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欲望——伦理主体的生命确证

2009-01-07 03:06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12期

徐 芳

摘要:拉辛作为法国古典戏剧的领军人物,其悲剧作品历来为人所称道。本文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这一方法,立足于文本解读,以《昂朵马格》这一经典性著作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试图在一个真实的历史语境中,深入阐释作为伦理意识的基点 — 个体欲望在《昂朵马格》中的具体表现。

关键词:拉辛;个体欲望;《昂朵马格》

欲望,人类行动的一个重要的驱动力,人类最初的行为就是基于生存欲望的满足而产生的,欲望以及欲望的满足是人类生命在欲望对象上的一种表征,这种表征始终贯穿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只是这种表征还带有非常浓厚的自然性,或者说仅仅是人类生命的动物性表现。黑格尔就将欲望看作是自由意志还处在低级阶段时的表现,他认为:“那最初仅仅自在地自由的意志是直接的或自然的意志。规定它自身的概念在意志内部所投定的那差别的种种规定,在直接意志中表现为直接现存的内容。这些就是冲动、情欲、倾向,意志通过它们显得自己是被自然所规定的。”[1]

让·拉辛,1667年,《昂朵马格》的问世奠定了他作为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领军人物的地位。五幕诗体悲剧《昂朵马格》情节主要取自古希腊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的作品《昂朵马格》和《特洛伊妇女》,女主人公昂朵马格是荷马史诗中保卫特洛伊城的英雄厄克多的遗孀。故事的梗概是:特洛伊城被希腊联军攻陷后,城中妇孺皆成为敌方的战利品。强大的爱比尔国国君卑吕斯得到了昂朵马格和她的儿子阿斯佳纳,随后把母子二人带回他的国家。不料,卑吕斯被昂朵马格的美貌所打动,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战俘,并要立她为王后。卑吕斯是希腊部族的首领阿喀琉斯的儿子,而昂朵马格的丈夫厄克多就是在战斗中死于阿喀琉斯之手的。因此,她十分痛恨卑吕斯,宁死也不愿做他的妻子。为了娶昂朵马格为妻,卑吕斯一再推迟与早已选定的未婚妻爱妙娜的婚期。爱妙娜忍受着精神上的痛苦,指望着卑吕斯回心转意。再说昂朵马格的儿子阿斯佳纳,他在爱比尔国一天天长大,这引起了希腊人的恐慌,他们担心厄克多的后代会给希腊带来灾祸。为了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希腊国特使奥赖斯特来到爱比尔,要求卑吕斯交出阿斯佳纳。卑吕斯借机要挟昂朵马格,声称如果她不同意与他结婚,他就要把她的儿子交给希腊人处死。昂朵马格一直把重建特洛伊城的希望和对亡夫的怀念寄托在儿子身上,为了使卑吕斯承担起照顾和保护阿斯佳纳的义务,她假意屈从,打算在婚礼后立即自刎。爱妙娜得知昂朵马格将与卑吕斯成婚,妒火中烧,指使以前曾经爱过她的奥赖斯特去刺杀绝情负义的卑吕斯。卑吕斯被杀死后,爱妙娜却怒斥奥赖斯特:“你这个坏人,我讨厌你!”最后,她在卑吕斯的尸首旁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奥赖斯特也因失去往日的情人而精神崩溃。

在拉辛的悲剧作品中,对人物欲望的描写着墨颇多,《昂朵马格》也不例外。

奥赖斯特:……

我听见各方面都在攻击卑吕斯,

全希腊隐隐响起一片混乱的怨声。

大家怨恨他忘记了自己的血统和诺言,

在他的宫廷里居然养育着希腊的敌人,

养育着阿斯佳纳,厄克多的不幸的幼子。

……

我来看看是否可以从他的手里夺走阿斯佳纳,

因为让这孩子活着将会引起不少国家的恐慌。

热情在推动着我,

假使我能够在他手里夺取的不是阿斯佳纳,而是我的公主,

那我会多么高兴呀!

……

比拉德呀,他会把从我手里抢去的宝物还给我吗?

(《昂朵马格》第一幕第一场)[2]

从以上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奥赖斯特作为希腊使臣来到特洛伊实际上是受两重欲望的驱使:一个是全希腊复仇的欲望,务必要对厄克多的后代斩尽杀绝,以绝后患;另一个是从卑吕斯手中夺回爱妙娜的欲望。而后一个欲望表现得更为强烈,在奥赖斯特与比拉德的对话中,就多次出现了“愤怒”、“狂热”、“熊熊爱火”、“宝物”等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语词,这些语词被大量运用来表现他对爱妙娜的迷恋、痴狂以至于无法自拔。这就使得他从一出场就具有极强的感染力,而这种感染力的源头就是作者通过人物一系列的表白展现出了人类欲望的共通性。

就奥赖斯特而言,他如果仅仅只是背负希腊人的复仇而来,那么他的责任就被规划得非常明确,即他肩负的是全希腊人的安全。可是,奥赖斯特的使臣身份并不是被委派的,而是因为他听说自己苦恋的人爱妙娜在特洛伊受到了卑吕斯的冷落,他认为自己“又认出了我那尚未熄灭的情火的痕迹”(《昂朵马格》第一幕第一场),因此主动要求担当使臣一职,剧本中有这样一句台词——“于是我就谋(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得了全希腊人的同意”,由这个“谋”字我们可以看出,奥赖斯特充当希腊的使臣表面上虽然是行使国家的公权,担负的是民族义务,而其目的却并不在公义上,而是为了自己的私欲。

那么,奥赖斯特对爱妙娜的爱情难道也完全是欲望所致吗?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爱情必然包含有欲望的成分,那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存在,爱情首先必然是以欲望为开端。当奥赖斯特提到爱妙娜时,他是把爱妙娜看作“宝物”,要把她从卑吕斯手中抢夺回来,“宝物”这个词具有强烈的隐喻性,这实际上说明奥赖斯特对爱妙娜的爱情带有非常浓厚的占有欲的成分。

作为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当卑吕斯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出现在昂朵马格面前时,他就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全然忘记了自己作为主帅的职责,甚至不惜背叛整个希腊。

而作为悲剧主人公的昂朵马格在整个事件中似乎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欲望倾向,比如当卑吕斯最终威胁她要杀掉阿斯佳纳的时候,她也没有屈服,只不过是哀叹自己和儿子的命运。

昂朵马格:……

他的死也许能使我的忧愁早日结束。

我为他苟延着我的性命和我的悲惨,

但是我终将跟着他同他的父亲重见。”

(第一幕第四场)

那么,是不是昂朵马格的行为就没有欲望的成分在里面呢?显然不是,从她对儿子的哀怜和保护中,我们可以看到她保全儿子的目的是为了将厄克多的骨血延续下去。在古希腊时代,家族传承被视为是神圣的事业,而昂朵马格将求生的欲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以完成她认为自己最应该完成的义务。

昂朵马格:……

我能眼看着流洒这么珍贵的血吗?

我能让他的祖先在他的身上绝后吗?

(第三幕第八场)

从以上剧中人物的对话中,可以看出,欲望构成了他们产生行动的最初动机,而这一动机实际上构成了这些人物的行为产生伦理意义的心理维度。每一个人都在欲望的驱使下显得躁动并富有激情,这使得这些个体格外具有生命的张力。不受欲望驱使的人要么是圣徒,要么是天使,这显然脱离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只有具有欲望的人才是活生生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个体欲望是伦理主体的生命确证。黑格尔则更为明确地指出欲望作为一种主观动机,它与人应尽的义务是密不可分的,他反对康德那种为义务而义务的道德形式主义,他认为不能把福利或欲望的满足与尽义务对立起来,所以黑格尔说:“主体的规定是要考察的:他希求某种东西,他所以希求的理由是在他本身中;他希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的热情。”[3]也就是说,对一个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必须要考虑到这个人的行为动机中的主观内容,不然的话,道德判断就会变成纯粹的效用判断,人就会成为道德评价体系的附庸,这就会使人丧失主体性地位。

拉辛认为:“情欲,在剧中提出来的目的,就是说明他是一切罪恶和祸乱的根源。”[4]拉辛既然把情欲当作人的负面属性加以批判,那他为什么不直接褒扬那些为他以及为社会所认可的正面道德呢?很显然,拉辛注意到了人性中复杂的一面,他在《昂朵马格》的初版序言中就写到:“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要求我们描写完美无缺德主人公,恰恰相反,他倒是希望悲剧中的人物,即他们的不幸造成灾难的人物,既不是十全十美的好人,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坏蛋。”[5]拉辛看到了人类的情欲对行为具有巨大的支配力量,他把这种力量的神秘性与外在的社会法则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极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注释: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2页。

②本文选用的《拉辛戏剧选》是齐放、张廷爵、华辰的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其中《安德洛玛克》为齐放所译,译名为《昂朵马格》,文中用译名《昂朵马格》,剧本引用下文皆不作注,只标明第几幕第几场。

③[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24页。

④转引自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路易十四时代》,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101页。

⑤转引自《拉辛戏剧选·译本序》,齐放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5页。

参考文献:

[1]邹建军:《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独立品质与兼容品格》,

《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6期。

[2]乔国强:《文学伦理学批评之管见》,《外国文学研究》,2005年第1期。

[3]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5期。

[4]余凤高:《细致刻画女性的心理变化——拉辛写〈费德尔〉》,名作欣赏,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