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山
近闻某地以三种不同颜色的卡片,来警诫有问题苗头或者已经出现问题的干部。据了解,全国不少地方也使用了这种“颜色”来警示告诫一些带有苗头性的违规行为,以问题轻重不同,有的以白、蓝、黄“三色卡”为标志,有的以蓝、黄、红“三色卡”为标志,某地正是以红、橙、黄三色将违规行为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并乐观地称“三色警示”为每个岗位每个干部筑起了一道“防火墙”,装上了一套“杀毒软件”,似乎腐败预警一夜之间悟出了真谛。
面对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不少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反腐败的新方法,这是值得肯定的。谁也不能否定有关方面出台这种反腐败措施的良苦用心,可民众却对这些多在警示上做文章的反腐形式能否真正起到实质性的效果,心存疑问。
本来,各级干部都有严格的纪律法律约束,只要他们在这些规定之内活动,就不会出多大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这些规定来监督干部本来就是份内之事,只要做到位了,该诫勉谈话的谈话,该查处拿下的就查处拿下,让反腐败的实际效果得以充分显现,至于发不发“三色卡”,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况且制作“三色卡”还要花钱,是要增加反腐败成本的。有个县几个月就发放“三色卡”近百张,而当地副科级以上干部不过300来人,“三色卡”遍地发,起到的警诫作用到底有没有、有多大,还真说不清楚。
在社会转型期间,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容不得我们去搞花架子。有地方推出一个“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向小学生颁发聘书,让他们对其亲生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有地方则聘请党政一把手的妻子担任监督信息员,监督检查丈夫的“8小时以外”。笔者以为,此类“改革创新”的反腐败措施,和“三色卡”有相似之处,重形式而轻实质,有作秀之嫌疑。因为还没有听说有小学生揭露了自己父母腐败的事情,而妻子揭露自己丈夫的,多是因为丈夫在外边有了“红颜”、“二奶”,威胁到了她的位置才会愤而报复,即便如此,这样的例子也是少之甚少。
反腐败的实质就是严格限制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防止其公权私用,伤害公众利益。如果说从根本机制上解决社会转型期官员腐败问题还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那么我们认真而严格执行现有、几乎无缝覆盖的针对各级官员的法纪监督,显然是现实可行的,比如北京的奥运工程,这么大的工程,这么庞杂的系统,牵涉到这么多的部门和人,监管稍有差池,就容易滋生腐败,但北京办成了廉洁奥运,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魏纪中说:“没有什么创新办法,不过是严格执行了规定而已。”
有廉政研究专家指出,要想反腐,首先是反腐败制度建设;第二就是强化制度的刚性和处罚的力度。既然我们的反腐败制度制定了不少,那么我们不妨在执行的力度上狠下功夫,一味追求形式而忽视实质效果,把形式的作用夸大化,那是舍本求末,本末倒置。如果再盲目乐观,认为掌握了反腐败的金钥匙,而忽视了刚性处罚,那将贻误反腐败战机。更为可怕的是,如果把违法乱纪行为仅仅作为轻描淡写的警示来处理,那就有放纵腐败分子的嫌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