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陵夺情
因为儿子位极人臣,湖北一个乡下老头的丧事,演变成1577年大明帝国最大的公共事件。
那时,父母、祖父母过世,官员必须解除公职,回家丁忧守制27个月。如果隐匿不报不回家,一律削职为民。
那年,张居正强力推行新政。若离开相位,谁知会发生什么。但不回家守制,在以德治国的明朝,违背了立国的基本原则,这个罪过张居正担当不起。
只有一个办法,皇帝出面,以圣旨的名义不让他回去守制,理由是非常时期国家需要。这叫“夺情”,君王为了江山社稷不得不如此。
皇帝明确提出“夺情”,张居正却哀求回家,皇帝再强调“夺情”。几个回合下来,君臣两人演了一场逼真的戏。
他们低估了朝野对这一公共事件的关注程度。大家都盯着张居正,不仅是因为职位,更由于他的新政太惹人注目,他能否回家守制已经不是他个人,也不仅仅是他和皇帝两人的事。“夺情”的旨意一下,立刻激起一些官员铺天盖地的反对声浪。
初生牛犊
这一超级公共事件中,一个年轻人飞蛾扑火,偏要去得罪皇上和相爷。他叫邹元标,江西吉水人。
这人打小是个神童,9岁通“五经”,考试道路上一路绿灯,22岁高中进士。在“五十少进士”的科甲时代,这个岁数年轻得让人嫉妒。
这年,朝臣们围绕张居正父丧后是否要回家守制争论不休。此时的邹元标“观政刑部”,用现在的话说,是刚分配到国家机关的见习生,还没有定级转正。
一个人微言轻的官场新人,按一般的想法,肯定是好好看热闹,国家大事还轮不上你说话。邹元标是个有强烈使命感和道德感的年轻人,说他是那个时代的“愤青”也不为过。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写了一篇火药味非常浓的奏折弹劾张居正,指出“夺情”的乖谬。奏折写好时,准备往上递,正好碰到有人进言被廷杖,就是当着朝臣的面打屁股,杀鸡给猴看,邹元标却不怕。等这帮人被廷杖完,他将奏折取出,委托太监转递,谎称是告假的折子,还给太监塞了银子。如此,奏折方得上达天听。
邹元标年轻气盛,说话毫无禁忌。他说张居正“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皇帝说挽留张居正的理由是:“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尽隳。”邹元标反问道,幸亏张居正是老爸死了要丁忧,可以挽留,如果不幸他死在任上,难道陛下的学问终将不成,志向终将不定么?他还进一步发挥,说张居正的上疏中有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办非常之事”。如果以奔父丧为平常之事而不屑为之,他不知一个人唯有遵守五伦之道,然后才叫做人。现今有这样的人,父亲在时不在家照顾,父亲死了不回家奔丧,还对世人说自己是非常之人,世人不是以为他丧心病狂,就是以为这人是猪一样的禽兽,这难道就是非常之人?
话说到这个份上,近似于人身攻击。皇帝和张居正看到这样的上疏,十分震怒。
一个在朝廷没多少人脉关系的见习生被下旨廷杖,更没人上疏求情。惩罚他的圣旨写得和今天的白话文一样通俗易懂:“邹元标这厮,狂躁可恶,姑着照艾穆例处治,以后再有迷狂不误的,必遵祖宗法度之重典不饶。”
这个不懂事的见习生,比前几个人受伤更重。廷杖时,把邹元标的两股分开,左脚垫在右大腿下面,因此受伤面积比两条大腿紧靠在一起大得多。廷杖完毕,奄奄一息的邹元标抬出来后,有人剥一张黑羊皮,包着药,裹在他屁股上,肉才得以再生。从此,邹元标落下后遗症,天阴时必定腿痛,走路也不利索。此后,邹元标被远戍贵州都云卫——即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愤青成熟
张居正死后被清算,邹元标被重新叙用。不久,他又惹怒皇帝,皇帝让他回家待着,一待就是30年。此间,他聚徒讲学,名满天下,被时人看成东林人士的领袖之一。万历死后,只做了一个月皇帝的泰昌帝又跟着死了,木匠皇帝天启登基,他被召回,官至左都御史——最高的监察官员。
他首倡“和衷”。他说,如今当政的人不选贤与能,而是赶走贤能之人,议论的官员又不能平心静气,而是各立门户。因此,最重要的事情是朝臣和衷共济。他在上疏中说:“向之论人论世者,各怀偏见,偏生迷,迷生执,执而为我,不复知有人,祸且移于国。”
有人觉得奇怪,说他刚当官时爱憎分明,不畏权势,为什么老了却要和稀泥?认为他已没有年轻时的气节。邹元标笑道,大臣和言官不一样。风裁卓绝,是言官的本分。做大臣,如果不是大利害、大是非的原则性问题,就要想方设法护持国体不动摇,怎么能再像少年那样冲动急躁呢?
万历帝削夺了张居正的官爵、谥号。到熹宗时,大明已于疮百孔,百病绕身,大家才感觉到张居正这个非常之人的难得。正是在邹元标的一再恳求下,皇帝才下旨为张居正平反昭雪,恢复名义,剥夺的官爵、谥号又归还给张家。
因触怒张居正差点被打死的“愤青”邹元标,到了官居二品、年近古稀,就要走完漫漫人生路时,已经完全理解当年的首辅,这也许是一个“愤青”成熟的必然。■
(林青荐自《青年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