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等级”

2009-01-07 03:06毛志成
中关村 2009年12期
关键词:平均主义懦夫将人

毛志成

如果依据的是实实在在的德才,随之将人定为君子与小人,智者与笨蛋,勇士与懦夫,有用之人与无用之人,这有什么错?

无前提地否定等级现象或等级差异,幻想乌托邦式的或近似虚无主义的绝对平等,是大错特错的。正如同马克思批评某些人将平均主义误认为共产主义时,断然说:“平均主义是最粗陋的共产主义!”

将社会上的一切事物划分成等级,是最基本的事物法则。任何一种物品,不区分出或判定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或等外品,是绝对不成的。当年有人将共产主义理解为“大锅饭主义”,并予以追求,实际上那些人所追求的是懒汉和白痴所幻想的社会。必须铁定地认为:一万年以后也会有等级,没有等级是绝对不成的!而且还应当认为:等级是实现真正平等的主要途径和主要手段!

当前社会不平等现象存在的原因,不在于等级本身,而在于对等级的判定标准有误。这样的错误,人类已经延续了几千年,至今。

几千年来,将人划分为等级或阶级,如果依据的是实实在在的德才,随之将人定为君子与小人,智者与笨蛋,勇士与懦夫,有用之人与无用之人,这有什么错?一点错误都没有!即使专说经济现象,若是德才兼备者成了富翁,缺德无才者成了穷人,这又有什么错?同样是一点错误都没有!

而几千年的等级现象错在哪里呢?首先错在对不正当行为和不正当手段的助长和强化。包括对不正当事物的提位与升级和对正当事物的压制与压垮。

人类社会中最正当的行为是合理的取得,最不正当的手段是非法侵夺。一个是用真德实才去“取”,一个是借无德无才勾当去“夺”,并把不正当的得胜、得势、得意定为“精英”,而把一切失败者、失势者、失意者(包括仁者、义者)视为“草根”,这才是研究真平等的重要课题。

有人最初可能是正当的取得者,他们先借用自己的正当奋斗取得自己的权与利。但接下来要干的事,往往是很习惯地将权与利遗传给自己的子孙。这些继承人十之八九又习惯于将自己的既得利益予以合法化、固定化、威风化。这样的人,又必将成为新的侵夺者。而他们的德才质量也必将日益下滑,甚而荡然无存。偏偏这样的人,又常常是或依然是“上等人”、“高级人”等等标号的享有者。而实际上,他们早已成为人格品位的下流货色。

说来说去,等级存在的本身不一定是错的,而对等级标准的判定标准是对是错才是根本的问题。

今天,我们急于要做的不是盲目地高喊“废除等级”,而是如何确立正确的等级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如何公正地、准确地判断出什么是真正的中等人、上等人、下等人。举例说:正当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虽然对他人无大益但也绝对无害的人,就是应当保护的中等人。在保证自己正当利益的同时,又能分出意愿和实践去做公益之事的人,就是上等人。而直接或间接地侵夺公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人,特别是以此为本领且又跃居高位的人,就是下等人!

世上有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选举活动,有时在确定选举标准时还能列出百条千条的细则,其实无需那样繁琐,真正体现“选贤”两个字就够了。偏偏我们常常习惯于搞各式“选秀”,而淡于强调“选贤”。什么是贤?真德真才融为一体之谓也。而“秀”,常常有表演成分,即“作秀”。何以要表演?争的是“有偿”。这样的人可以成为名、位、利皆沾的“人上人”,但很难成为德才兼备的真正上等人。

人是分等级的,世上确有上、中、下三等人,这是常识。关键是何时使那样的等级不是虚奢的标签,真正地落实到以人为本!即:在划分等级的时候,以人的德才素质为标准线。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作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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