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荣 郑 超 刘光辉
摘要:本文对保定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对保定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当前制约保定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快保定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
有效转移经济发展
0引言
保定市是个农业大市,随着农村劳动力数量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以及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其农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要想使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保定市的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已成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1当前保定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多,比重大农村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数过大,是我市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艰难的直接原因。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仅占总劳动力的6%以下,而我市2005年全市年末人口109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38万人,约占76.7%。2008年我市农业人口约900万人,人均耕地面积1.12亩。远远低于全国人均4.2亩的水平,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
1.2未能实现真正的长期性的转移我市现阶段转入非农产业的劳动力绝大部分不在迁入地永久性居住。这说明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只是暂时性的,进城农民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外出务工只是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的一种手段。最终他们依然会回到土地上。因此,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的农村、农民问题。
1.3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种种原因导致我市对农村教育投入较少,义务教育的基础比较薄弱。并且,随着教育成本的提高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读书无用论”又有所抬头,农村中小学生流失严重,很多孩子未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
1.4以青壮年为主。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外出打工者的年龄趋于年轻化。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保定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2.1积极影响
2.1.1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能促进保定市经济增长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可以缓解保定市农村的人地矛盾,促进劳动资源由低效益的农业部门向高效益的非农业部门的转移,从而提高劳动力的总体收益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2.1.2有助于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劳动者素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后,受城市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认识到家庭收入的高低更多地依赖家庭成员的素质,而非数量。因此,更加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和自身的学习。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同时也为未转移的劳动力提供了示范,使整个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得以提高。
2.1.3提高农民收入,为农村的发展积累资金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了农民收入。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还缓解了农村资金紧缺的矛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2.1.4提高城市化水平,扩大内需城市化是落后的农业国走向发达工业国的必由之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提高城市化水平,扩大内需及投资需要。
2.2消极影响在看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其不利影响。
2.2.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为主,造成农村人才流失,阻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留守人员接受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的难度较大,使得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同时人才的流失使文化素质本来就偏低的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更为低下。
2.2.2“留守儿童”教育的缺失将会影响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父母外出“打工”,孩子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父母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一般无法获得。有些过早辍学,或打工或游荡,必将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2.2.3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序转移对流入地公共事务的管理带来的影响。由于流往城市的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作和居住状况不稳定,使得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也给流入地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等带来了沉重压力。
3制约保定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因素
3.1体制和政策的影响在我国许多制度方面的因素影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如:
3.1.1土地制度。土地是农民生存、生活的最基本保障。农民不会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因此很难彻底迁移到城市。另一方面,现行的土地制度对农民具有一定人身约束,也难以合法转让其代表的相应权益,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1.2户籍制度。现行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仍然具有较强的限制作用,以此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如入学、社会保障等,对农户举家长期搬迁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
3.1.3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完全不同的两套政策,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享有城市居民的社会福利。2008年我市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率仅为12,9%,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社会保险体制也使得农民难于彻底离开土地,实现长期的真正的转移。
3.2转移的成本过高在我市经济较为落后的县,所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多出自中等以上收入水平的家庭,原因在于低收入家庭没有支付进城务工的路途食宿费用以及由于信息不畅,经常发生的因难以就业而增加的费用等流动成本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寻找工作过程中的种种歧视性冷遇,以及家中无人照料的老人、孩子更是增加了农民工的心理负担成本。
3.3流入地吸纳能力不足。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的关键产业,目前我市第三产业约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33.3%,同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的第三产业至少要低8个百分点。第三产从业人数不仅低于国内和全省,更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0-60%的比例,也低于发展中国家30-40%的水平。
3.4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劳动力素质越低,就业面就越窄,有效转移的难度越大。我市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技能单一,甚至没有什么技能,文化水平低,难以满足用工单位需求。另一方面,劳动力素质低,不善于把握信息,增加了流动的盲目性,使转移的风险加大,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4对策和建议
4.1建立和完善促进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
4.1.1改革户籍制度。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导致许多进城农民无法获得真正的市民身份,也无法享受城市市民的各种社会保障,而这种脱节的现象大大制约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从长远看来,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城乡户籍之分、势在必行。
4.1.2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随着耕地的不断减少以及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农业生产(特别是我市的平原地区)需要的劳动力越来
越少,原有的按人头平均分配耕地、土地使用权无法流动的土地制度,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耕地难以形成经营规模。因此,应考虑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4.1.3建立全面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不能实现真正的长期转移,根本原因在于其年老后对土地和子女的依赖,如果不改变依靠土地和子女养老的现状,农民便无法真正离开土地,不可能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4.2扩大就业渠道
4.2.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产业化经营,实现以工促农、以企带村,实现农业就地变工业、农民就地变市民,使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融合在一起,既解决了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又避免了人口大量涌八城市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4.2.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农民回乡创业。一些农民工在经过几年的打工生活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和经验,他们回乡后兴办企业,带动了一方农村脱贫致富。对此,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
4.2.3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推动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是产业的发展,也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领域。
4.2.4加快小城镇发展。以县和中心镇为主体的城镇也是我市,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条重要渠道。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活跃农村市场,带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为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岗位。
4.3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服务工作
4.3.1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免费提供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也可在农村地区发展培育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培训、职业介绍、管理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农村剩余劳力输送到城镇、企业和单位。避免农民工流动的盲目性,降低流动成本。
4.3.2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宽其就业面并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使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掌握一至二项专业技能。
5结语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少,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是必然。如果这些剩余劳动力不能顺利从农业中转移出去,不仅农民的收入很难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也会严重受阻。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否顺利有效地转移出去已不仅仅是农民问题,它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关系着我市经济发展的全局。可以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更加和谐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因此,当前的迫切任务就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