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别意

2009-01-06 04:55钱红莉
百花洲 2009年6期
关键词:互感诗经

《摽有梅》:人与人之间的互感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四年前,我写诗经别意,由于学养不深,一味囿于书本的局限,闹出一些南辕北辙的差错。四年后重读曾经写下的那一万多字,不免汗颜,尤其《击鼓》篇,简直错得离谱,不提也罢。

这过去的四年,《诗经》一直是我的枕边书,常翻常新,寒秋严冬的一个个长夜,我一遍遍地读她们,尚有感念在——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不再迷信于层出不穷的解读版本,而终于有了自己的看法,即便稚嫩,即便不合主流,可我依然坚持一份固执——这是一种天赐的力量,来源于岁月的洗练,好比一个小姑娘,当她长大,终于可以坦荡面对周遭发生的一切,这个时候,她是相当的有主见了。

或许,多年以后,两鬓斑白,再搬《诗经》出来,又是别样怀抱。我相信应该是这样的境遇,人的情怀是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向深厚广远的。所以,《诗经》于我,是值得用一生的时间去翻去读的。

有一个朋友是做图书的,这几年,隔三差五地,总是规劝我将“诗经别意”写完。我总是不以为意。陆续有陌生朋友询问应该买什么版本的《诗经》,我一般都推荐他们直接去读原文,不要买那种注释词条多的版本。有些书是需要用心体会的,过多的注释词条反而是一种阻滞,像一种死板的教育,不能起到点拨的作用,反而僵化了思想。在这方面,我是吃过亏的——

回忆四年前写作这个题材的时候,是有着热情的,慢慢地,看多了注释词条,却又跟自己的心思对不上,又没能力去怀疑索引,然后那口气便断了,索性意兴阑珊起来,就放下了,从此不提。

一放四年,而今,我的心里又有了意趣,即便如此,跟四年前比起来,这份意趣依然要淡得多。定居合肥的这四年,何尝不是一份磨炼呢?慢慢地,我的心里布满格局,但不常动笔,以致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写完一部《读画记》。

也不是很急的。我总是把写作看作一场男女间的缘分,是“秋天当窗,叹生前缘轻缘重,寂寥处寸心相知”的恬淡从容,我不喜欢“春雨凭栏,念日后花开花落,红尘里谁人与共”的自怜自苦。后者的格局要小得多,前者是一种广阔到相忘的相知。

常常有朋友提起《诗经》,也是一种广阔到相忘的相知。其中,有一个朋友说,中国人没有孤独感,从来写不好孤独的诗。我是非常不同意的,以《诗经》为例——这里收有多少孤独之诗,比如《摽有梅》,是多么孤独的啊。一个姑娘从树上的梅子落到剩下七成,写到梅子落到只剩下了三成,而那个人还是没有来,最后等到树上的梅子悉数落尽……那个人依然没有来。梅子成熟于风和日丽的阳春三四月,那时节,春风正暖,花草繁妍,可是那姑娘又是多么孤独,她想着恋着的那个人,此刻也许别有怀抱,而她依然一往情深——人心之苦,莫过于音讯不通,她永远不知道他的心思。或许,几月不见,那人心里早已有了别人,彻底把自己忘却了,而她依然独守一份往昔的承诺孜孜以求。在感情上,但凡剃头挑子一头热,是最痛苦的事情,她一切不知,却依旧不悔于既定的情感轨道。

《摽有梅》真是一首孤独又残酷的诗。青春期中,你我谁不曾品尝过“被蒙在鼓里”的恪守,比起死别生离来,这份被遗弃的孤独谈不上肝肠寸断,但也够人喝一壶的了。

《摽有梅》乍看去,写的好像是人与草木蔬果的互感,实则,往深里看,那分明是,在人与人间的互感中得不到回应,才退而求其次的一个转身吧。

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向来是有着三种互感的:人与人,人与山水自然,人与草木鸟兽。人与人之间的互感,体现在男女之情上最为普遍。

这些年,翻来覆去读《诗经》,还是觉得《摽有梅》写得最孤独——因为那个姑娘她掌控不了局面,所有的主动权都被攥在了对方手里,她在写诗的过程中,无意中有了恳求的语气,这是多么伤自尊的一件事情啊,也是她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吧,这不得已的恳求里,是不经意间奉上了做人的尊严的——回首青春期,我们哪一个没有进入过迷局?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我们可以做到风一般一袖带过。即便夜深人静之时,回首这些,也不过是清风徐来吧——成长之路,辛苦而来,谁不曾付出过痛的代价?

许多人把这首《摽有梅》解释为恨嫁之作,更有甚者推断这个姑娘已有身孕,所以才那样急迫……这姑娘真有那么不堪么?我可不这么看。它就是一首孤独的诗,说白点,被人弃了却还在一厢情愿的诗。其实,话说回来,这姑娘心里明镜似的,又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男女之间,若做到心意相通,还用得着如此恳请的语气么?她不过是在挣扎,在抒怀,在释放——在人与人的互感中得不到满足,转而寻求人与草木的互感。

《诗经》向来遵循这样的一脉情怀——短短几句,却又如此广深蕴厚——我曾经说过,在写情上,《诗经》为首冠,《古诗十九首》次之,而唐宋诗词就更比不上了。《诗经》是谁也比不过的了,所以,值得一读再读。

这首《摽有梅》虽然孤独,但也哀而不怨,这位姑娘也是有格局的,其实她把一口气藏在了后头,虽有恳求,但也不见得多不堪——张爱玲说,哪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现在再看张的这句话,颇感深切,可见人与人间的互感该有多么艰难——人与人间的互感也是一个大的范畴,并非独指男女之情,人与国家之间,朋友与朋友之间,都是需要互感的——有了互感,才有相互懂得珍惜的意思,历史上的许多文人在历经“人与人间的互感”倾轧之后,不都是转向了与山水自然与草木鸟兽的互感么?

《女曰鸡鸣》:爱在一粥一饭间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

子兴视夜,明星有烂。

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

宜言宜酒,与子偕老。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每回读这首诗,便会哑然失笑。想着几千年前的一对小夫妻把日子过得如此有情趣,这有别于一般的打情骂俏,是有着深厚的生活底蕴的。再往深处想,竟蔓延着无边的感动。

原本花烛夫妻,慢慢在一粥一饭里建立起的平凡感情,虽不再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浓烈,却润物细无声地被一种亲情所替代。男女之间,一旦从兴高采烈的爱情步入小河淌水般的亲情氛围,彼此的感情则显得更加牢靠了。

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对这首诗更有感触在。一般,公鸡打鸣三遍以后,天才慢慢亮起来。这首诗中的女子催促道:快起床吧,鸡都叫了。这里的鸡叫,应该是第三遍了。男人则睡意蒙眬地答:天才蒙蒙亮,还早着呢。女人不依了,又催:你快出门望望天去,启明星该有多么明亮,鸟儿们就快飞出窝了,还不快去射些水鸭和大雁回来。

在乡下,每当凌晨,启明星是最炫目的时候。当我们看见最亮的启明星的时候,天就真的亮了,意味着再也不能赖床了。所以女人继续唠叨着,要她的男人出去射点野味回来。话讲到这里吧,自己也不忍了,把男人从暖和的被窝里生生拽出来,毕竟是有点残忍的事情,想必男人也是不耐烦的,于是便开始哄将起来,说温柔的话:等你把野味打回家,我就下厨给你做好吃的美味。有肉有酒的好日子,我愿意一辈子跟着你。说完这些,尚不罢休,紧接着,又抒了一把情,叫“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八个字可不能翻成白话,一经翻出,诗意尽失,也相当于胡兰成在婚帖上所写的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意思吧。

面对这样的一番温柔耳语,做丈夫的,哪一个不曾被软化呢?心里简直比灌了蜜还甜呐,浑身骨头怕是都会酥掉了。世间的枕边风,向来有这样的杀伤力。所谓舌头底下压死人——即便被压死了,这个男人也是情愿心甘的。

于是,作为丈夫的,在感情表达上也不示弱,借汤下面地顺带也夸起自己的女人来:我知道你这人勤快,喏,这块玉佩就送给你吧。我知道你这人温柔,这块玉就当代表我的心好了。我知道你对我是真好,这块玉就当作是我对你的回报吧。接连不断三个排比句,在感情上,一层递进一层。要知道,首饰可是天下的女人的最爱啊,何况还是一块佩玉呢?这个男人真是各色得很,连婚都结了,却依然想着买首饰给女人,可见用情之深。

两个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心意表白之后,想必天早都大亮了。他不知什么时候买来的一块玉佩,就一直藏着,也一直苦于找不到恰当的机会送给心爱的女人。夫妻间送礼物,不比热恋期,是要有一个托词的,要不,唐突地把礼物递出去,双方都会相当尴尬的。这下好了,当她比较抒情地说出“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后,他到底被感动得不行,于是,一块好玉就这么自然地送出去了。

被催促起早,原本是很懊恼的事情。可是,这个女子深谙妻子之道,一番枕边风吹拂,不仅没把夫君激怒,反而说得他心潮起伏,竟出人意料地送了自己一件礼物,这种你情我愿的小插曲来得多么高调呀,还是多多益善的好。

当然,这得基于双方的一份爱,彼此都把对方搁在了心中。生活是粗粝的,它特别能磨折人,包括两人间的感情。而他们俩的感情是日久弥坚的,所以明亮扬眉。

并非所有的夫妻都能一路走上如此和美之境的。古人有“情深不寿,强极则辱”的说法,讲的是很深的情往往都会短命。而有些爱情像极了爆竹,霹雳一阵暴响过后,便只剩下满地碎屑,最后有了不得不用扫帚清理的不堪。

世间的大多情感,始终逃不掉这样的结局,仿佛一种宿命,生活里,有多少桩情深不寿的婚姻被我们撞破?而诗中这一对夫妻,实属不易。

所以我读《女曰鸡鸣》,是常读常新,感念萦绕。大抵是把夫妻过到情人与朋友的分上了,如此的少见——世上少见的东西,让人珍视。前不久,看《听杨绛谈往事》,频生感慨无数。钱、杨夫妇一生和睦,彼此懂得相互珍惜。钱钟书出国访问,天天给杨写信,也不寄回,等到回国再当面交给她——写的都是些旅途见闻,所思所感,当然,更少不了思念之情。那时,他们已年近花甲,却依然情深意厚。甚至,钱钟书戴手表不会系搭扣,每天早晨,都是杨绛亲自帮他戴上。待到耄耋之年,杨绛染病,怕自己不久于人世,才想起教钱钟书怎样系手表搭扣。《女曰鸡鸣》里的温馨浪漫,总叫我不自觉地想起钱、杨夫妇来——你看,男女感情这一脉,延续了这么多年,依然本色未变。

大抵是人近中年,历经种种,痛的、热的、荒的、寒的,把所有的新鲜激烈都卸下,于是特别看重这一份人世的温馨。

诗中写:“宜言宜酒,与子偕老”。一觉醒来,就这么平常地对身边人说出来,倒让千年后的局外人有了泪意。《诗经》里有许多这样的诺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我愿意牵着你的手,跟你过一辈子。这样的承诺,令人泪热。那么,彼此的下半生就都有了指望了,不再孤独荒寒。其实,男女间活到年老的时候,无非求个精神上的伴而已。人是孤独的动物,我们的一生仿佛都在寻求一个灵魂意义上的伴。而爱,正是上帝派来搭救孤独的——它并非长情大爱,而恰恰体现在平凡的一粥一饭里。这样的爱,最是给人安心慰藉,所以长长久久。

《七月》:四时节序之美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

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于公。

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四时节序都隐藏在《七月》中,每每读之,稻花扬浪的田园三月,丰收后的菽麦葵豆,田野金黄一片,家乡的农历新年,一一来到眼前……来源于身体内部的田园气质重新复苏,是汪洋恣肆的,任何外物不能阻挡的,那是属于个人的小宇宙,有着天然的乡野气息。文字是有气息的,人同样也是有气息的。文字的气息与人的气息一旦吻合了,那么,彼此间可就找到了相似的灵魂。

相似的灵魂相逢在《七月》里,相互辨认,相互试探,抑或把手伸出去,彼此试出了对方的温度。撇开《七月》所代表的另一层意思不谈,我是愿意一直把《七月》当作一首乡村史诗来读的,且从中体味到,小民的快乐安详,在人世里慢慢流淌着;《七月》也是一幅耐人寻味乡土画卷,只肯对懂得它的人徐然展开,我分明看见大风刮过原野带来了霜冻,野菊铭黄,万物披上霜雪的衣裳,大地洁白一片……就是这些无声的节序送来了一个个平凡的日子,正是这一个个平凡日子构成了人的一生吧,也短,也长,直至我们两鬓斑白。

《七月》作为一首充满着田园气息的诗篇,也是《诗经》中最长的一首,引顾随先生的话言:“时多,事多”。顾随先生是把《诗经》读得通透的人,仅仅以短短四字便把《七月》精确地概括了。在我的理解里,所谓“时多”,大抵是指一年二十四个节序都被写到了吧。二十四个节序,在这里并非明写,不过用的是暗写的手法。因为什么样的节气里,生长什么样的植物瓜果,人们会干些什么样的农事。我们从农事里就能一眼识出四时节序来;而所谓“事多”呢,正是与“时多”紧密配合的,一年四季里,人们没有歇息之际,从岁寒到春耕,从采桑养蚕到制作布帛衣料到猎取野兽,从储藏果蔬到割麦酿酒燕饮一番,最后还要盖屋呢。到了秋天,那些小动物比如蟋蟀明明还在田野里叫着呢,但,过不了多久,它们就跑到屋檐下,再过几天,就入了家门钻到床底下藏起来了。差不多这个时候,就是冬天了,我们要用烟熏走老鼠,用泥糊紧北窗,这样,新年的脚步也近了,好吧,携妻带儿搬进新屋,迎接新年的来临。你看,一年四季倏忽而过,这首《七月》写尽了四时之美。

许多次,默默读它,在精神上,我找到了故乡,然后让回忆领着,慢慢来到曾经的乡下,那个我已然生活了16年之久的地方。即便如今听我堂姐说,现在的乡下已经很少听见蛙鸣了……尽管田野诗意的丧失,但丝毫不能影响我对于乡野的追念,因为那里的四季依然在,有四季在,节序就会一直延续下来——当我在城里,翻开日历,每年看见“惊蛰”两个字的时候,就会想起,种子入土的时机到了,于是在阳台花钵里秧几颗南瓜子,算是在城里为四时节气应个景儿,即便寡淡,但情绪也算浓烈的吧。久居城市这么些年,我依然没有忘却农作物与四时节气的对应关系。

不知道是幸呢还是不幸?对于高度发达的城市化的新兴文明,我始终是隔膜着的,我并不能真心地欣赏它哪怕点滴的长处——乡村作为我的原乡,它可以让我敏捷地嗅到四季轮换的气味,还有风的转向泥土的芬芳,以及野草繁花的浓淡颓萎……这些自然的东西,于我,总是可亲,它始终牵扯着我的神经,仿佛流经我体内的血,是能够闻得见青苔的味道的,湿答答的氤氲一片,是可以拧得出水来的。这样的水,也是深河大湖之水,并非充盈着强烈刺鼻氯气味的自来水。

一竿子荡远了,继续说回来——先头我说《七月》写尽了四时节序之美,这些美还都是隐写暗托的,明确让人看出美来的,还是诗中的那些短句子,简静凝练,分明是幽洁之美,好比一个人惜字如金,是轻易地不肯絮叨繁琐的,比如:“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从六月写到十月,整整150多天里,只用去简短的20个字。可就在这20个字里,人们要享用多少美味啊!也是这样的5个月里,却分别走完了十个节气呢——六月吃李和山葡萄,七月享用葵菜和豆子,八月打枣了,十月收稻子。还有九月呢,隐去了,九月挖红薯种油菜呢,农谚有“九菜十麦”的说法,也就是说,农历的九月该种油菜了,到了十月,小麦又该下地入土了。十月里割稻,割的也是晚稻了。

《七月》里有许多美丽的句子,再比如:“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稍微启动一点想象力,便能领略一种怎样的和煦之美——春天的阳光开始暖和起来,黄莺叫个不停。少女们挽着竹筐走在小路上,她们要去采桑喂蚕。春天的日子是漫长的,白蒿繁盛,任意采摘。可是,女孩在心里忽然有了惆怅——都好好的,为何心生惆怅呢?春天原本就是让人莫名忧伤的,自古以来如此,所谓伤春悲秋。女孩的惆怅,不仅仅因为身在春天吧,她们真正为的是“殆及公子同归”。哦,原来女孩思春了,不过是一种极正常的人性流露。我愿意把“殆及公子同归”,解释为,尚没有等到心上人把自己娶回家。一个“归”字,《诗经》里频繁出现,如“之子与归”的“归”,是可以当“归宿”来解的,那,什么才是女孩的归宿?遇见一个自己爱的人,就算找着了好归宿了,所以,在很多场合,我们把“归”都解为出嫁之意。我觉得,用在这里更是妥当的。女孩在山坡上采摘野菜的时候,突然停下手中动作,抬首望望高天暖阳,以及暖阳下灿烂如星辰的野草繁花,这时,不知怎么了,易感的女孩忽然思起春来,而那个意中人尚未出现,当是有一些惆怅的。然而,就是这一句,我翻过许多种释经版本,他们殊途同归的解释,简直令人啼笑皆非,生拉硬拽地把女孩惆怅的原因归之与,怕被过往的公子看见强行带走,不过又是一例无法摆脱阶级立场的误读罢了,让人含笑之余不免心酸。《诗经》形成于一个古风犹存的时代,哪里来的那么多强盗公子哥光天化日之下强掳民女?如此这般的牵强附会,简直匪夷所思。

我觉着,对于《诗经》,是要带着一颗诗心去读的——所谓以诗读诗,以心换心,以情换情,这样才显得出可暖可亲来,而《诗经》原本就是可怀的——情怀的怀,怀抱的怀。

《击鼓》:爱的无望,生的悲哀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年轻的时候,读张爱玲,她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让人读来悲哀的诗。那时,尚未接触《诗经》,不晓得这几句话的来龙去脉,凭第一感,只笼统地觉得这是一句美丽的誓言,怎么会是读起来感到悲哀的诗呢?当时,我对张爱玲的这句慨叹感到很隔,也不作停留深入,便一衣带水地一把扫过——向来如此,她的世界,平庸的我们何尝真正进入过?当时,反而觉得这是几句非常温暖的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是多么让人有安全感啊。如今,在感情上,男男女女的我们仿佛一齐患上了饥渴症,缺的就是这种一字千金的承诺。

然而,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接触《诗经》,找的就是这几句诗的出处,当时,手边的版本源于齐鲁书社。无从学养可言的我,一味局限于这个版本的解释,可谓把版本当《圣经》来读了。读过之后,产生了相当失望的情绪,失望于这几句诗并非一对恋人间的誓言。齐鲁书社的版本,千真万确将这几句诗解释为战士之间的盟誓,说它是一首男人们在战场上相互激励的诗。当年,根本没有怀疑能力的我,对古籍文言一知半解,以致走上了“尽信书而不如无书”的歧途。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几年,我那份对于《诗经》的热情依然没有消逝,也就一直读下去,在各种不同的版本里穿梭识别,终于有一天,悟出自己上了一个大当——关于这篇《击鼓》的解释简直错得离谱。

我到底明白过来,彻底摒弃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么美丽的誓言是战场上的男人之间的喋血盟誓的看法。曾经的这个“当”,上得相当地灰头土脸,仿佛无从说起了,以致让我留下了极深的内伤——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拒绝再看任何形式的版本注释,甚至,到了逃避的程度,好比逃避中国的教科书一样,总委屈地认为自己是被耽搁的一代,许多与生俱来的想象力都被扼杀殆尽。这种逆反心理太过根深蒂固,眼下,无人可以把我说服。这是题外话了,暂且不提。

如今,反复读这首诗,似乎懂得了,我愿意这么把它翻出来:击鼓声响在耳畔,将士们正在奋勇演练着刀枪。防御工事已经修好,我还要随军远征南方。我跟随一位名叫孙子仲的将军奔波前线,为的了平定陈宋两国。不能擅自回家,我忧心忡忡郁郁不乐。我将身在何方,身处何地?我的良马将要丢失在哪里?我到哪里才能把它找到?我来到到山林泉水之地。生死离合,曾经我与你说过的。将牵着你的手,与你一起老去。可是如今零落天涯,我怕是不能活着回去了。可叹如今天各一方,我对你的誓言就要成为一句空话了。

写这诗的人,他不过是浩浩队伍中一名不起眼的小兵,不得已随着将领的征服欲望,踏上茫茫征途。这一去,可能就是永别了,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还是家中的那个人。他曾经可是答应过她的,照顾她一辈子。如今,自己被卷入战争,十之八九要战死沙场,再也不能回去了。眼看曾经的誓言都付诸流水……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到这里,我恍然懂得了张爱玲的感慨——时代的大背景下,个人的儿女情长根本就被忽略不计了,它怎么能得到成全?在时代的风云突变前,个人的情感又算得了什么?它一直处在被忽视的地位,以致这几句诗读起来,才那么悲哀——悲哀就悲哀在个人的感情得不到成全。个人在时代面前,实在渺小得如同一粒芥菜籽,到了战争年代,谁会考虑到成千上万家庭的和美,谁又会来成全个人的爱情?时代的大潮席卷一切,一切都让位于掠夺和残杀。爱情在宏大的战争面前,多么不值一提啊!这才是小我的悲哀寒凉。

生离死别,原本无法预料,可是,在这首诗中,在出征途中,这名战士早已预料到自己的命运,尽管目前尚有一口热气在,可是,大敌当前,自己作为一枚小小的棋子,送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想起家中苦守的爱妻,怎不叫他肝肠寸断?生的莫大悲哀,是因为预料到死期不远。

誓言,原本明亮暖人,但这个曾经许下誓言的人,此时此刻分明感觉自己命将不保,再也不能兑现诺言了。如此暖人的誓言,在这里反而衬托得这首诗更加悲哀了,所谓“以乐景衬哀情,反而增其哀”。

关于这首《击鼓》的版本注释,真算得上千奇百怪,著名的闻一多先生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从这首诗中,他竟考察出同性恋的苗头,他是同样将这首诗当成了沙场战士之间相互激励的诗去理解的。按照闻一多的逻辑,两名小战士间既然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那么,他们不是同性恋又是什么?然而,我现在简直把闻一多的推论当作一个笑话来看,而且是一个具有相当想象力的笑话。

这大抵就是《诗经》的魅力所在吧,不同的人对它有着不同的理解,不同的人对着它抒发着不同的情怀——《诗经》好比一只温润的玉杯,每个人都可以拿起它,斟满自己的酒,浇自己的块垒,如同叶嘉莹先生,当她读杜甫的“秋兴八首”,有了感念,情难自抑,写出来一本比砖头还厚的书。

这一部美丽的《诗经》,简直就像一条永不枯竭的大河,几千年流淌下来,养活了多少版本专家,滋养了多少奇异的想象力?

钱红莉安徽枞阳人,上世纪70年代出生,90年代初开始写作,出版有《华丽一杯凉》《低眉》《风吹浮世》等,供职于《安徽商报》,现居合肥。

责任编辑 刘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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