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财政部颁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7年1月1日施行修改的新规定,十年来,我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会计教育中得到高度的重视,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有待继续完善,本文认为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培训制度是保障和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项基础工程,拟对如何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培训制度做一些初步思考。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的资格证书,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会计人员资格证书要实行年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达标者不予通过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其从业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限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两法的颁布及修订,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而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培训制度就是将成熟有效的培训方式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还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形成灵活多样的培训机制,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使会计人员培训井然有序,充满活力。
继续教育系统培训制度的核心是它的系统性,第一是内容上的系统性。即完善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将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放在会计人员急需的知识更新、技能补充、思维变革、观念转化、知识结构调整方面,并使之系统化,还要涉及其他相关专业如金融、证券、管理、信息技术等最新知识,并要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使会计人员适应社会发展。第二是形式过程中的系统性。针对各地各行的会计特点,会计人员培训学习除短期集中的培训外,还应有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如自学、卫星远程教学、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