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问题探析

2009-01-18 06:01张倩阳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09年12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农村金融金融机构

张倩阳

近日由我国银监会编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已经由国务院原则同意通过。银监会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各地贯彻落实。

根据《工作安排》,未来三年将在全国再设立约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三年总体工作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状况。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地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三年总体工作安排,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三年目标全面实现,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银监会网站2009年7月29日报道

一、引言

农村金融是经济学上一个比较新鲜的术语,到现在为止,对农村金融的定义五花八门,其中在我国比较普及也认可的是2008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发展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里对农村金融的描述:农村金融在我国一般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存款、贷款、汇兑、保险、期货、证券等各种金融服务,包括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正规金融主要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类、非银行类和其他形式金融机构。而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分支机构或网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分支机构或网点,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在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组织、典当行等。

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及缺陷

(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

近日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势头良好,在实践工作方面已经取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相关部委密切合作,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功能互补、相互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现在农村金融组织在农村的经济中已经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固的信用保障。现阶段的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和推进,我国农村逐渐建立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为辅助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国家政府及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农业金融组织的建设,2003年,我国开始启动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以增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融资、信贷、风险转移与规避等能力。目前,农村信用社管理和风险责任已顺利移交省级政府承担,作为政府的管理平台,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经济机制逐步健全,主要监管指标改善情况明显。

2.我国金融组织的主要主体——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调整。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金融网点覆盖率过低、服务体系不健全、恶性竞争的问题,为解决类似的农村金融问题,提高农村金融组织的融资和信贷能力,2006年末,银监会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放宽,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要求各类资本要遵循“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同时引导优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城市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已经达到100多家,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3.我国政策性银行在农业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农业经济中贷款和融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在农业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中发挥了中国重要的支农作用。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农村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缺陷

1.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缺少资金支持,信贷资金规模不足。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分布也呈现出良莠不齐的态势。因此难以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做出充分的资金支持,不能发挥农村金融组织应有的支农作用。而有些商业性银行,像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由于利益的驱动,其在农村中的经营网点正在逐步收缩,逐渐退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资金供需矛盾冲突加剧。随着商业性银行的逐渐出柜,作为农村主要支农力量的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实力的限制,难以满足农村中的各种资金需求,这将会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的建设造成巨大的冲击。

2.农村金融组织业务狭窄,涉农贷款内容减少,同时贷款和融资能力正在逐渐收缩。农村在中国是一个相当大并且相当复杂的市场,其复杂性和多样化在现阶段的金融组织体系中,由于国家政策性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能力有限,使之不能得到满足,非但不能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信贷支持,而且还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同时由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断调整贷款结构、提高贷款的准入门槛,愈来愈趋向于“非农化”和“城市化”,使得大部分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非常困难,弱化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3.农村金融组织在转移和规避农业风险方面缺乏应有体制。虽然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农村的发展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发展进程迅速。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的先天性不足,农户和农村企业经营风险缺乏分散和转移的机制,导致我国农业保险与农业风险不能顺利接轨,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目前,我国农村主要有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

三、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根据我国农业金融体系的现状和缺陷分析,我国现阶段应坚持“五农原则——务农、支农、助农、促农和富农”的原则,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组织为基础、合作金融组织为主导、商业金融为发展方向的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一)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增加资金投入

农业、农村、农民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最亟需要解决的,“三农”问题,在此问题上政府的责任重大,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立更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重新界定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业务范围,在依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支持农村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农业金融组织的支农工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使其能充分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加快各项金融政策管理的立法体系的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国家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

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合作金融。但是我国农村经济由于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的形式也多样化,因此应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为原则,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对农村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优先安排贷款业务;在经济基础条件较好农村地区,设立农村合作银行,以满足该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高层次的需求,链接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断层。通过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建立多样式的地方金融机构,以求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

(三)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以及中小农业担保公司,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为促进农业的生产,增强我国农村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者贷款担保的需要,现阶段应完善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增设新型的符合农业经济的保险类种;出台监管框架,以防范相关的金融风险和自然风险,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

(四)银监会加强监管力度。

为确保实现三年总体工作安排,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按照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网点覆盖和战略布局、自主选点和监督指导有机结合的原则,首先考虑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挂钩”的准入挂钩措施,对到全国百强县、大中城市市辖区及东部地区的规划地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要求其按照规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中西部地区挂钩设立相应数量的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在实施准入挂钩措施过程中,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将严把准入关,加强地区之间横向沟通,系统之间上下联动,确保信息畅通,工作有序。对积极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监管机构要支持其到发达地区发展,为其分支机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和新业务准入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按规定落实挂钩计划的主发起人,监管机构不得为其新设村镇银行出具监管意见书,不得受理其村镇银行筹建申请。

四、结语

自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有效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措施符合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据臧景范介绍,在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现有机构改革、积极培育新型机构的同时,银监会从支持农业产业链各市场主体生产发展出发,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正向纵深探索推进,农村多元化、多层次服务需求的满足度逐步提高,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对于建设新型农村,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融资和信贷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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