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进礼
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而开放也是改革。实践证明,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改革;中国;生产力发展;直接动力;第二次革命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8-0182-02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开放也是改革。,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一、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任何社会革命的根源。也是任何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过程。人类社会正是在不断地解决这个矛盾的过程中向前发展的。可见,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但在不同的社会里,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状况不一样,因而解决矛盾的方式和途径也不同。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具有对抗性,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因而,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列宁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强调: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但遗憾的是,由于列宁的过早去世,这一思想并未能付诸实践。而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问题则一直没能够搞清楚,他认为由于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各种利益完全一致,生产关系完全适应生产力状况,因而苏联社会是一个没有矛盾、一切都非常和谐的社会。认为“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是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且他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由于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被消灭,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和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基本矛盾不具有对抗性,因此,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由此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但这只是就理论而言,由于对这些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和基本国情的判断出现失误等原因,因而也就不能真正找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手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科学地揭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他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体制)作了不同层次的区分。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这里的制度就是指基本制度。具体做法就是指体制。所谓社会基本制度,是指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本质特征的体现,规定着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原则性的特点。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始终坚持的,不能根本改变或废除,只能不断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所谓具体体制,是体现一定社会基本制度并为实现社会基本制度而建立起来的各种具体运行体制,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反映着社会主義的个性或多样性。它具有具体性和可变性的特点,必须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适时改变。这种改变不是基本制度的根本改变,而是通过变革体制完善基本制度,它在一定限度内的变化不会影响社会基本制度的性质。可见,社会基本制度是具体体制运行的制度基础,具体体制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社会基本制度得以实现和发挥作用的主要载体,社会基本制度的作用与性质要通过相应的体制来实现。具体体制的选择和更替,必须服从于社会基本制度的性质和有利于社会基本制度本质的实现。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优越的,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具体体制上存在着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端。这些弊端,压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因而他认为,解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手段,就是要对原有的僵化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具体制度(体制)的改革来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问题。
二、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1985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的革命性主要体现在:
首先,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革命的目的和本质是解放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邓小平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pp70在十四大报告中,江泽民强调,14年来,我们从事的事业,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虽然不同于根本改变社会基本制度的革命,但改革同第一次革命的作用一样,起着解放生产力的巨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其次,改革是政策的重新选择和体制的重新构建,是对旧体制全面的深刻变革。从改革引起的社会变革的深刻性这个意义上讲,改革也是一场革命。邓小平指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而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其他各个领域,全面改革的进程势不可当地展开了”。可见,从一定意义上讲,改革比第一次革命的任务更复杂、更艰巨,具有艰巨性和风险性,因而具有革命性。
再次,改革这样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然引起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等方面深刻而广泛的变化。改
革是对传统体制进行革命性变革,不可避免地要对人们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产生巨大的冲击,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是非标准进行重新筛选界定,相应带来人们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这种转变,无疑具有革命性质。因此,邓小平指出:“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
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是在自身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制度”。改革开放,“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首先,改革不是为了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作为一次新的革命,不是也不允许否定和抛弃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不是也不允许否定和抛弃我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因此,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1991年7月,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如果我們“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
其次,改革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那种原来意义上的革命,也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改革当然会深刻地触动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引起利益矛盾。但这种利益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利益矛盾,不需要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来解决,可以通过统筹兼顾和逐步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保证各社会集团和利益得到协调发展。
总之,通过3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事实已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本世纪中叶我们还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仍然必须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
[责任编辑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