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一 梁永桥 毕海波
摘要: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进行比较后发现:日本足球较中国足球的发展目标既长远又具体;培养途径上,日本非常重视学校足球的开展,中国则过多依赖俱乐部后备梯队和足球学校;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成本远远高于日本;中国高水平的青少年足球教练员较少,围绕青少年足球培养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先进的、科学的训练理念和方法手段;日本高度重视足球青少年文化教育,中国却是将足球训练与文化学习对立起来。由此提出改善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具体对策:足球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企业以及家庭要多方共同携手;要高度重视青少年足球人才的文化教育,树立“以足球培育完人”的培养思想;加强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做到科学化指导与训练;要充分利用中国的人口优势。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青少年足球热潮,中国足球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比较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9-1173-04
A Study on the Comparison of Young Soccer Players Training Systems in China and Japan
SUN Yi, LIANG Yong-qiao, BI Hai-bo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Abstract:The paper makes a comparison about the youth soccer training system in the two countries by the methods of documentary data and interviews to experts. Then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Japan has made a longer-term soccer goal for the soccer development. Japan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soccer development in common school while China depends too much on the talented players in clubs and soccer schools. The training cost in China is much higher than in Japan. There are less high-level youth soccer coaches in China. The football theory study is not profound enough and lack of the advanced and scientific ideas and training methods. Japan pays much attention to the culture and knowledge learning while soccer training in China is set training opposed to the knowledge learning. Therefore under such circumstanc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o the specific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youth soccer training in China. First, the soccer management department should cooperate with the education sectors, enterprises and families. Second, knowledge learning and education should be paid much attention to in order to set the idea of “playing for perfecting man". Third, the coach level should be improved to insure the scientific training and guidance. Lastly, make full use of the advantage of the China's population to popularize the soccer in the whole country. Only this way can we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cer.
Key words: China and Japan; young soccer; training; comparison
中日两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起步时间相差一年(中国于1994年;日本于1993年),但是足球整体水平的发展却逐渐拉开了距离。足球管理体制不健全、足球青少年人口薄弱、理念偏差、训练科学化程度低、球员综合素质差是中国足球发展不利的深层原因。这其中,足球青少年培养问题是制约中国足球发展的一个主要症结,在这方面,日本有其成功之处。本文以文献资料法和专家访谈法作为研究方法,比较分析中日两国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的特点和不同,找寻中国存在问题的原因,借鉴日本的培养经验,提出完善对策,对于中国足球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概况
1.1中国┆在1992年中国足球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之前,足球青少年培养主要采用基层中小学校-运动体校-省市专业队的人才培养模式。1993年随着职业俱乐部应运而生的同时,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发生了彻底的变革。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依附体委系统的青少年足球竞赛、训练管理体制,开始全面走向以俱乐部为主体的竞赛、训练管理体制[1]。政府投资比例减少,社会投资比例增加,改变了仅靠国家拨款的单一渠道,调动了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后备人才培养越来越依靠市场,实行经济核算,讲求投资效益,各级政府、体委和足协的管理方式越来越趋向于组织、协调和业务上的指导,以行政层次为依托的培养体系转变为以市场为依托的体系[2]。
1.2日本日本的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依托于“足球俱乐部训练中心制度”,该制度1976年开始试行,1980年正式开展,从试行至今,日本足球竞技水平的上升正是受益于此制度。
日本“足球俱乐部训练中心制度”共有4级[3],从下至上分别为“地区训练中心”(覆盖全国,相当我国的一般城市和地区),“都道府县训练中心”(47个,相当我国的中央直辖市和省),“地域训练中心”(关东、关西、四国、九洲等9个,相当我国华东、华南、西北等)和由日本足球协会直接主办管理的国家训练中心。地区和都道府县训练中心这两个层次的培养工作,由当地足协根据日本足协和地域足协的要求来组织和实施,包括组织运动员的集训、比赛、教练员进修、研讨等活动。到了地域一级,训练中心的工作就直接由日本足协派具有一定资质的教练员进行组织、指导并开展活动。一方面,从地域发掘和培养优秀运动员送国家训练中心;另一方面,国家训练中心将指导意见、培养方针等情报向地域传达。这样,就形成了“日本型的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
2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各方面比较
2.1足球发展目标不尽相同┆日本足协在2006年制定了新的“发展计划”。计划中提出,到了2015年,在日本足协正式注册登记的足球人口要超过500万人;至2050年,要使正式注册登记的足球人口超过1 000万人、独立举办一次世界杯足球赛,并争取进入冠亚军决赛。整个计划既有短期目标,又有长期目标。“计划”要求日本足协和所有足球从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目标,比如,日本足协规定,每名职业教练都有义务“在一年当中教会一万个孩子踢球”,这是一个硬性规定,该指标也是决定一名教练员级别升迁的重要参考数据之一。可以看出,日本足球是以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为重点发展目标、然后才是对于成绩的追求。
中国足协于2003年制定的“2003-2012十年发展规划”中指出,“以提高我国足球整体水平、增强在国际足坛竞争能力为中心,以青少年培养和教练员培训为重点,以抓好训练和竞赛为基础。坚持“两青齐抓”,把青少年运动员培养和青少年教练员培训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实抓好,提高我国足球可持续发展能力”。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中国足协等多家单位已共同提出了“草根计划”方案,酝酿在未来12年时间内投资2.3亿人民币,让中国足球在未来12年的时间内尽快提高水平,到2018年世界杯足球赛之时,中国足球水平和人才储备均能产生质的飞跃。
比较两国的足球发展目标,日本较中国的目标显得更为长远,而且目的性更强,针对于发展,每一步骤都有具体目标和实施手段,而且必须执行到位。在这一点上,中国虽然强调了足球运动普及的重要意义,但是对于发展目标缺乏监督执行力度和具体的对策指导。
2.2培养路径的侧重点不同综合研究,两国足球青少年培养路径较为相同,基本上是都是以职业俱乐部后备梯队、足球学校(或训练中心,如日本)、学校足球为主要培养途径。但是,两国培养途径的侧重点不尽相同。日本是以大力开展学校足球作为发展本国足球的重要途径。资料显示,目前在日本各级足球协会注册的青少年球员有100万之巨。
现阶段,中国的青少年足球培养途径主要以职业俱乐部后备梯队、足球学校为主,忽视了学校足球的重要性,而且前两种培养途径也问题重重。中国足协对全国41家职业俱乐部建设的调查显示,只有21家(占总数51.2%)俱乐部建立了完善的足球后备人才梯队体系。部分俱乐部产权关系不明确;投资者频繁更换;只注重短期效益,不注重俱乐部长远发展;足球产业开发不成熟;俱乐部收支失衡,拿不出资金投放到青少年梯队建设中[4],这些因素严重限制了本来就路径狭窄的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的开展。
在中国足球职业化初期,尽管联赛蓬勃发展,但由于各俱乐部后备力量建设不完善造成足球人才市场供不应求,于是,足球学校的建立成为足球青少年培养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2000年是足球学校发展的全盛时期[4],足球学校拥有量超过4 300所,但在此后6年的时间里,这一数字急速锐减。原因在于国内足球职业化初期,足球学校忽视了与政府、教育部门的合作,得不到两方支持;其次,从足球管理部门到俱乐部,不规范的运作管理使足球市场环境不稳定,足校学生前景堪忧;第三,大部分足校投资者的投机意识浓厚、收费过高、培养质量低劣造成成才率极低,抑制了家长送孩子上足球学校的想法。
学校(包括体校)足球曾经是中国足球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随着足球运动的普及,相比过去[5],现在踢球的中小学生多了,但是参加常年训练的少了。在中国足协最近调查的41个城市中[4],15个城市中同时在中小学开展校、区、市级足球赛,仅占41个城市的36.6%,而只有11个城市在中学开展校、区、市三级足球比赛,仅占总数的26.8%,超过六成以上的城市难以保证中学、小学同时开展足球联赛。中国足球在学校探求发展之路举步维艰的原因主要是:1) 体育管理部门与教育系统之间在足球青少年培养方面缺乏合作,没有实现足球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2) 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得足球运动在学校的开展从整体上得不到支持;3) 受我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6],“望子成龙”成为公众的普遍认识,大部分家长不愿将子女送入成才率为0.42%的足球运动员培养体系中,这从客观上造成了对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影响。据统计,在1990年至1995年间,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数量达到了历史最高的65万人;1995-2000年,下滑为61万人;2000-2005年,降至仅仅18万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在中国足协注册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仅仅只有5万多人[1]。总体讲,现阶段中国的俱乐部梯队、足球学校和学校足球处于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各种培养途径存在低水平相互竞争的局面,尚缺乏一个宏观管理、互动交流、资源共享和多方合作的有效运行机制。
需要提及的是,中日两国为了提升本国足球竞技水平,将出国留学也都作为培养途径之一。据统计,近十年来,先后有一万多名日本青少年去巴西学习足球。在中国,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除了国家青年队、国家少年队以及少数职业俱乐部梯队有中短期出国留学的机会外,中国也曾有过“健力宝公司”赞助青少年去巴西留学的经历,相比而言自费出国留学的青少年只是少数。从日本的经验上看,虽然日本有三浦之良(日本足球明星)通过留学巴西获得成功的案例,但实际上通过出国留学途径能够参加本国职业联赛获取成功的球员的数量相当少,因此日本现在这种出国留学热潮已处于下降的态势。
2.3资金投入、培养成本不同从两国足协对于足球事业的整体投入上看,在用于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的资金方面,日本较中国投入比重之大是显著的(表1)。
日本足协在每年的预算中都有用于足球青少年培养方面的经费,2007年度日本足协更是拨出2.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千800万)用于青少年培养方面,并以此为契机计划在今后5年里追加投入13.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9千450万)的专门款项。与日本相比,每年中国足协用于青少年方面的预算还不到400万元人民币,而且,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还要支撑国青队、国少队为参加国际比赛所需要的开支。
从学生自费接受培养的情况来看,两国也有较大不同(表2)。由于日本学校足球的发展有国家政策体制的保障,且学校足球良好、健康的发展形象已产生了非常好的市场效应,因此社会企业、个人对于学校足球的投资力度颇大,资金充足使得有些日本高中的足球开支预算甚至比职业球队还多。另外,由于日本足球对于青少年培养始终坚持走训制模式,所以,一名青少年一年的踢球费用仅合人民币4 000元左右。在中国,普通足球学校与业余俱乐部对每名学生的年收费都在1万元以上[7],如八一足球学校,每人每年交费2.12万元;北京龙力足球学校签3年合同者,每人每年交3万元,一次性交齐者优惠10%,签4年合同者每人每年交费2.6万元,一次性交齐4年者优惠15%;在沈阳的14所足球学校和业余俱乐部中,平均每人每年收费也在1.5万元左右。
比较两国的国民人均年收入(表2),中国很低,但是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成本要远远高于经济发达的日本,培养已呈“贵族化”倾向。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在高昂的学费面前众多贫困家庭中具有足球天赋的孩子被无情地拒于足球运动大门之外,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足球人口规模的扩大。
2.4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状况不同“名师出高徒”,这句话对于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尤为确切。高水平的青少年足球教练员不仅要对技战术有高明的指导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要明了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智能发展规律,并掌握具体的培养方法和手段。因此,一国的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中,教练员的队伍建设非常重要。
近15年来,日本有超过23 000名的教练员在足球发达国家留学或者进修,其中以青少年教练员居多,在提高执教能力的同时,也将足球发达国家先进的足球理念和科学训练的方法手段带回了日本,从而保证了日本足球在青少年阶段就能够接受到科学的培养。目前,日本已经不需要大量聘请外国教练员,本国教练员就可以训练出优秀的青年球员。另外,日本足协在教练员执教资格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即便是退役国脚去一所初中的足球队任教,也必须有执教青年球队的教练员资格证书。
在教练员的培养、培训方面,中国足协按照亚足联的规定已经采取了考级制度,但“人敷于事”的现象还很普遍,尽管教练员数量在逐年增加,但是质量却难有保证,教练员整体水平不高。受“以成绩论人”的思潮影响,大部分青少年足球教练员的思想是“拿名次”,很难做到脚踏实地地把普及足球、扩大足球人口作为工作目标。另外,与职业俱乐部教练员相比,基层教练员薪金偏低。以上种种因素直接影响了中国青少年足球很难吸引高水平教练员投身到基层足球教学与训练工作中来。
2.5理论研究和培养理念方面存在差距
2.5.1在足球理论研究方面日本围绕青少年运动生理和运动心理方面的研究要比中国深入,而且已经通过长时间学习南美、欧洲的风格和自身的探索,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训练理念,这种理念体现在针对青少年足球培养的各种纲要、计划书、教材、研究报告上。而这一点是中国在青少年足球培养方面最缺乏的,比如,中国至今还没有一套针对青少年的运动生理和运动心理特点制定的完整教材,而日本已经完成了这个过程。
2.5.2在发展竞技能力的培养理念方面在发展竞技能力方面,中国与日本也差距显著。2004年日本开始推行“足球一贯制”,所谓“足球一贯制”,就是在日本全国境内推行统一的足球训练教学大纲。从小学6~9岁开始,然后依次往上是U11、U13、U15、U18的各个年龄段,日本足协分别制定了完善的、适合各个年龄阶段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征的训练计划。在培养青少年球员之前,先把教练的培训作为重点,让他们统一学习训练大纲,然后到基层去做基础工作,而且,不管是职业还是业余球队,任何一名教练都必须遵照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来执行训练内容。正因为培养过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日本青少年球员都有着非常好的技术基础。
在中国的青少年足球培养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教练员训练凭经验、凭感觉,科学化程度较低,训练的系统性、全面性不足,尤其是训练的“成人化”问题,忽视了青少年身体、心理和智力特点,针对性不强,指导思想不突出,训练要求、训练手段和训练内容的年龄区别不鲜明、特点不明确,致使训练效益不高,训练成材率低,运动员缺乏个性特点[8]。
2.5.3在处理训练与文化学习二者之间关系方面足球是一项需要个人智能和集体智慧相结合的项目,良好的文化素质修养是比赛训练中正确的理解、判断、分析能力提高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球员的培养过程中,处理好训练和学习的关系问题是球员成长阶段的关键问题。这方面,日本要比中国明智许多,日本足协组建的“JFA academy”(类似于中国的足球学校)和各个城市的职业、业余足球俱乐部建立的训练中心规定,球员平时必须去学校上课,只有完成了一天的学习之后才可以到训练中心接受约2个小时的训练。日本足协秘书长佐佐木说:“不会鼓励青少年球员放弃正常文化学业来专门从事足球训练。毕竟青少年球员培养过程中存在不可确定的因素,过早地放弃文化学业,很容易让青少年球员最终一事无成”。由于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现在日本职业俱乐部成年队中,有70%队员都是来自大学院校。
中国在俱乐部梯队和足球学校这两种主要培养途径中,基本采取“三集中”(集中生活、集中训练、集中文化学习)的培养方式,由于过分强调足球技战术水平的提升,忽视文化理论课的学习,将足球训练与文化学习对立起来,许多球员都缺乏良好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大,一些球员在职业俱乐部、国家队和到国外试训时,往往无法理解教练员的战术意图,也缺少临场应变能力。更有甚者,中国足坛近年来频频出现球员打架斗殴、赌球、嫖娼等黑暗现象,这些都与球员在青少年阶段缺少文化教育与素质教养密切相关。如何处理好训练与文化学习的关系问题将是中国足球发展过程中拯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3从比较中探索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的适宜之路
3.1多方携手是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必由之路当今世界,不止是日本,在足球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等国,足球青少年培养都是依托教育部门和社会力量,这已成为青少年足球发展的通行手段。中国足球职业化已经走过了14个年头,暴露的问题逐渐增多,尤以足球青少年培养问题最为突出。因此,作为足球管理部门的中国足协要革新思想、广开途径、下放权力。首先,足球管理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形成强势联合,制定科学的培养制度及具体的计划内容,加强第一层面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建设;其次,要重新确立地方体育系统在足球青少年培养方面的主导力量,使地方体育局与地方教育系统形成通畅的第二层面的组织运行系统,与社会企业(包括各职业俱乐部)联手,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为足球青少年培养搭建训练和竞赛的平台;第三,大力发展学校足球,扩大足球青少年培养的途径,形成广阔的第三层也是最重要的普及层面。只有足球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企业、家庭等多方共同携手,才能夯实中国足球发展的基础。
3.2要高度重视文化学习和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坚韧不拔的精神足球是一项艰苦与快乐交织的运动,比赛的娱乐性、观赏性吸引着众多的青少年来模仿和学习,同时赛场上球员顽强、拼搏、进取、永不服输的表现也可以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精神榜样和动力。日本球星三浦之良在足球场上拼搏到死的表现体现着一种民族精神和民族灵魂,正是这种形象和精神在吸引着青少年学习足球技能的同时也培养了青少年的道德关和价值关,养成了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的年平均收入大约是中国人均国民年收入的80-160倍;日本职业球员的平均年薪仅为日本人均年收入的9-11倍。可是,虽然当前中国球员物质财富相对丰富,但价值取向和人格道德等精神文化的建设尚需要完善和提升,目前在部分球员身上已经很难找到昔日中国足球曾经拥有的自强不屈、团结向上、勇于拼争的精神品质。近些年,中国足球负面新闻不断,既损害了足球运动员的公众形象也损害了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更制约了足球运动在中国广大青少年群体中的教育功能。
可以说,树立健康的足球形象,养成正直的道德关、价值观,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以足球培育完人”应该是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的核心。为此,足球管理部门和职业俱乐部不仅要尽快完善球员规章制度建设,更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星球员要爱惜自己的公众形象,无论是赛场还是生活中都要为青少年树立典范;新闻媒体要大力正面地宣传报导中国足球,不能一味地对一些足球事件过度渲染和恶意炒作;俱乐部、足球学校都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文化学习,要树立“育人第一”的思想,文化学习成绩要作为是否能参加足球训练的前提;同时要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青少年足球人才“成长通道”,让他们在始终接受文化教育的环境中强化足球技能,这样既保证了学生文化素养的提高,同时也是今后选择其它行业的能力素质保障。
3.3提高教练员执教能力是科学化指导与训练工作的根本保证当前,解决青少年足球培养工作中的教练员队伍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在中国足协每年举办的各个等级的教练员培训班上,应聘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将最新的足球研究成果及时地传达到基层教练员;在详解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基层教练员观摩学习职业俱乐部、国字号球队的训练方法和手段,更新训练理念、提高执教能力。此外,中国足协还应“走下去”,可以选派专家和高级教练员下到地方足协、俱乐部、足球学校、中小学校有目的地进行具体指导。另外,可以遴选基层教练员去足球发达国家留学、进修。只有扩大教练员的培养途径,提高教练员的执教能力,才能做到科学化指导与训练。
3.4利用中国的人口优势要改变青少年足球人才规模与质量,除了上述对策外,还要充分利用中国的人口优势,青少年足球除了要在城市中广泛开展外,还要高度重视在足球欠发达地区和中国的农村乡镇的大力普及,可以通过“为乡村捐献足球器材装备”、“足球表演赛”、“球星下乡村指导”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村乡镇开展足球运动。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青少年足球热潮,中国足球才能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
4结论
通过对中日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方方面面的比较,可以看到,日本足球发展目标较中国既长远又具体;在培养路径方面,日本非常重视学校足球的开展,中国则过多依赖俱乐部后备梯队和足球学校,造成青少年足球人口严重匮乏;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成本远远高于日本;中国高水平的青少年足球教练员较少,围绕青少年足球培养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先进的、科学的训练理念和方法手段;与日本高度重视足球青少年文化教育相比,中国过分强调足球技战术水平的提升,将训练与文化学习对立起来。完善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工作,必须要足球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社会企业以及家庭等多方共同携手;要高度重视青少年足球人才的文化教育,树立“以足球培育完人”的培养思想;加强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做到科学化指导与训练;要充分利用中国的人口优势,青少年足球除了要在城市中广泛开展外还要高度重视在足球欠发达地区和中国的农村乡镇的大力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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