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演进与趋势

2009-01-20 02:30张晓群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30期
关键词:经贸合作台商

张晓群

摘要: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经历了三个阶段,表现出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等级不断提升、出口导向明显等特点,从发展趋势看,本土化经营将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和农业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大。

关键词:经贸合作;台商;本土化经营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155-02

自1979年年初祖国大陆提出“三通”倡议以后,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出现了较快的发展。虽然由于两岸特殊的政治关系,政治因素在两岸经贸发展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另一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使两岸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互利基础上的两岸分工合作逐步形成。

1979年以来,两岸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9—1986年,是初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转口贸易为主,以转口投资为辅,经贸额度小,项目单一,两岸贸易处于不稳定状态。这个阶段两岸的贸易额是39.9亿美元。第二阶段为1987—2001年,是平稳发展阶段。以台湾当局宣布自1987年11月起允许台胞经第三地转赴大陆探亲为重大契机,台湾厂商纷纷到大陆考察市场与资源情况,商务活动日益频繁,两岸经贸关系迅速发展。此期间无论是两岸的总贸易增长率还是中国大陆对台出口和从台湾进口增长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在投资方面,大陆成为台商对外投资和寻求发展的经济腹地。第三阶段,2002年至现在,两岸贸易增长保持在较高水平。2001年底和2002年初,两岸先后正式加入WTO,这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两岸的经济环境,也对两岸经贸往来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加入WTO为两岸经贸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大大加强。为了履行对WTO的承诺,两岸均采取了一些扩大开放、减少限制的实际措施。加入WTO后,在双方均扩大开放的互动作用下,两岸的经贸出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台湾已成为大陆的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七大出口市场,第四大进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而大陆则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第二大进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两岸贸易具有明显的单项性和不平衡性。两岸贸易的单项性,使台湾对大陆贸易形成巨额顺差,除了1979年台湾从大陆进口的金额高于出口的金额,出现0.35亿美元的逆差外,台湾对大陆贸易每年都呈现顺差的局面。到2006年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累计为3 987.6亿美元。自1992年起,台湾对大陆顺差每年均超台湾对全球顺差,换句话说,若扣除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台湾已经陷入巨额贸易逆差的窘境,可见两岸贸易对台湾出口市场之重要性。

两岸贸易相互依存度逐渐提高,两岸之间已经有很深的贸易依赖关系。两岸贸易总额截至2007年底已达6 036.9亿美元。从2003年起,大陆超越美国、日本,成为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并且是台湾地区最大的出口市场。台商在大陆累计投资项目71 847个,合同金额1 010亿美元,实际投资439.1亿美元。从以上数字不难看出,两岸经贸发展越来越紧密。

二十多年来海峡两岸贸易合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两岸贸易在双边经济中地位不断提升。海峡两岸的贸易规模由1978年的0.46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912.3亿美元,增长了1982倍,海峡两岸贸易占中国大陆对外贸易的比重由1978年的0.22%增长到6. 4%。2007年台湾地区从与中国大陆的贸易中获取581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中国大陆成为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

其二,海峡两岸贸易商品结构不断改善,参与贸易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伴随着台湾地区工业制造业企业向中国大陆地区的不断产业转移,海峡两岸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参与贸易的企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期,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产品主要以轻工类消费品为主,占台湾地区向大陆出口贸易的70%以上, 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对上游原材料的需要,台湾地区主要向中国大陆出口中间品和半成品,向中国大陆出口这类产品占其向中国大陆总出口的90%以上。2000年后机电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和其配件居向中国大陆出口产品前列。与台湾地区向中国大陆出口商品结构变化相对应的是中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的商品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以土特产品为主,占向台湾地区出口规模的90%以上, 20世纪90年代后对台出口商品转变为以工业原材料、农产品、工业半成品为主,占80%以上,到2000年后则以电机机械设备、电子配件为主,目前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双向贸易成为构成海峡两岸贸易商品的主体。与海峡两岸商品贸易结构不断变化相对应的是海峡两岸参与贸易的企业主体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期海峡两岸贸易基本上由两个区域内部的企业参加,进行垂直的产业间贸易。20世纪90年代后,贸易主体由区域内的企业转变为以跨区域合资企业和跨区独资企业为主。

其三,台湾地区对大陆的投资,首先,在地域分布上偏向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又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为重中之重,由东向西呈逐渐减弱的梯度状。台商大陆投资的地域分布特点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政策因素。大陆改革开放后,在区域发展战略上形成了两大重点,一是以珠江三角洲为基础的东南沿海地区;二是以长江三角洲为龙头的长江流域地区。台商大陆投资的空间流动轨迹基本上与之对应。区位因素。东部沿海地区与世界联系的交通便捷,是国际跨国公司在大陆较为集中的区域,这对以外销为主的台商企业是一个巨大的便利因素。产业结构因素。台湾对外投资的主要产业为电子等产业,而大陆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历史积淀、开放的思想及当前的发展战略都与台商投资产业结构吻合。其次,在产业上目前偏重于高科技产业,以出口导向为主。在台商投资大陆初期,主要都以传统的制造业为主。但是近年来,台商的投资领域发生了变化,逐渐将视线转移到了高科技产业。目前电子类产业在大陆投资的主要领域有:通讯产业、半导体产业、资讯硬件产业、平面显示光电产业。最后,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主要以出口导向为主。近年来,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尤其是IT产业仍秉承“台湾接单,大陆生产出口,香港押汇”的生产模式。因此在大陆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台资高科技企业普遍表现优异。这些企业使大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资讯产业硬件制造国,也是输美资讯科技硬件产品的最大出口国,这些输美产品超过50%是由台商制造的。

从今后看,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有以下发展趋势。

其一,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规模与地位会继续上升。由于岛内市场需求有限,台湾地区经济增长对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很高。祖国大陆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因而经济增长对出口的依赖程度同样较高。所以,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对于各自的经济增长均有重要影响。随着今后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其在各自的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会进一步上升,具体表现在:海峡两岸贸易与投资额在各自的对外贸易与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将继续上升;祖国大陆可望长期成为台湾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地区可望继续成为祖国大陆前四位贸易伙伴;随着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这种合作在各自产业结构升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海峡两岸二十多年的经贸合作发展加深了海峡两岸经济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使海峡两岸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

其二,在祖国大陆实施本土化经营。过去台湾地区产业向祖国大陆转移时,转移的主要是生产加工能力与设备,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所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仍在台湾地区。而如今在祖国大陆设立研发基地从事产品与技术研发的投资增多,所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在祖国大陆的生产也逐渐增多,成为一个新的本土化经营趋势。导致这一新趋势的原因有二:一是祖国大陆经二十年的改革开放,科学技术水平已经大大提高,科技人员数量大且素质有所提高。并且,祖国大陆科技人员的工资远远低于台湾地区同层次的科技人员;二是由于海峡两岸未能全面“三通”,人员来往不便,生产所需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运输成本高。

其三,台商对大陆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增加。通常台湾产业向大陆转移主要是集中在制造业领域,但随着大陆逐渐兑现加入WTO承诺,服务业及内销市场已逐步对台商开放。一部分台商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开始将现代服务业作为发展重点,具体包括金融、流通、通讯、医保、人才培训、文化创意、环境设计、资讯、研发、环保、工种顾问等利用知识而产生高附加值的领域。中国是“制造大国”,台商投资大陆的服务业正好满足了大陆对物流、金融、电子商业等服务业的高需求。台商在上海、北京等地已积极布局文化艺术产业、广告业、建筑设计业等知识经济产业。“十一五”规划把区域平衡发展列为重点方针,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提高的背景下,出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开发开放的发展态势,为台商提供了新的投资机遇。

其四,农业合作交流有广泛前景。台湾精细农业发达,科技含量和深加工程度高,拥有一大批优质的农产品,如热带水果、花卉、蔬菜、种子等。但水果等产品不宜保存,且台湾本土市场消费量有限,水果一旦滞销必定造成农民血本无归。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非常期望能够有一个稳定、广阔的市场,大陆便成为了最理想的销售地。如果台湾的水果有三分之一能进入大陆市场,就可收回台湾农民投入的成本;而大陆的玉米、大豆等台湾缺少的农作物进入台湾,将会大大降低岛内养殖业的成本,这将促进台湾农业的发展。自2007年3月20日起,大陆已对原产台湾地区的11种蔬菜和8种水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此外,台湾地区与大陆合作兴建的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区也日益增多。为了发挥大陆不同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与台商资金、技术及管理优势,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农业部与商务部联合先后批准福建、海南、黑龙江、山东、陕西、广东、广西等省市设立了八个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以及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成为推进两岸农业合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两岸农业合作已从初期引进台湾农作物良种,逐步向引进,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服务和整体配套以及引进农业高新技术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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