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南边境地区涉毒犯罪探析

2008-12-29 00:00:00李宗玲
中国市场 2008年31期


  摘要;毒品犯罪近年来虽不断受到重拳打击,但仍然呈禁而不止之势,在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我国西南边境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给涉毒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文从我国西南边境地区涉毒犯罪的状况、危害及原因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抑制涉毒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边境地区;涉毒犯罪;对策
  
  一、我国西南边境地区涉毒犯罪的现状
  
  中国近代史上,我国西南边境地区的各族人民深受毒品的危害。新中国成立后,曾一度无毒品的危害,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贩毒活动的猖獗,毒品又在我国西南境内死灰复燃,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这里紧邻对我国危害较大的毒源地“金三角”和“金新月”地区。
  “金三角”地区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据联合国报告,西南境外的“金三角”特别是缅北在2005年罂粟种植面积为49.2万亩,鸦片产量为312吨。我国消费的海洛因绝大部分来自该地区。 广西是金三角地区毒品运往国际国内的重要通道因为,贩毒分子认为这是一条较为安全的通道。毒品从百色地区、南宁地区、贵港市、梧州市、河池地区的公路上过境。在凭祥、宁明、东兴等地区,一些越南贩毒分子利用经商或旅游为名,入境将毒品以零包零星贩入境内。
  近年来,我国西南边境地区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已超过传统毒品人数,歌舞娱乐场所已成为新型毒品蔓延的温床。滥用新型毒品种类增多,冰毒、摇头丸、氯胺酮及安钠咖、三唑仑等在部分地区均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消费市场。近年来我国西南边境又呈现了武装贩毒、武装贩枪,形成“枪毒同源”、“枪毒同派”、“枪毒并贩”、“枪随毒走”的新动向。广西警方根据全国“三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加大了打击的力度。但是贩毒分子为了提高贩毒的成功率,防止其巨额资金的流失,贩毒越来越多地采用武装保护的方式,对抗性加剧。以此来对抗警方的检查、拘留、逮捕。使广西边境形成“枪毒同源”、“枪毒同派”、“枪毒并贩”、“枪随毒走”的复杂格局。
  
  二、我国西南边境地区涉毒违法犯罪的形成原因
  
  1.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是影响西南边境涉枪涉毒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从西南边境边贸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与西南边境枪毒“超常规”发案的矛盾来看,社会经济状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都直接、间接地与广西边境枪毒发案有关。从1983年以来,广西走的是一条有着自己鲜明特点的边境边贸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之路。宽松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环境吸引人们争相涌入,广西边境成为投资的新热点,给广西边境带来了繁荣和兴旺。但是这种主要靠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刺激和推动,而不是靠自身内部现代性因素渐进成熟和积累的超常规经济发展,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在形式、规模和强度上达到空前的程度。
  2.社会意识因素。西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直接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是人的行为。西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相联系的诸多因素中社会思潮、社会文化和边民的风土人情成为主要因素。首先,从社会思潮来看,它是在某一时期反映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并形成一定影响的思想倾向,其主要内容往往是政治和哲学方面的思想、观点等等。进步的社会思潮对社会治安具有积极的作用,落后的、反动的社会思潮则具有消极作用。其次,从社会文化来看,它具有明显的民族性。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经过五年千世代相传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它也有消极的一面。即对社会发展与进步起着阻碍作用。加之对外开放的扩大,外来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使人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产生怀疑,也影响人的行为。第三,从边民的风土人情来看,风土人情是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在现实社会中会发生不同的影响力,会导致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变异,是刺激西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内在要素。
  3.地理环境因素。我国西南地区与越南、缅甸等数个国家毗邻。海陆兼备,地理位置优越,是祖国大西南出海的最便捷通道。优越的地理环境,是枪毒犯罪的客观因素。其中广西与越南陆地边界,东起防城港的东兴市,西至那坡县的北都乡,边界线长1020公里。广西靠近“金三角”,加上中越沿边贸易交往频繁,使广西边境成为贩枪贩毒案犯的集中地。从查获的案件看,有30%的毒品是从广西边境流入。
  4.基层政权因素。在社会转型期,政权组织失去了对基层社区的控制,导致了社会治安控制机制的弱化,这是西南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西南边境地区在发展边境经济贸易的过程中整个社会管理控制,主要是通过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来实现。这就使过去的传统整合机制、控制机制受到严重削弱。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大,社会分工、生产关系的变化,社会整合和控制的基层单位、组织机构,发生了松散弱化,一些组织机构自行解体,名存实亡。这导致了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环节的失控,出现了邪恶势力横行,好人怕坏人,群众感到没有安全感。同时,某些地方的某些部门受利益的驱动,把基层组织的权利随意下放,进行权钱交易,使我国的基层组织受到侵袭,甚至有一些基层组织受到社会上黑社会组织的把持和要挟。
  
  三、抑制涉毒犯罪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1.确立全民抑制涉毒犯罪的战略指导思想。禁毒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斗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冲突是紧密相关联的,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部门来完成。因此,必须转变观念,调整禁毒的战略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在西南边境地区深入持久地打一场全民禁毒斗争的指导思想,下定全民禁毒决心,发动全民参与禁毒,落实全民禁毒措施,把党和政府的禁毒决心,变为全民禁毒的实际行动。禁毒成败,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过去,中华民族为禁绝毒品,与西方列强打了两次鸦片战争;现在,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打一场全民禁毒斗争。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停,直至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毒害。
  2.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文明程度是禁毒的治本之策。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消除毒品蔓延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诱因的根本保证。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了,毒品就失去了存在和蔓延的土壤和环境。毒品之所以沉渣泛起,是因为它首先进入了一些人的心灵,然后才有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等行为。有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毒品危害严重是改革开放必需付出的代价,经济越发展,毒品蔓延越快。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在中华民族光辉灿烂文明历史中,最具代表性的唐朝盛世和康乾盛世时期,都没有毒品泛滥的记载。反而是积贫积弱的清末民初时期,鸦片入侵中国进而引来外敌入侵,让中国人尝到了亡国奴的滋味。这一次毒品蔓延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中国的整体文明程度不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
  3.有效抑制毒品犯罪的经济动因。大力加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加大个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别。全面建立符合国情的人口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弱势群体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生老病死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解决农村富裕劳力的生活出路问题,给城市外来人口公平公正的“市民待遇”。抑制一些人因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或预期生活保障困难而种毒制毒贩毒犯罪的经济动因。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西南边境涉毒犯罪死灰复燃,一个主要原因是毒品可以牟取暴利,可以一克千金,冒险玩一把瞬间发财致富,迅速改变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
  4.建立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禁毒工作机制。近些年,我国西南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虽然有所加强,基层社会治安和保安工作虽然专业化了,但治安和治保工作的实际成效却不容乐观。某些基层单位的专业治安和保安人员,其实还没有过去工厂看大门的老大爷和居委会的老大娘管用。许多毒品犯罪分子隐藏在城市的钢筋水泥森林里,或混迹于茶楼酒廊歌厅疯狂贩卖、吸食毒品,如入无人之境,许多情况下无人知晓,或知情不报。如果全民发动起来了,有了群众基础,再与专门机关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联系工作机制,形成禁毒工作的情报网、信息网,专门机关就有顺风耳、千里眼,就能耳聪目明,信息灵,行动快。涉毒人员陷全民禁毒的汪洋大海之中,必定无处藏身,只要一露头,必然被查获。
  5.综合治理的禁毒措施,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历次严打和禁毒专项斗争,对遏制毒品蔓延起了很大作用,但未能改变毒品违法犯罪增多的总趋势。从执法的角度看,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解决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互相监督之间的关系问题,解决好侦察查获,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劳动改造教育、减刑假释、强制戒毒等各个环节的联络沟通与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问题;继续坚持堵源截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努力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继续全面提高毒品违法犯罪的查获率,及时批捕起诉、依法从重从快审判执行;继续实行严厉与严密并重的刑事政策,必须使一切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都得到追究,切实做到疏而不漏;继续掌握好宽严相济的尺度,恰当运用刑罚手段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及时准予减刑、假释,使其早日重返社会,获得新生;继续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禁毒,见毒必报,形成以家庭为前沿阵地的牢固防线。
  作者单位: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公安部.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EB/OL].新华网,2006-6-23.
  [2]王艳斌.广西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涉毒犯罪问题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03,(3):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