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伟
摘要:苏北地区中小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仍以信用证为主,这主要是基于安全收汇和便于融资两个方面的考虑。但保守的结算方式限制了本地区出口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出口企业应选择更加灵活的非证方式以扩大出口成交,并通过投保出口信用险、叙做保理等方式来控制风险。商业银行也应拓宽出口贸易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在对外谈判中的竞争力,促进本地区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出口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出口贸易呈现出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出口总额从2002年的3256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4285亿美元。江苏省北部五个地级市(徐州、淮安、宿迁、盐城、连云港)作为东部沿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出口总额亦从2002年的138234万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826506万美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不应忽视的是,2008年苏北五市的出口总额仅占全省的3.47%,与毗邻的南通、扬州等地的差距仍然较大。本地区出口业务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专业外贸人才缺乏、出口产品附加值较低、经营手段单一等。这其中,相对保守的结算方式和有限的融资品种极大限制了企业出口业务的发展。
更为紧迫的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较大冲击,出口企业普遍遭遇订单减少、资金周转困难和买家拖欠三大难题。从本地区来看,2009年前9个月出口总额仅为628036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6%。在此背景下,如何创新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以加速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增强出口商在对外谈判中的议价能力从而扩大本地区出口,已成为需要出口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苏北中小企业出口结算方式应用现状
随着外贸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中小企业业已成为苏北地区发展出口贸易的一支生力军。本文将以东台市内的出口企业为例,分析苏北地区出口结算方式的应用现状,探讨现存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推动本地区出口能够尽快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地处盐城境内的东台市在苏北五市所辖各区县中,外贸发展起步较早,增长较快,历年出口一直居于前列。2008年东台市出口总额为27178万美元,占盐城市出口总额的12.9%。因此可以认为东台市的中小企业的出口情况在苏北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东台市近年来的出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企业进行了抽样分析。样本企业涉及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五金化工等行业,覆盖了苏北地区的大多数出口产品。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本地区中小企业在出口结算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信用证结算仍占主要地位。在我们所调查的22个企业中,有9个企业的一半以上出口业务是通过信用证方式收汇的,这其中包括东台市的2个综合性外贸公司和出口量较大的2个生产企业。
第二,付款交单的使用呈现出上升趋势。在我们2005年所作的调查中,仅有2家企业的出口业务主要使用付款交单方式,占样本总量的8%。而在今年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占样本总量23%的5家企业的出口业务以付款交单方式为主。
第三,汇款和承兑交单使用较少。在被调查企业的2008年出口业务中,没有1家企业的赊销或承兑交单占到其出口业务的20%以上。而且企业通常是在发生交货延误等特殊情况时才会使用这两种方式。另外有1家企业主要是向老客户供货,且每笔交易量较小,因此以客户预付货款的方式收汇。
第四,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较少。只有7家企业投保,占样本总量的32%。
二、苏北中小企业出口结算现状的成因分析及不利影响
(一)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方式的偏爱既是出于安全收汇的考虑,也是便于融资的需要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这就为出口商安全收汇提供了较强的保证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期苏北各市县外贸公司陆续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但由于之前主要是向省级外贸公司供货而自身外贸经验不足,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逾期账款问题,甚至导致一些公司破产。因此后来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在选择结算方式时极为谨慎,在签订外销合同时宁可在价格上让步也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以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也导致了本地区商业银行的出口融资长期以来主要体现为信用证项下的打包放款和押汇,而不太愿意在非证方式下提供融资。安全收汇和便于融资这两个因素使得在一般商品的出口业务中信用证所占比例极高。
另外,付款交单方式尽管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但由于托收行和代收行在寄单时是凭出口商的指令行事,出口商能够控制物权凭证。即使进口商不提货,出口商也能将货物运回,不至于落到钱货两空的境地。因此在出口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付款交单方式,尤其是预付定金和付款交单相结合的方式,也得到了一些出口企业的青睐。
(二)出口企业不熟悉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保理业务限制了其他结算方式的使用
事实上,非证结算方式下的结汇风险可以通过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出口保理业务而得到控制。出口信用险承保所有装运后付款的结算方式下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出口保理业务除了坏账担保和帐款催收外,还兼具融资功能。但如前所述,在22家被调查企业中只有7家投保了出口信用险。未投保的企业中有2家认为保费较高,而其余企业则几乎不了解出口信用险业务。几乎所有被调查企业都不太熟悉出口保理业务。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出口信用险和出口保理业务使用状况不理想的原因一是在于相关业务开办机构的推广措施还有待改进,有关费率相对于出口业务稀薄的利润率而言稍许偏高;二是在于出口企业外销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改善,不能主动利用信用险和保理业务来管理风险、扩大销售。
(三)以信用证为主的结算现状的不利影响
信用证的过多使用既限制了出口业务的发展,也并未降低居高不下的逾期账款比例。信用证结算客观上存在着手续繁琐、进口商资金负担较重等缺陷。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的大背景下,出口企业由于一味坚持信用证结算,错失了许多商机。另外一方面,尽管我国大多数出口业务是通过信用证结算来完成的,坏账率及平均账款拖欠时间仍然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据调查,大多数中国外贸企业的逾期应收账大约为销售额的5%,而美国一般外贸企业被拖欠应收账或变成坏账的发生比例约是销售额的0.25%-0.5%;我国外贸企业平均账款拖欠时间长达90余天,而美国企业平均账款拖欠时间为7天。我们发现本地区出口业务产生逾期账款的原因主要在于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仍然存在着单证不符、软条款陷阱、开证行无理拒付等导致出口商无法按时收汇的因素,另外在全部出口业务中占比较小的非证方式下,出口商没有充分利用保理、出口信用险等方式来转移和分散风险。
三、建议
(一)出口企业应在保证安全收汇的前提下扩大非证方式的使用
首先,出口企业应认识到信用证结算并不是确保安全收汇的唯一途径。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使用多种结算方式的组合策略(如预付定金与付款交单相结合)、投保出口信用险和叙做出口保理等途径来管理风险。
其次,办理出口信用险或出口保理业务看似增加了费用,其实出口企业藉此可以转移风险,从而能够以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扩大出口成交量,增加利润总额。
(二)商业银行应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出口贸易融资渠道
融资难一直是阻碍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在提供贸易融资时则存在着门槛高、手续繁琐、成本高等不足之处。本地区的出口融资产品主要表现为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和押汇,出口企业在非信用证方式下的资金缺口则主要依靠向银行申请一般性的临时流动资金贷款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来解决。但由于中小出口企业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资产规模较小,常因缺乏银行所认可的担保和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
商业银行应把握住国际贸易融资是具有自偿性质的商业贷款这个特点,简化融资审批手续,把监管的重点从对申请贸易融资的出口企业主体资格要求转移到监督出口合同的履行上来,推广出口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业务的使用,开发更多的非证方式下的金融产品,帮助企业提高非证方式的使用比例,增强企业在商务谈判中的议价能力,从而继续扩大本地区的出口总量,充分发挥出口对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劲松.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及防范[J].中国石化,2006(8).
2、陈大艳.苏州中小出口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探析[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作者单位:盐城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