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清算周期律

2008-08-15 10:45
百家讲坛 2008年13期
关键词:魏忠贤冤案权势

吴 思

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岳飞平反从初步昭雪到发还田宅、复官改葬,再到赐谥追封,直至追封三代,全程历时99年。首次平反则是1162年七月,即岳飞冤死21年之后。人常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莫非20年竟是平反的周期?

《明史》中有无数平反昭雪的案例,有的几个月就平反了,如因为骂皇帝而下狱论死的海瑞,以及为海瑞鸣冤的何以尚;有的则拖延170多年,如被明成祖灭十族的方孝孺和建文朝的众多忠臣。

这些参差的时段背后有一个共性:制造冤案的权势不再阻拦。1162年六月,宋高宗赵构退居二线,太子孝宗即位后岳飞昭雪;海瑞与何以尚能够出狱,是因为下令关押他们的嘉靖皇帝突然死去;建文忠臣得以平反,是因为推翻建文帝的明成祖及其子孙作为权力传承体系已经根深蒂固、难以动摇,并且褒奖敌方忠臣不但有利于激励属下的忠诚,还可以美化自身形象。总之,随着时间的流逝,平反的利益递增、风险递减,最后利大于弊,于是就平反了。

1630年,清太宗皇太极用反间计害死劲敌袁崇焕。1784年,乾隆皇帝下诏为袁平反昭雪,这种时隔150多年的跨朝代平反也可以用利弊的递增、递减解释,平反昭雪对统治者有利。

以明朝而论,拖延百年的平反很少见,只有开国祖宗办错的几件大案,但历代皇帝驾崩之后的平反和清算却如同常规。在这个意义上,“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确实说得不错。不过,明朝历届皇帝的平均执政时间只有16.2年,假定执政前期和后期制造的冤案同样多,那么,冤案的平均持续时间约为8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恰好对上8年之数的好汉,就有号称“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当然,若碰上在位时间特别长的荒唐皇帝,冤案的持续时间也只好跟着延长。

一般说来,皇帝执政的时间越长,留待平反的名单也越长。执政时间长,冤假错案就难免多一些,不制造冤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执政时间短,冤假错案却未必少。如天启皇帝在位7年,整天做他喜欢的木匠活,任凭魏忠贤胡作非为,结果留下300多人的平反名单,也留下了270多人的清算名单,其中判凌迟者2人、处决25人、充军11人、徒刑129人……这等成就,比嘉靖和万历更加“辉煌”。

绕开权势的公正

平反和清算都是对正义的恢复,这种纠错机制的要害就是避让权势。在皇权独大的帝国制度中,权势可以压倒正义。面对最高权势制造的冤案,正义最好保持沉默,拼了命也要为之鸣冤叫屈的很可能成为新的冤魂,遭到下狱贬官、廷杖瘐毙的下场。嘉靖和万历皇帝经常这样堵人们的嘴,也确实能堵住一时,但皇帝的寿命毕竟有限,任何权贵都无法永远掌权,正义最终还是有机会说话,把冤案翻过来。皇帝们也努力控制后世,下令千秋万代永不翻案,他们刻石碑、立铁牌,可那些石头、铁块的寿命并不比权势长多少。

正义对权势无可奈何,权势对时间无可奈何,后来的权势又需要声誉和稳定,正义、声誉和稳定的铁打关联也让人无可奈何。各方都追求自身利益,又都拿对手无可奈何,于是,平反就成为各方博弈的一种均衡,大家在这里打了个平手。在这个过程中,时间是一个重要因素,时间的变化意味着利害主体的兴衰更替。

倘若把三权分立看做彼此制衡的横向纠错机制,平反昭雪就是纵向的纠错机制。但帝国制度延续两千多年,主要用熬时间的办法耗赢权势,而不是澄清难题。

西方有句谚语:“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但就中国历史而论,迟到公正的价值也不可低估。

首先,对冤案制造者来说,平反的存在可以确立一种预期:既然权力不可能永恒地掌握在某个人手里,公正难免恢复,那么,错事就不应该做绝,免得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是一种抑制大肆作恶的机制,知道了这种机制的存在,权势就可能稍微收敛一些。北宋奸相章悖企图将司马光暴骨鞭尸,摧残元祐党人和他们的子女,但正是对冤冤相报的担心,才让他放弃了赶尽杀绝的计划。

其次,这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对于正义的追求者来说,确信公正终有实现的一天,人们就比较容易不计利害地追求正义。如果权衡利害,那么仗义执言固然有一时之灾,但也可能成为对未来的投资,在平均迟到8年的公正中捞本甚至获利。在这个意义上,迟到的正义就是对高风险的高回报。如此投资获利的历史事实不时可见,以至古人创造出“沽名卖直”之类的术语。

可惜的是,公正的行情通常不够好,8年之后官复原职,只能算捞回本钱,利息却损失了。更何况这8年还吃了许多苦。人的职业生涯有几个8年?倘若圆滑地混下来,9年考满,说不定还能升一级的。话说回来,行情如此不好的生意仍不断有人做,可见当事人未必想做生意,或者他们对人的本质及最高利益另有看法,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再次,迟到的公正可以让受害者及其子女获得补偿,至少停止继续迫害。有所补救总比毫无补救更接近公正,按明朝规定,平反补救分为五等,即“赠、荫、祭、葬、谥”。复官、赠官是初级平反,赐祭葬高一级,再加上追谥、追封和荫子就更高级了。平反的逐步升级,往往对应着冤案制造集团的逐步淡出,呼应着人们对蒙冤对象越来越高的尊崇,岳飞享受的逐步升级的平反就是如此。追补到最高级别,假如当事人还活着,并且感觉连本带利都能补足,公正竟近乎完美了。在当事人已死的情况下,如果他所追求的正是不朽的声名,迟到的公正也算不错的补偿。

总之,“平反昭雪”具有重火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迟到的公正的存在,可以维持人们对制造冤案的体制的信任,鼓励耐心和等待,缓解暴烈和绝望的反抗。

问题在于,很多人连这等公正也得不到,只能等待遥远的公正。

御史王朴性格耿直,多次与朱元璋争论。有一次争得急了,皇上动了气,下令将其拉出去砍了。到了刑场,皇帝又召他回来问他改不改。王朴说:“皇上看得起我,让我当了御史,奈何如此摧辱我!如果我无罪,凭什么杀我?如果我有罪,又何必让我活?我今日惟愿速死!”朱元璋大怒,催令赶快行刑。路过史馆,王朴冲着里面大呼:“学士刘三吾记住,本年本月本日,皇帝杀无罪御史王朴!”随后被杀。

朱元璋后来撰写盖棺论定的《大诰》时还提到王朴,说他诽谤。这自然难以平反,但史家记载了真相,后人自有公论,这本身也算是一种安慰的平反吧。

中国人喜欢说“让历史如何如何”,表达了对后世言论公正的信赖。史家讲究隔代修史,距离作恶权势的时间已远,不用怕他们,于是我们就可以指望公正了,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数小民连安慰性的公正也沾不上,他们既无申冤的人力、物力和能力,又无详加记载或考证的史学价值,便只能无声无息地白死了,如史书上有大量杀人冒功或残害良民的记载,但我们却查不到那些被害者的姓名。

最高权势的自我纠错

中国皇帝并不都是无法无天的家伙,他们有的文弱心虚,有的信仰神明,有的重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于是我们也可以发现最高权势的自我纠错。

1425年,朱高炽刚即位,弋谦就上了一篇言辞激烈的折予批评时政。皇上知道弋谦为人骨鲠,也不怪罪他,可是忍不住厌恶,见了他就没好脸。众臣看出皇帝的心思,便联合起来攻击弋谦“卖直”,要求皇帝法办他,但皇上宽宏大度,仅仅剥夺了弋谦上朝的权利。没想到消息传开后,众臣纷纷闭嘴,一个多月没人上疏言事。

皇帝急了,他刚刚登基,很想做好工作,众人自我保全,默不作声,这工作如何开展?于是皇帝下诏做自我批评,让众臣直言不讳,并恢复了弋谦上朝的权利。可惜,这位善于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关系问题的皇帝不到一年就死了。

嘉靖皇帝英察自信,果于刑戮,又颇护己短,弄死过许多要求平反冤案的人。嘉靖迷信神仙,大兴土木修建大高玄殿,谁反对就把谁痛打一顿投入监狱,有三位大臣因跳出来反对被关押多年,又有两位跳出来营救,也被“棰死狱中”。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大高玄殿发生火灾,皇帝上露台祈祷,火光中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呼喊那三位大臣的名字,说他们是忠臣。皇上大惊,赶紧传诏将他们释放。由此看来,皇帝怕天地神灵也是小民之幸,如碰上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皇上,大家就只好看着他一条道走到黑了。

清算和平反的亏空

在《明史》有名可考的记载中,清算力度不如平反力度。一正一反,那本应有恶报的臭名昭著的家伙,如特务头子太监汪直、引导刘瑾作恶的焦芳父子、万历派下去搜刮的税监们,经常留下一笔“竟得良死”的记载,连清代史家的笔下部透出一股怨气。这是什么缘故?

崇祯皇帝为人刚愎操切,惩罚的力度往往大于奖励,看看这位偏爱报复的人如何清算前朝阉党,就可以明白恶报弱于善报的道理。

《明史》说,崇祯收拾掉魏忠贤之后,开始清算逆党。他让大学士韩爌、李标和钱龙锡(近似总理和副总理)开出一个名单。这三位大臣不想“广搜树怨”,仅仅开出四五十人。皇上嫌少,让他们重新讨论,结果只增加了数十人。皇帝不高兴了,亲自分出“赞导、拥戴、颂美、谄附”四项,让他们往里面添加入,还让他们把内廷宦官的同恶者列入名单。韩爌等人推脱说,他们不知道内侍的情况。皇上说:“岂能完全不知道?就是怕得罪人吧。”

过了一天,皇帝将这几位大臣召入便殿,只见桌上放着一个布囊,里边装了许多章疏。皇帝指着奏疏说:“这些都是奸党颂扬魏忠贤的上疏,你们可以把这些人的名字整理出来,列入逆党。”韩爌等人知道皇帝的决心难以挽回,就设法把此事推给别人,说:“臣等的职责是起草文件,不熟悉法律条文。”于是皇帝召来吏部尚书(近似组织部部长)王永光,让他处理,王永光也说自己“不习刑名”。皇帝又召来刑部尚书(近似最高法院院长)乔允升、左都御史(近似监察部部长)曹于汴等人,这才开出一份包含270多人的逆党名单,并拟出了从凌迟到革职的处理意见。

一件并不复杂的事,皇帝亲自布置、亲自推动,甚至亲自提供证据材料,居然还让臣下连踩五脚刹车。假如皇帝不一催再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局不难想见。这其中的利害计算,皇上圣明,早已一语道破——怕得罪人。

清算与平反不同,清算可以为受害者出一口恶气,却不能带来官职俸禄,损人不利己的事自然人人回避;平反则不然,既光明正大又有正面好处,利人利己,愿意做的人自然比较多。这一利一害之差,足以解释清算力度不及平反的现象。设身处地想一想,面对利害屏障,皇帝尚且让人推来挡去,那些受迫害的当事人又能闹出什么名堂?恶人的恶报又从何而来?

更要紧的是,最高权势清算是有底线的,他们必须尊重传位的先辈,必须维护皇权独大的体制,这是他们合法统治的基础,如崇祯清算魏忠贤和阉党时却不追究他们的总后台、自己的长兄天启帝。嘉靖和万历皇帝是制造诸多冤案的主犯,但他们的接班人是亲儿子,所以大平反只能配以小清算,弄出几只替罪羊就算交代了,而且清算的目的是恩归自己,怨归他人。这种体制正是最高统治者为自己精心设计的,我们对其公正程度自然不能期望太高。

清算不足和平反不足并非小事,在时间和力度方面的利害计算对当事人的选择大有影响。魏忠贤的死党之一、右佥都御史(近似监察部部长助理)刘志选曾经挺身抗议万历皇帝钳制言论,为忠臣鸣冤,结果被贬、挨整,家居30年不得平反,万历死后还是靠拉关系当上工部主事(近似处长)。此时刘志选已年过七十,弥补损失之心极其强烈,于是一改前辙,帮助魏忠贤钳制言论;冒着生命危险替他攻击皇后、迫害清流、吹捧恶棍同党。刘志选也知道这些罪恶将遭到追究,但他认为自己年老,必定死在魏忠贤之前。当时是天启六年,魏忠贤58岁,几乎比他小20岁,刘志选的利害计算透彻之极。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年,年仅23岁的天启皇帝驾崩,魏忠贤倒台,刘志选被判死刑,未及施刑自己先上了吊。假如天启帝不那么短命,假如崇祯不那么操切,刘志选就投资成功了。

总而言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话大体不错,但要打个折扣。从数目上说,前一句大概七八折,后一句大概四五折。接下来的话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何时才算是时候到了呢?一代权势淡出之后,时间越久,折旧越重。经过两次打折,尽管平反了,但是补救不足;尽管清算了,但是追究不足。这些不足部分,即当事人的净损失和净收益一代又一代地积累下来必将产生影响,就好像降水量减少三分之一将导致众多物种的兴亡及生态系统变迁一样。于是,一年又一年,一轮又一轮,大好河山逐渐改变了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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