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要回单位欠她的1200块钱失业保险金,关玉红花了1500块钱,打了整一年的官司。
好多人觉得不值,就连丈夫也嘟囔:“折腾来折腾去,还搭进去300(块钱),有啥意思?”
小关不想跟他罗嗦,当初她决定上法院起诉公司的时候,丈夫就一瓢一瓢地给她泼冷水:胳膊扭不过大腿!小老百姓还能告倒大公司?
如今,官司赢了,他还是这种态度,小关实在无话可说,拽起孩子要去邻居家串门。但实在气不过,掀开门帘时扭头回了一句:“佛为一炷香,我为一口气!亏了300吧,但我觉得值!”
电话又……响了。从打赢官司那天开始,小关的手机从早到晚响个不停。原先的同事、同事的女朋友、同事女朋友的朋友、邻居……已经有不下10人向她咨询关于保险的事。
她非常详细地给人家指点,告诉他们该找谁找哪个部门,一步步怎么走程序。
“没问题啊。我24小时开机,随时给我打电话。我那会儿没人帮我,我知道有多难。”小关对着电话那头,声音高了八度。
在打官司前,每当电视上播什么小老百姓打官司的案件,小关“嗤”地撇一下嘴,马上换台。
她的这种态度,跟自己的经历有关。
1998年,小关从老家来济南打工,应聘到某公司成为一名普通职员。她一个农村孩子根本不知道还要签合同这一说,单位也从来没告诉过她。直到4年后她开始找对象,男方都很在意她的工作和收入,问她签了几年合同,一听她连合同都没有,就跟她吹。她急了,去找单位。
“你不是济南户口,没法签啊。”单位只用这一句话就把她推了回去。当她得知单位给其他员工办了保险,她又去找,回答依旧是:没合同,怎么办保险?
领导经常在大会上说什么“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多得是”之类的话,如果跟单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人家把自己开除了怎么办?
忍!
又过了两年,27岁的小关找了个济南的对象结婚了。考虑到非常现实的问题——自己接下来就要怀孕、生孩子,但她并没有生育保险,只得又硬着头皮去跟单位交涉合同的事,一趟不行,两趟,两趟不行,三趟……
没想到这回单位竟然答应了!她的户口还在老家,按照以前的说法,不是不能签合同吗?
小关在这家单位已经干了7年,但合同只从第7年开始签,这显然很不公平,单位的态度是:这已经很不错了。
这次她不想忍了。
小关这次之所以这么坚持,是因为她也知道她在单位待不了多长时间了。生了孩子就给调岗,做那种收入低而且很累的工作,不同意调岗,就得下岗。
她跟同事们打听过有关合同、保险的事,才知道很多人在签合同之前还要给单位写一份“几年之内不结婚不生育”的保证书,如果不写,是很难签合同的。有个女工因为在合同期间意外怀孕,立马就被公司“请”回了家。
休完产假,小关知道哺乳期是不能随意开除员工的,又战战兢兢地捱到了合同到期。果然,该续签的时候,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要解聘她,但说为了保持公司声誉,让她写一封辞职信。
“你们要赶我走,却让我写辞职信?这是什么道理!”她跟领导大闹一场,第二天她就被辞退了。
按规定,小关可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但当她拿着相关手续去领失业保险金时才发现,自己只能领3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作人员告诉她,工作5-10年就可以领1年半,5年以下领1年,因为她只有1年的合同,所以只能领3个月的。
而且她这才知道,如果当时听单位的写了辞职信,那么就属于自动解除合同,一分钱的失业保险金都领不到。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她觉得自己明明工作了8年,如果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来算,她可以领1年半的失业保险金啊!
小关一连两天吃不下饭去,不过她还是咬咬牙,拎了一些水果和牛奶,屁颠屁颠地去跟单位领导商量能不能给补上。人家一个冷腚拍到她热脸上:“不补!不服气?告去!”
她怒了。
当天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婆家是济南本地的,如果真要找关系,也不是找不到。可丈夫说:“就为了1500多块钱,你再找人、送礼,现在的人,送他一百二百的能看到眼里去吗?再说,‘民不跟官斗,胳膊能拧过大腿才怪哩!”
热心的同事也劝她别去打官司,他们说老总后台很硬,官官相护,怕小关花了钱也没好结果。
此时的小关,愤怒冲淡了一切。她告诉老公:“这个地方告不赢,我就一级一级往上告,直到赢了为止!因为‘理在我手里啊!”
结果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的答复是:申请无效。因为小关是从1998年参加工作开始申诉,而她拿不出这期间的劳动合同证明。
她又申请行政复议,依旧没有结果,她只好去法院起诉。
小关的父亲说,他们家祖上历来没人打过官司,回家烧了三柱香,嘴里念念有词,希望女儿能得到祖宗们的庇护。
去法院立案那天,是大年三十,小关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上,想哭。
这是她第二次去法院,第一次,她被人家“熊”了回去。因为她那份仲裁书被老公当作废纸,画得乱七八糟,法院让她去劳动仲裁部门再要一份。可她怕人家不搭理她,就从路边小卖铺里买了橡皮、小刀,坐在人民商场门口的台阶上,一点一点地擦,一点一点地刮……置办年货的人们拎着大包小包从她身边走过,她把头埋进胳膊,偷偷哭了一会。
哭完了,去法院递交了申请,花800块钱请了一个律师。
小关是个细心的人,保留了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所有的工资条,这无疑是一个极有力的证据。
但有关缴纳失业金的相关证据她拿不出来,不过这不需要她举证。因为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苦苦等待了半年之后,法院判决终于下来了——胜诉!
可她一点也不觉得轻松,这半年里的每个夜晚,她无不是在辗转反侧中度过的,心理压力特别大。没一个人帮她,就连丈夫也不管,每次去单位要相关规章制度或材料,不是人家不理她让她等半天、等一天,就是甩脸子给她让她难堪,她还得故作坚强笑着争论……
但就好像有种原始的动力让她坚持着,“人家秋菊一个农村妇女都能为自己讨个说法,我也行!”
单位不服,上诉。
法院问她是否愿意调解,她坚决地说:“不可能!”
“当时太让我意外了!为什么他们还上诉?冤吗?不就是想耗我吗?老娘奉陪到底!”到了这一步,钱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怕打官司花钱,丈夫都不敢把存折放在家里,整天带在身上。他还明确表示,小关要是想打官司,就让她去娘家借钱。
小关能理解,家里条件确实很差。要不是婆婆帮她看着孩子,吃穿都不用她花钱,孩子要受不少委屈!
她忽然想起原先上班时,坐车经常路过一个叫做“法律帮扶中心”的地方,每次她都想这辈子也不可能来这儿,但现在她却在问人家是不是可以免费帮她打官司。工作人员告诉她,她不是“低保户”,不属于帮扶范围,但她仍不死心,拿出自己的失业证明,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可以优惠200块钱。
省一点是一点吧!法院寄送文件什么的,都是用快递,一次25块钱。小关知道了之后,非常心疼,就自己一趟趟坐着公交车到法院取和送。
第二次开庭,小关连律师也不请了,自己辩护。
她又赢了。
判决生效10日之内,小关就应该拿到钱,可是一直等到第9天,单位还没音信。
小关打电话给单位负责人,他们态度冷漠。小关只好说:“如果过了期限,我就申请强制执行了!”
电话那头咆哮:“你这个人真是太麻烦了!”
结果,单位还是给她少算了420多块。这420块钱是单位的诉讼费,小关急了,去单位嚷嚷:“第二次你们起诉的我,凭什么让我拿钱?”说着抓过一只花盆摔在地下。
“好了好了,给你!”在人们的围观和哄笑中,小关快步走出了办公楼。
忽然,小关看到,在笑话她的那些人里面,多半是和她刚工作时一样年轻的孩子,他们刚从农村出来,就和她当年一样,什么也不懂,为了生存苟活着。
她渐渐放慢了脚步,挺直了腰板,忽然觉得自己很伟大,觉得打这场官司有价值、有意义。因为至少,公司再想“欺负”这些人的时候,会想到曾经有个烦人的关玉红因为1500块钱跟他们打了1年的官司,他们会不会稍微善待一下这些孩子呢?
婆婆让小关出去找工作。
连老太太都知道,像儿媳这样学历不高的30多岁的女人找工作特别难。何况,小关要找一份签订劳动合同、有“五险”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自从打了官司,小关学会了一种坚持,她为这种坚持努力着,3个月之后,她如愿以偿。
后记
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只是一种简单直接的表达,或许就像秋菊那样“为了讨个说法”,或许就像小关这样“找一个讲理的地方”。
秋菊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事,一部电影就围着那么点P事来回捣腾;小关的事更无趣,她丈夫还把存折藏起来怕她白花钱。
在很多人看来,为了这点钱多麻烦啊!可是,这个世界不就是由那些不怕麻烦的人搞进步的吗?
麦当劳所有热饮上的“HOT”(烫嘴)的标志,是一个老太太被烫之后,不怕麻烦告出来的。其实,有多少人被烫成猪嘴都忍气吞声了?
有太多东西因为懒、麻烦或者无知被我们放弃。比如说,权利。
“退一步海阔天空”、“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顶着这样伟大的标语,被打磨成一个平庸的傻子。但我们却觉得较真的人才是傻子,乐呵呵地想:你看那人,傻得跟个啥似的,吃一碗面条都要发票。
为什么不呢?
意义,永远是在社会的层面被生产出来并在主体中再生产出各种社会力量。就像小关,当她赢了官司却被同事围观嘲笑时,她反而感觉到了一种意义:她一个人的麻烦和痛苦,也许能换来这些嘲笑她的人的权利保障。
只是,要过多久,这些人才能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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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