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及其影响研究

2008-12-29 00:00:00姜卫东
会计之友 2008年11期


  【摘要】 本文在分析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六大主要差异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新企业所得税对我国经济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差异;影响
  
  一、前言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了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税率,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是我国税制改革同世界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一)纳税人差异
  以前的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以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纳税人,即对实行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要分别纳税,而不能汇总纳税;外资企业所得税规定以构成法人的企业为纳税人,即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税法中有关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将纳税人范围确定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盈亏互抵后在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地汇总缴纳,更好地体现了按净所得征税的原则,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
  
  (二)税率差异
  前税法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都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