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再红
2009年的中国,除了金融海啸造成的影响之外,最大的事,莫过于医改和教改。2009年8月18日,《关于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三部法规同时发布,并于9月2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始正式实施。
从某种意义上说,医改和教改,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现代化能否迈过社会保障这个关键的“坎儿”,因此至关重要。如今,基本药物制度已然破冰,将促进医改向纵深发展,然而,与医改方案同样备受关注且事关百姓重大利益的教改,却一直进展缓慢。按照最初的时间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应于8月出台,但直到现在仍未能面世。教育改革之难,可想而知。那么,我国的教改到底难在哪儿?老百姓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教改呢?
“嬗變”的教育
几年前,一张拍摄一位衣着朴素的老者手持写着“任何学校都不能以学生为赚钱的对象,没有哪个国家把学生作为商品和财源来榨取”文字的木牌,孤独地行走于闹市的图片,迅速传遍了互联网,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普遍热议,有网友这样评论道:有一种沉默Hq惊醒,有一种呐喊是无声的!
其时,社会各界对高学费、乱收费、“教育产业化”等现象深恶痛绝,有人甚至疾呼,教育连同医疗、住房,成为了压在当代中国人身上的新“三座大山”。有关人士自2004年以来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教育部从未把“教育产业化”作为国家政策。然而,这种苍白的辩解一直持续到2006年以后才真正不再只流于“口号”:2006年3月的两会期间,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反对教育产业化,2007年4月17日,教育部发言人在回答关于教育产业化的问题时强调,教育是一项崇高的公益性事业,不是产业。
针对“教育产业化”的反复声明与否认,就如同一个遵纪守法的善良公民反复向别人强调自己并非一个罪犯一样,让人听上去多少有些滑稽之感。而更让人感到滑稽的,是“教育产业化”的始作俑者——某国际金融机构北京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前后截然相反的态度。1998年,该经济学家提出建议:扩大大学教育是一个可以拉动内需的消费点。如果高校每年扩招30万学生,按一年一个学生消费1万元计算,30万学生实际消费将近30亿元。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增加学生在学校中的消费,二是缓解就业问题,三是从远期而言可以培养人才,增强人才国际竞争力。这也是目前较公认的中国“教育产业化”的渊源。
同样是这位经济学家,7年之后在出席博客网举办的“从教育收费看教育改革研讨会”时又提出,我国目前应该对义务教育实现完全免费;对高校贫困生应免费,并提供部分生活费。如此看来,这位经济学家确实够“嬗变”的,试问他又如何取信于民?难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罗宾逊夫人曾经说:“我学习经济学的目的,是为了懂得如何不被经济学家所蒙骗”。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至此,有关“教育产业化”的争论才逐渐平息。
2009年1月4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题,全文刊发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在文中表示,“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本届政府必须着力做好的一件大事。”新一轮中国教育改革由此慢慢拉开了帷幕。在教育部的网站上,对于规划纲要征集意见的焦点问题,被归纳为20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可问题的关键是,教改教改,最迫切要改的到底是什么?
“启蒙”缺位的教改
前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曾引用了两段极有针对性的话来评论当今中国的教育改革:第一段话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指出的,“像今天这样零星地进行一些教育改革,而没有一个关于教育过程、目标与方式的整体观念,已不再是可取的了”。第二段话是梁启超先生在110年前戊戌变法失败后发出的一句肺腑之言,“变法不变本源,而变枝叶,不变全体,而变一端,非徒无效,只增弊耳。”
刘道玉认为:中国以往的教育改革,只是进行了一些零星的或枝叶的改革;中国的教育,需要一场真正的变革。那么,到底什么才算是一场“真正的变革”呢?刘道玉没有给出答案,但他呼吁国家开展一次教育改革的启蒙运动,以便让人们知道什么叫教育改革,为什么要进行教育改革,应当从哪里改革以及由谁来改革等,并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以此为深化教育改革打下思想基础。就此,他引用康德的话说,“启蒙就是使人们脱离幼稚状态”。
一般而言,1978年以来中国的教育改革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到80年代初期,这一阶段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恢复重建、拨乱反正,包括恢复全国统一高考、恢复被撤销的院系、制订教学大纲、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第二阶段是1985年到1989年,该阶段全面推进了教育体制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黄金时期,很多大学主动地进行了改革试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许多做法至今仍为现在的大学们所纷纷效仿;第三阶段是90年代初到2002年左右,也是所谓“教育产业化”时期,也有人称之为“教育改革的经济主义模式”;从2003年至今则可以看作教改的第四阶段,这段期间,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开始重新调整教育路线。
著名教育学者杨东平认为,中央在2003年后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使得国家的社会发展观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教育界至今还没有真正理解这个理念的深刻含义。他指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教育奉行的是国家功利主义价值,也就是说,国家目标至上,个人只是实现国家目标的工具,因此,个人的兴趣、动机、爱好等等都可以改变或牺牲。而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认识到,教育其实具有两种不同的功能:一方面,教育对于国家的命运、民族的未来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教育与每一个儿童、每一个家庭密切相关,同时也是一个关乎民生的事业。所以,我们既要兴办能够强国的教育,也要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遵民则表示,中国教育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教育方向的偏差和教育目的的偏失,中国教改的根本问题在于当前教育方向和教育目的受到了功利主义的侵蚀。据此,他认为,当下热烈的文理分科讨论其实是个“伪命题”。
由上可见,在这些专家与学者的眼中,当下教改之第一要务,既不是去讨论义务教育是否免费,也不是去讨论文理是否应该分科,而应该就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教育之目的、教育之方向,重新做
最基本的讨论。
虽然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已明确指出:教育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但是,如何把这句高度概括的话语,深入浅出地转变为老百姓能理解的对教育目的和教育方向的阐述,并以此为指导对教育方法进行改革,最终以法律的形式定格为中长远的规划,且不容任何人以改革的名义进行篡改,这才是教改之正途。否则,不仅文理分科讨论是个“伪命题”,恐怕整个教改最终都会沦为一个“伪命题”,最终也是“只增弊耳”。
“教改”只是个伪命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大行其道。在教育领域,新自由主义方案破坏了以往的集体财富,将公共产品私有化、市场化,主张减少政府教育投入;通过将人分割为个别的买主和卖主,对人力资源进行更大的开发;同时通过新技术手段将教育商品化和标准化(如电子课件、远程教育等),使学生逐步成为教育商品的消费者;通过与完成任务相挂钩的薪金制度(如绩效考核、成本一收益核算等商业模式),逐步将教师行业,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市场化。对此,一位外国学者曾表示:“作为公共机构的高等院校像一家工商企业那样运作,而人的价值观和相互关系也由此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学生在较之以前背负更多教育债务的同时,不得不选择那些对将来能够找到高报酬工作有帮助的课程。”而这正与教育之初衷背道而驰。
尽管没人愿意承认新自由主义对此前中国教育改革的影响,但是中国的教育改革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的发展脉络,却与其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我们姑且以国内某民营高等学历教育投资集团为案例,重新回顾一下刚刚过去的“教育改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该教育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一个自然人,于1998年设立国内实业公司,1999年通过其关联海外公司与国内某大学设立一家二级学院(以享中外合作办学之美誉),后又直接以实业公司名义在2000年与国内另外一所大学设立另外一家二级学院。这两家二级学院后来于2003年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统一由国内公司即实业公司持股(法律环境变化,只允许境外教育机构与国内大学合作办学),并统一改为独立学院。2006年,在经过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重组之后,该教育投资集团最终调整为一家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的境外集团公司,下属2家子公司,经过层层持股,分别负责直接投资境内独立学院和向境内学校提供后勤等社会化服务,并启动境外上市进程。虽因各种原因,共境外上市进程戛然而止,也使得高度保密的会计报表最终未能面世,但已有的详细数据显示:对于这种高度市场化运作的教育投资集团来说,如果下辖学校的在校生总人数在4万名,那么每年单学费收入就高达4亿元人民币,扣除20%的教学成本、25%的教育发展基金提留、5%的机动成本,其每年的利润率至少在50%上下!难怪当时有人戏侃曰:“当今三大暴利行业是‘劫道、制药、办校”。
投资教育行业竟有如此高的利润率,也正因此,低调、低调、再低调,成为这个行业的惯例,也无怪乎在当今中国,教育行业投资者集体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他们中的大部分甚至连公司网站都没有,更不会接受任何采访,想要了解他们的历史是难上加难。而那些从事培训业务的公众公司,其业务性质虽也属于教育范畴,但与前面所说的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公司显然有着天壤之别:培训业早已完全市场化,而高等学历教育则几乎全部靠指标来进行招生。与公立学院相比,这些民营高校享受着只需批准即可高收费、税收优惠等“特权”,这样的“竞争优势”,恐怕连公立学院也望尘莫及吧。而2008年4月1日,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独立学院的准入门槛,这实际上也意味着,既得利益者们已经关上了“市场竞争”的大门。
虽然2003年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通篇没有出现“利润”一词,只是委婉地提到了“合理回报”这个词,各地对于“合理回报”的获取也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约束性規范,比如要进行公告等等,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妨碍到精明高超的资本运作高手炮制完美的获取利润的“曲线救国”路径。事实上,靠在境外以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溢价转让控股教育集团公司的股份,这些得益于中国教育改革的投资者们,已经完成了市场退出。
看完这个案例,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是建立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多少招生指标的基础上,那么,这样的企业难道不是垄断吗?这与我们30年来改革的对象——计划经济又有何异呢?这些企业的“利润”是否也应上缴国家并最终归于人民呢?这块计划经济最后的“保留地”,是否也应在“教改”中首先予以摒弃和纠正呢?同时,在“教改”以后,是否还会仍然允许他们假借宪法的名义,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为托词,继续赚取超额的利润呢?
由此,我们更要去探究:那20个追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究竟哪一个才是这些既得利益者们所最担心而老百姓又最拍手称快的?如果都不是,那么目前所谓的“教改”就并没有触及到现存弊病的核心问题——过去“教改”中既得利益者们的利益,“教改”也就不能使人民感觉到其真诚,“教改”在很大程度上还只能停留于“伪命题”的层面上,远不可能达到人民满意的程度,未来也难以办成令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