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的会计处理

2008-12-29 00:00:00温玉彪
会计之友 2008年3期


  【摘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会计师考试的重点,多数考生认为此部分内容不好掌握。笔者有针对性地探讨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的会计处理,以帮助考生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与困惑。
  【关键词】 日后事项; 未决诉讼; 结案金额; 结案时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是日后调整事项中较为典型的事例,其结案时间可能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也可能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其结案金额不外乎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结案金额等于已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第二,结案金额大于已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第三,结案金额小于已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笔者结合日常事例,分两个时点和三种情况来阐述这一问题。
  实例: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项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2006年8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2006年12月,乙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80万元。2006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依据或有事项准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40万元。2008年3月2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万元(或40万元、或30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甲乙公司200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2007年3月28日(或3月18日)完成,甲乙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30%。甲公司2006年的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要求对甲公司的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依税法有关规定,由于确认预计负债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实际发生当期可在税前扣除)。
  
  一、结案时间(3月20日)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3月28日)之前
  (一)结案金额(6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1.前期状况
  (1)借:营业外支出40
   贷:预计负债40
  (2)利润总额=100-40=60
  (3)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
  (4)应纳税所得额=60+40=100
  (5)应交所得税=100×30%=30
  (6)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40×30%=12
  (7)所得税费用=30-12=18
  (8)借:所得税费用1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
  (9)净利润=60-18=42
  (11)盈余公积=42×10%=4.2
  (12)未分配利润=42-4.2=37.8
  (以上是甲公司2006年会计处理及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会计信息)
  2.日后调整
  (1)补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
   贷:其他应付款20
  同时: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40
  (2)调税
  ①消除差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40×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
  ②差异转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40×30%)
  (属于抵税差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
  ③新增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20×30%)
  (属于抵税差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或以上三笔合为一笔: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60×30%)
  (差异转差额40+新增差额20=总差额6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40×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20×30%)
  调税原则:如果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为差额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如果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全部为差异时,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如果日后事项形成的影响数部分为差额,部分为差异时,属于差额的部分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差异的部分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
  (4)调减
  借:盈余公积1.4(14×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
  3.应有结果(经过上述调整,其调整后的结果与该判决发生在2006年的结果完全相同)
  (1)借:营业外支出60
   贷:其他应付款60
  (2)利润总额=100-60=40
  (3)由于无暂时性差异,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
  (4)应交所得税=40×30%=12
  (5)借:所得税费用1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
  (6)净利润=40-12=28
  (7)盈余公积=28×10%=2.8
  (8)未分配利润28-2.8=25.2
  (二)结案金额(4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1.前期状况(与第一种情况相同,此处省略)
  2.日后调整
  (1)调整
  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40
  (2)调税
  ①消除差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40×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
  ②差异转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0(事实上无需编制此分录)
  (4)调减
  借:盈余公积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事实上无需编制此分录)
  3.应有结果(如同该判决发生在2006年度)
  (1)借:营业外支出40
   贷:其他应付款 40
  (2)利润总额=100-40=60
  (3)无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
  (4)应交所得税=60×30%=18
  (5)借:所得税费用1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8
  (6)净利润=60-18=42
  (7)盈余公积=42×10%=4.2
  (8)未分配利润=42-4.2=37.8
  (三)结案金额(3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1.前期状况(与前两种情况相同)
  2.日后调整
  (1)调整
  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 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10
  (2)调税
  ①消除差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40×3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
  ②差异转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
  (抵税差额)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
  ③新增差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
  (纳税差额)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
  或以上三笔合为一笔: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
  (3)转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
  (4)调增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7
   贷:盈余公积 0.7
  3.应有结果(如同该判决发生在2006年度)
  (1)借:营业外支出30
   贷:其他应付款30
  (2)利润总额=100-30=70
  (3)无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
  (4)应交所得税=70×30%=21
  (5)借:所得税费用2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1
  (6)净利润=70-21=49
  (7)盈余公积=49×10%=4.9
  (8)未分配利润=49-4.9=44.1
  
  二、结案时间(3月20日)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3月18日)之后
  (一)结案金额(6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1.补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
   贷:其他应付款20
  同时:
  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40
  2.调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20×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
  4.调减
  借:盈余公积1.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
  (二)结案金额(4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在此种情况下,只需做如下账务调整:
  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40
  (三)结案金额30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金额(40万元)
  1.调整
  借:预计负债40
   贷:其他应付款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2.调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
  3.转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
  4.调增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7
   贷:盈余公积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