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高校巨债”中的高校自身角色定位

2008-12-29 00:00:00丁锦云
会计之友 2008年11期


  【摘要】 在高校规模扩张而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高额负债问题也集中爆发出来。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债务风险,势必会影响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在政府买单的同时,高校自身也应担当一定的角色,以在化解高校债务风险中有所作为。
  【关键词】 化解高校债务;高校作为;对策
  
  高校负债,这已经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既成事实,甚至形成了“虱多不痒,债多不穷”的负债坦然,反正不是自家的高校,还怕政府不买单?
  诚然,公立高校毕竟不是企业,采用当初关停并转国企化解债务的方法,会极大地伤害原本就距离世界名校颇远的中国高教事业,特别是会影响高等人才的产出。因此,针对2 000多亿元的高校债务,教育部长周济最近表示,我国正在加大财政投入,从中央财政到地方财政均对高校生均拨款增加投入,逐步帮助高校偿还基本建设债务。国家加大投入,设法让欠债高校摆脱困境办下去。然而这并不等于说,高校所欠巨额债务均由政府买单。这样会培养高校化解债务上的“依赖性”即上策是政府买单,中策是政府买单,下策还是政府买单。
  笔者以为,以上想法完全不妥,其理由有二。
  一是不利于调动高校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校领导的政绩,应该取决于他们维护公共利益的主观愿望和实际效果,因此建立和完善高校决策机制,是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高校财务自身应该建立负债风险防范指标体系以控制贷款比例,并设定上限额度,设置预警指标,严格控制超出指标,帮助高校化解贷款风险。如果完全买单,就会滋生高校决策者只管决策而不计成本和效果的思想,变成“花别人的钱不心疼”,而导致决策草率,约束不足,制度疲软。
  二是有可能助长奢侈浪费现象。部分高校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不顾自身财力,拔高定位,相互攀比,盲目扩张,贪大求洋,追求豪华,在校区内建人工喷泉,铺大理石休闲广场,搞标志性建筑等。聊城大学校门投资8 000万元,在网络上被称为“高校最大,造价最高”的大门,中国人民大学耗资百万建观光电梯等。2005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中指出:“一些高教园区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过于追求美化和景观效应,造成土地占用和资金使用的浪费”。
  在高校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高额负债成为了必然,问题也集中爆发出来,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债务风险,势必会影响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单纯地以为政府买单,就能够“一了百了”恐怕也是不太容易实现的。高校债务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消极影响,也有积极作用,只有彻底反思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消除问题的症结,才是最好的破解之道。笔者认为,在政府买单的同时,高校自身也应担当一定的角色,在化解高校债务风险中有所作为。
  其一,寻找自身优势,发掘自身潜力。解决高校债务问题,首先必须发挥高校自身的主动性,实施自救。负债高校的老校区一般地处市区,土地升值快,学校应该努力争取政府方面的积极支持和政策倾斜,得到政策上的优惠,出让空置的土地、校舍,缓解资金困难;高校还可以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积极配合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科研成果转化等办法,组织转化活动,激发转化功能,筹措还债资金;还可拿出学费和住宿费的30%设立可持续发展高校偿债准备金,通过设立偿债准备金促使学校有计划地集中、储备偿债资金,避免债务到期集中偿还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以减轻财务负担,降低财务风险。
  学校应当对偿债准备金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保证该项资金只用于偿还债务,严防将偿债准备金挪作他用,以增强偿债能力,确保财务稳健运行。
  其二,引进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突出,与国际的距离太大,单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社会的各个层面对高等教育的全面参与合作非常重要。目前身陷债务困境的高校可以尝试向民间拓宽融资渠道,走多元化筹集资金的道路。由于民间资金正逐年增加,且社会投资理财的项目又特别少,如果能调整和放宽政策,引导和扶持民间资金投向教育事业,使民间资金形成一定规模的教育投资,必能创造出更多、更好的高等教育机会,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缓解国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对于资能抵债,但经营困难的,就直接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产权社会化。
  引进民间资本、建立股份制高校的方式,国外有不少可供借鉴的经验,如“民投公租”的形式。 “民投公租”和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一样,对现阶段国家财力难以解决而高校又急需扩建的教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校按照社会投资收益率和固定资产折旧率,给投资者偿付合理的租金,保证高于银行利率的收益水平,从而调动社会投资高校教育的积极性。又如,建立大学理事会、董事会,将其作为大学财政与行政的最高决策机构。国外高校在融资运作方面,通常都是设立基金会,聘请专业人士对其进行管理和经营。在市场化运作下,国外著名高校的投融资业务收获颇丰,最近10年来,耶鲁大学的财富平均年增长17.4%。理事会以独立理事为主,校长由理事会选聘,并对其负责。大学的重大建设、发展项目,必须由该理事会审议。这样,大学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理事会将是一个信托机构,接受政府拨款和捐款,并尽到善意使用信托资金的法律责任。再如,发行教育股票或教育彩票等融资方式也值得研究,还可在政策范围内接受企业(或财团)的捐赠以及采用其他金融手段等也应该大胆尝试。
  其三,参照世贸原则,争取外资介入。在利用外资举办高等教育方面,我们应该大胆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教育市场将越来越开放,这是大趋势。按照世贸组织市场准入规定的限制条款,对外国教育机构进入我国教育市场设立了合理的限制。我们既要对国内高等教育市场开放持谨慎态度,在教育贸易协定中尚未对“跨境交付”方式作出承诺,对中外合作办学也不承诺国民待遇,同时也应该按照对教育服务的承诺,在确保教育主权不受侵犯的前提下,采用和国外高校办学机构联合、合作、合资办学的方式,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跨国公司对高校的科研投资,吸收外资介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这样既可以解决高校急需的资金问题,还可以分散高校由于融资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笔者以为,在利用外资方面,还可以采用“项目融资:BOT项目(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融资”的办法。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西方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高校采用BOT项目融资,即由我国政府为高校的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一段时间内(特许经营期)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这样的融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可以以物引资,可以通过转让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权筹集资金,也可以通过“转让——运营——移交”的形式,高校可将已建成的某些基础设施项目作价后转让给其他社会资本,高校以收回的资金进行新的项目建设,受让方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经营权,期满后无偿将经营权移交给高校。
  政府加大高校的资金投入,为高校快速发展卸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而高校自身也不是一点都不能有所作为的,政府与高校两个方面积极地发挥作用,才是高校真正走出困境,又好又快发展的正途。●
  
  【参考文献】
  [1] 卢汉林.国际投融资.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
  [2] 史燕平.国际融资学教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1年1月.
  [3] 张昌彩.中国融资方式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