压锅,她在宾馆食堂上班,那里离家只有一墙之隔。她看到丈夫蹲在院子里,正在跟一个老太婆聊天。郑爱芝上前问老太婆是谁?“你不知道么?四楼的老人家,李某某的母亲。”邓贵大说。他们以夫妻俩一贯的无关痛痒的方式聊着,郑爱芝出门时叮嘱说,“你们一天在街上跑,今天星期天,记得把电费交上。”

文章用了大量篇幅,不惮其繁地描述死者生前平凡而可触摸的一天,突出了他的平凡、朴实甚至平庸,淡化了事件发生时,那个拿着一叠钞票向邓玉娇脸部扇击时飞扬跋扈的邓贵大。报道的一开始还用一连串的问句貌似公允地问道:“5月10日到底发生了什么?被刺死的官员——身高1.60米,体重不到45公斤的邓贵大,在很多人眼里,是举止温和的一个人,为何当天判若两人?而邓玉娇在刺出水果刀之前,又经历了什么?”突出1米6高重45公斤的弱小形象,甚至邓贵大比起邓玉娇来要弱小得多,邓玉娇身高1米65,这一切都暗暗地埋下了伏笔。

虽然也有对当事人邓玉娇的表现,但是这种表现更多地体现出了邓玉娇的飞扬跋扈、怪异,与邓贵大的普通人生、平凡世界形成了鲜明对比。虽然也有从邓玉娇家人朋友进行的视角设置,但是这种视角与邓贵大家人的视角相比,却是明显缺失。导致整篇都处于邓贵大家人的视角之下。文章同样描绘了邓玉娇出事的那一天:“邓玉娇在几个朋友中长得最俊俏。她的穿着,对于小镇上的人来说,过于时尚;尤其是4月份,她从浙江游玩回来后,几乎每天戴着一副红框的没有度数的眼镜。她对姐妹们说,“这副眼镜花了300块钱,很好看”。但她走路又是大步流星,无拘无束,这在很多人看来,显得格外张扬,乃至有些怪异。这方面描写太多了,还有:“事实上,几乎所有朋友,都察觉出了异样。唐芹说,她真的是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对好了几年的朋友,最近一个月里危机频频:邓玉娇脾气稀奇古怪,很暴躁,谁也不搭理。除了坎坷身世和不幸遭遇,爱情对于邓玉娇来说,也很残忍。这些都是邓玉娇的亲人们所不知情的: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经历过两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当她发现男朋友原来是有家室的,她被欺骗后,更加抑郁。“除了坎坷身世,爱情对于邓玉娇来说,也很残忍。在杀死邓贵大前半个月,她从浙江回来,发现男朋友电话再也打不通,她变得歇斯底里,数次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杀人当天的中午,邓玉娇在几个姑娘的麻将牌局中和一个朋友吵了起来;起因是那个叫唐芹的女孩劝她:‘你以后走路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张扬?‘关你什么事。邓玉娇很气愤,边说话,边拍打着桌子,一如她平常的个性。朋友们不再理会她,退回到了里面的卧室。平息下来后,她主动进去说:‘你们也知道我的脾气。随后,她加入了姑娘们的‘麻将战。” 在这里,邓玉娇被刻画成一个低俗、专横、暴躁、不讨人喜欢的角色。这些有关对邓玉娇性格的描写与邓玉娇杀人事件的发生并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在这种连篇累牍的描写中却让受众感到二者存在着必然联系。

而记者最后的煽情又让受众对邓贵大之死充满了复杂感情:“邓贵大下葬时,读高二的儿子回来了,‘你应该知道,你爸爸不是这种人。邓贵大的老婆对儿子说,但心里又认为,总归是件丢人的事。”

这种报道用貌似客观的第三者叙述,以极富人情味的温情,用渲染、烘托、铺垫等众多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与法律事实迥然不同的事实。其中,邓贵大的表现在他的妻子、孩子眼里也许是真实的,但这种真实只是他们的真实,不能代替事情的真相。记者巧妙设置的视角与邓贵大家人的视角吻合,以日常生活中的邓贵大代替了置身这一事件处于特定时空中的邓贵大。最重要的是,这种视角限制了受众的分析判断,因为受众的分析判断都是置于这一视角下做出的基本判断,从而导致邓贵大家人的视角等于记者叙述新闻的视角,记者叙述新闻的视角也就等于受众的视角,最终结果是受众视角等于邓贵大家人的视角,受众认同邓贵大家人心目中、情感里的邓贵大。“真实”的尺度包含着程度和梯级的差距,其中永远会有“对谁来说的真实”或“提供谁需要的真实”。但是无论怎样,新闻都不能背弃最基本的事实,主观情感态度的变化更不能左右事实的走向。

司法陈述里就事论事,体现了事件的逻辑性,可以说持之有据;而充满了强烈主观感情态度的新闻叙事,展现了特定视角下的人格特征,模糊了事件的真实性和事情的真实走向,也背离了新闻的真实性。

(作者为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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