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挥
保胎还是保工作?为了建设和谐的保胎社会,职场孕妈咪们孤军奋战,一不怕苦,二不怕耗,三不怕砸掉饭碗。斗勇也斗智,争“权利”也争“志气”
“没有犯罪而不断被加刑,这就是衰老的感受。”
这句话被一个网友妈妈用来形容怀孕的不易。文利(化名)就刚刚经历这样一个“刑期”。产假休完,文利最后一次给公司快递了信函:一封辞职信。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从怀孕开始,至离职结束,一年多时间里,文利经历的不仅是怀孕生子的喜悦,还有激烈的职场保胎纠纷。
此前文利因有流产迹象请了保胎假。她保完胎返回单位,摆在面前的是早已经打印好的辞职申请书。公司给了两个选项——A选项是主动申请辞职,但要写下保证书,保证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就积极配合,立即结算工钱;B选项是升级到手机卖场去做值班经理,任务是巡场。
值班经理有形象要求,除了中午吃饭的1个小时,其他7个小时都需要精神抖擞,必须穿高跟鞋,在卖场内走来走去。文利无奈选择后者,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高跟鞋的鞋跟高为三寸,摆明了“孕妇不宜”。
经过与单位屡次交涉,怀孕8个多月的文利,被改派另一项任务,去抓进入卖场的“小倒”,即卖旧手机的小贩子。这个岗位责罚分明,公司会派人来检查,如果第一次发现卖场有“小倒”,罚款50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1000元;第三次就要按照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辞退。
重着身子的孕妇要和灵活的手机小贩周旋,结果可想而知。上岗前,文利去产检,一切正常。抓“小倒”没两天,文利就承受不住,紧急就医,胎位出现异常。文利认为,这和自己抓“小倒”有直接关系。她的羊水本来就多,站的时间又太长,导致远未足月的胎儿突然下沉,提前进入胎盆,文利出现轻微宫缩,已经可以摸到胎儿头,她早产了。
三个孕妇一台戏
“整个鸟巢从十几米往下掉,难道因为你乖,就能做颗好鸟蛋?”
这是职场人的“警世通言”。在“白骨精”的生存术中,不乏集体怀孕保胎以避裁员风头的经典案例。但是对于生活在基层的“保胎妈妈”来说,保胎期间,一份可以期待的工作保障,也还是生活里的救命稻草,起码不能招之即来,呼之即去。
“就是赶巧了。并不是计划好要怀孕的。”文利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2009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跳槽到北京一家外企任职经理助理的文利,直到晚上8点多还在忙碌。和所有为生活奔波的职场妈妈一样,文利声音中充满了疲惫。白天实在抽不出空,晚上9点,在回家的公交车上,文利一边颠簸回家,一边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背景声里,还不时冒出售票员报站的声音。说到激动的地方,文利依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愤怒,“打官司真不是为了钱,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比戏剧还戏剧,2007年3月,加上文利在内,单位里几乎同时出现三个孕妇。文利当时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上班,该公司主要经营与手机相关的业务。文利在营业厅前台任职。她怀上宝宝纯粹是意外。同事王芳(化名)怀孕了,去医院检查,拉上文利作陪,顺手转送给文利一盒怀孕试纸。文利好奇地试了一下,出乎意料,她“中彩”了。文利到医院检查,已经怀孕两个月。
文利起初坚持上班,但是突然“见红”,这是传统上的流产先兆。出血越来越厉害,文利到北京协和医院西单分院就诊。大夫警告说,如果想要这个孩子,你就必须在家保胎。文利不得已请了保胎假。
等到她觉得胎儿已经比较稳定,返回单位上班,就面临要么辞职,要么穿高跟鞋巡场的选择。三个孕妈咪坚持不辞职,但又承受不了巡场的工作,均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找医疗机构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需要再卧床休息保胎。公司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其中一个孕妈妈在网上偶然发现了相关的劳动法规,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三个孕妇一起将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仲裁调停,公司承诺,将为三个人安排利于保胎的工作。三个人再次上岗,只是巡场变成了抓“小倒”。三名孕妇只得再次请假,再次遭到单位拒绝,并且拒收她们的请假报告。几天后,单位向三人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她们擅自脱岗,属于旷工行为。三个孕妈咪再次将单位告上仲裁庭。
保胎,你的名字叫弱者?
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3月发布的信息,中国女性就业人员的比重已达45%。中国妇女享有了前所未有的就业公平,也承担了剧烈的社会压力。无休止的压力,无休止的焦虑,让职场孕妈咪们成为了“保胎”的高危人群。
“差不多折腾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没意思了。我怀孕并不是个错误。”文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家里老人也纷纷劝她,别再和单位较劲,辞职回家安心保胎。因为如果有什么事,就是一辈子的事。文利形容与单位对着干的感受是“走投无路”。文利介绍,只要去上班,单位主管几乎每天都问:“想好(辞职)了吗?想好了,今天哪怕上两个小时的班,也跟你们结两个小时的钱。”而在打官司的阶段,双方针锋相对。
文利永远忘不了,冲突白热化时,其中一个孕姐妹遭到单位代表质疑,“你是不是为了钱,别钱没要着,孩子死肚子里。”在庭外等候的文利冲了进去,愤怒地问:“你说的是人话吗?”文利表示,但凡单位的态度好一些,她们兴许就真的辞职回家保胎了,但是越演越烈的冲突让双方就只能在法庭上见分晓。
仲裁员起初调停,建议文利她们与公司和解。但孕妈咪们态度坚决,表示仲裁不成就告到法院。这份不可思议的坚持,在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郭兴昌的帮助下,最终取得胜诉。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对三名孕妇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要求该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撤销此前对三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文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大部分人碰到这种保胎官司都主动放弃了,太累太折腾,而她们幸运的是偶然碰到了律师郭兴昌。事实证明,保胎胜于打胎,保人胜于开人。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保胎妈妈”并非没有胜算的把握。律师郭兴昌告诉记者,单位依法解决成本最小,越违法成本越大。如果单位没有取证,又无故裁员,十有八九都得撤回,并要支付高额的赔偿。
他为三个孕妈咪指导了具体的保胎维权方针,包括用邮递快件的方式,将相关函件送抵公司。快递的好处是有回执,能够注明快递的内容,即使单位拒绝承认甚至拒绝接收,依然能够作为呈堂证供。事实上,与单位发生冲突以来,文利与单位的正式照会都是通过快递方式进行,比如请假条,比如医生诊断证明。该依法履行的程序,文利不欠不拖。文利自己也记不清究竟发过多少回快递,她告诉记者,不算单位拒绝接收的,总有个七八封吧。最后一次送辞职信,文利还同时传真一份,除了声明辞职,还要求约见公司老板。
公司也经不起折腾,一旦“想开了”,回复也很快就来了。根据仲裁庭的判决,2008年夏天,文利到公司结清一切手续,领到生孩子的报销款及赔偿工资,共计三万多块钱。其他两个孕妈咪也获得相应赔偿。保胎战获得了胜利,文利的儿子早都过了半岁。“战争”结束这一天,文利高兴得想跑又想跳。临告别,文利理直气壮地“训话”:“你们这个单位该好好整顿了。你们对员工不好,就像盖楼基础没打好。”
“以身饲虎”的成本
文利保胎时所在的单位,属于规模不小的私企。文利发现,在她之前怀孕的女员工,大都主动辞职了。因为营业厅的工作环境太不适合孕妇,长期接触电子设备,长时间站着。只有少数幸运的可以调到后台,比如帮助整理单子、核对发票、给办公室做后期维护等。文利之后,该单位又有两名女员工怀孕了,她们选择辞职保胎,耗不起这个“精神”。
保胎现象日益增多,但真正有勇气为保胎对簿公堂的,还是极端的少数。除了家中有粮心中不慌的“保胎妈妈”敢拍屁股走人,在社会保障缺位的状况下,不敢轻易辞职、不愿轻言官司的大多数“保胎妈妈”与其所在的单位,就像“完美的婚姻”一样,在相互别扭中彼此妥协——保胎对双方来说到底是不爽的事,因为“都不容易”,彼此拉拉扯扯,讨价还价,也就慢慢渡过危机。
“职场是森林,女人是老虎?”一篇署名为史晓英律师的文章,比喻职场女性嫁人生子等让公司头痛的现象,所谓“妙龄猛于虎”。“公司毕竟不是民政部门,‘妙龄们的冲击波,往往让公司道贺不止,心痛不已,哭笑不得。”文章表示,除了要有爱“虎”之心,建议公司可以“以身饲虎”,“体现人性化关怀,必然得到职工更加敬业的回报。”
不过,乐于“以身饲虎”的爱心单位毕竟有限。“女员工保胎,企业当然有损失,还要看企业是否有能力承担。”多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如今在北京一家集团公司任职人力资源总监的常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常箐说,正规公司里不养闲人,本来每个人的工作量都不少,有人请假保胎,整个团队势必得重新调整,保胎员工的工作要么得其他人额外承担,特别是顶头上司承担,要么就得再雇人手,起码是雇个兼职。另外一方面,保胎员工的工作量不好计算,保险还要正常支付。常箐认为,公司大还好说,小公司要负担女员工保胎,的确很艰难。
不过,她认为,只要企业能够支付得起,考虑到招聘及培训员工的成本,保留一个保胎员工,还是比重新雇人划算。特别是随着工作竞争的激烈加剧,需要保胎的高层越来越多,因为她们为工作奋斗到大龄,而且压力更大,也更需要为保胎付出职业成本。
常箐曾经在一家著名的美国企业任职,来请保胎假的大都是高级经理、总监的级别,而她们的工作,往往是无法分担,很难替代,“不让她休保胎假,她就辞职了。这种损失更大。”常箐表示。其他隐形的成本还包括公司人性化氛围的建设——打击了一个保胎员工,往往就打击了一大片,还不如索性慷慨大方点,批准保胎,皆大欢喜。
保胎假成为了真正的员工福利,而就该项福利的薄厚而言,人力成本越宽松,则保胎福利越好:大单位胜过小单位,公务员胜过公司职员,外企胜过国企,国企胜过私企。在各项福利规矩正常的外企里,鲜见打保胎官司的,保胎的好人好事倒是不断涌现。常箐见识过的最夸张的保胎例子,是她在外企工作时,单位里有一个男员工,据说是基因与太太不匹配,他请了漫长的保胎假,从双方调养身体预备怀孕开始,一直陪同到太太正常怀孕,胎位坐稳才恢复原职。
在漫长的保胎过程中,越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员工,保胎假期越愉快。常箐一年多前也跨入保胎妈妈的行列,因为公司新装修,担心对胎儿有影响,她请了长达半年的保胎假,领导不仅承担了她的工作,还不时嘘寒问暖,招呼大家要额外照顾常箐。
和谐保胎:懂得选择,懂得放弃
“比资本家还资本家,比老地主还老地主,别生气了,赶明儿我打他们一顿给你出出气。”
这是一个网友在安慰“保胎妈妈”。这位在家保胎的妈妈每天上午都自觉地在家办公,结果只拿到相当于原来40%的工资。而不少“保胎妈妈”,虽然蒙单位开恩保胎,但算算自己的月收入,缴完各类保险及医疗金,应发工资还是正数,实发工资就是负数。与保胎秘方相比,要养孩子养房子,多半还要养车子的“保胎妈妈”们,最热心的帖子题目常常是《保胎假扣多少?》
保胎一天扣20块大洋还是200块大洋?让“保胎妈妈”内心不安的依然是老话题,不患寡而患不均。因为国家并无明确规定,保胎假归入病假系列,所以保胎假的长短,保胎工资的多少,事实上全凭单位效益,以及领导的良心和信心。
不是没有底限。只要不被单位震出仓外,签订了正规劳动合同的“保胎妈妈”们大致还不会沦落到无薪阶层。比如只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保胎休假证明,“保胎妈妈”就能够以休病假的方式休保胎假。北京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郭兴昌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举例,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在该单位工作不满5年,员工可以享受3个月的医疗假,保胎假也可以归入其中。在医疗期之内,单位必须向员工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薪酬。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暂时无法给“保胎妈妈”安排合适的岗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单位不能随便裁人,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必须向内部放长假待岗的“保胎妈妈”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的薪金。“也就是一个生活费。”郭兴昌表示。
不过,在《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访问过程中,无论是律师,还是资深的人力资源经理,甚至包括“保胎妈妈”,给出的保胎最佳方案都是一致的。即在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及政策法规内,最能为劳资双方接受的保胎办法还是“保胎妈妈”暂时放弃部分薪酬。职场孕妈咪可以请假回家保胎,单位保留岗位,保胎期间继续上各类保险,而工资则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支付,包括不支付。抑或应允孕妇先辞职回家保胎,生完孩子再重新签订合同上岗。
郭兴昌表示,和谐保胎有智慧,“保胎妈妈”需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包括和谐地建立合同,和谐地终止合同。如果确有需要,保护自己权益,该出手时就出手。令郭兴昌欣慰的是,2006年、2007年是孕妇维权的一个小高峰,但是自从帮着打完文利的官司,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他再也没有接到类似的案子。“总算没白折腾!”文利告诉记者,她很高兴自己为“保胎妈妈”们趟出了一条维权路。
但是,“人生不能够贪心,你必须明白你想要什么。”资深人力资源主管,曾经的“保胎妈妈”常箐提醒。她认为“保胎妈妈”的职业风险不能不考虑。“请保胎假对生宝贝有好处,但对你的职业发展会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你依然不知道业务会发生什么变化,也许保胎回来,工作团队已经撤销,而你原来设计的天衣无缝的职业生涯不存在了。”
常菁鼓励“保胎妈妈”们一定要认真评估,如果周围工作环境和睦,公司没有赶上装修,没有频繁出差,一个健康的孩子生命力其实是非常顽强的,在对自己和宝贝没有致命伤害的情况下,“保胎妈妈”们是否需要保胎,保多久,“你需要自己当机立断。”“保胎妈妈”常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