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加坡会计准则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08-12-29 00:00:00贾纬璇
会计之友 2008年11期


  【摘要】 新加坡的会计准则从一开始就采用了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式,近年来的会计改革也体现了其在会计国际化进程中的发展。随着我国新准则的颁布实施,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问题日益突显,为此,我国应当借鉴新加坡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其在国际协调方面的方法,提高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调整速度、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透明度、社会的参与意识和成员的广泛性。
  【关键词】 新加坡;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新会计准则;会计改革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其经济发展在经历了自由港、特产港及工业化阶段之后,至今仍保持着较低但稳定的经济增长率,其中外资在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中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跨国公司几乎完全支配国民经济。经济的独立性和外向性使得新加坡的会计采取了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式。相比之下,我国的会计准则采取了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渐进的方式,走一条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协调道路。本文拟从新加坡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改革、准则修订过程及2007年准则的修订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并简要谈谈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启示。
  
  一、新加坡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在2003年之前,新加坡会计准则的制定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f Singapore简称ICPAS)负责的,ICPAS是1987年在会计法下成立的会计职业团体,不隶属于任何部门。成员中有八名来自其会员,其他三名代表则是由财政部指定。ICPAS制定的会计准则称为“会计准则说明书”(Statement of Accounting Standard,简称SAS)和解释公告(INT),分别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 和解释公告(SIC),只对部分准则稍加改动。
  目前新加坡公司使用的是公司披露与治理委员会(CCDG) 发布的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FRS),CCDG建立的背景是为了使新加坡成为重要的商业和金融中心,政府感到需要提高公众投资者对新加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的信心,而同时期其他法规的发展也突显出公司治理和财务报表披露的重要性。于是,在2002年7月《公司法》修订后,CCDG 由财政部在2002年8月16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