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凡
时下,汤唯凭借获得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的影片《色•戒》一举成为世界级明星。据说,汤唯能够成功,还得益于章子怡、舒淇、刘亦菲、韩雪等四人因不愿裸露而坚辞《色•戒》女主角。
在影视圈,没有成名的人物,谁都想抓住一个一夜成名的机会;而已成名的,同样,也不想放弃锦上添花的好事。以上四人,都已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了许多年,不是不知道出演这个角色,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但是,她们都婉拒了,而理由几乎如出一辙,的确令人三思。
在任何文化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人情制约,这就是所谓的羞耻感文化。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舍勒的《论害羞与羞耻感》,对此有极深刻的阐述:动物没有羞耻感,上帝没有羞耻感,只有人才有。人是生物界由动物到上帝的桥梁。羞耻感类似于敬畏,身体的羞耻感体现为对临近之物的惧,灵魂的羞耻感体现为对想象之物的畏。
世上没有纯粹的“羞耻感”文化。而中国人“羞耻感”的主要特征是:以别人怎么想为主,亦即是说,自己觉得事情该不该,是由于别人会怎么想———决定要做什么事情,主动权不在自己的手中。
中国人的文化没有“超越界”,羞耻感只好具体到“人言可畏”上。
在古文中,“耻”,从耳,从心。这表示一个人一旦听到别人说自己,在心中就马上觉得了;而现在的“耻”,———从耳,从止,则表示自己听到别人在说自己时,就将想做的事停止不做了。
在我们文化的背景中,听别人的话,就是知耻;不听,就是不知耻。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观念:不听话,会被人笑、会丢脸的。成人后,这种潜移默化的习惯也跟着长大,人人常常会怕自己的行为,会贻人口实,落下话柄。
君不见,人品的“品”,是三个“口”字组成的。中国人的“品行”,不是“自己”界定的,而是他人“众口”炼成的。
于是,别人的“口与眼”,成了对“自己”行为的一种约束。以上四位影视红人,不是不想接上面的那个角色,只是认为它是一个烫山芋,虽然好吃却不能接在手中:主观上虽万般愿意,却被理性的羞耻感打败了。因为,这种不合乎中国人传统审美倾向的事情,虽对个人大有好处,然而,别人不免要“说三道四”的。
在这种“羞耻感”文化中,一個人若是因此闹到“没有面子做人”的地步,就恐怕会身败名裂甚至到了自杀一途。像当年的阮玲玉与周璇。
禅宗中的“色”,是物质,而不是我们今天误读的情色。“色”在张爱玲的心目中,已延伸成为“欲望”。那么,“色”到底为谁而“戒”?可以这样说,只能因了我们文化上的“羞耻感”,而不得不“戒”。这种“羞耻感”文化,竟可以让人们望名利而息心。它的厉害,的确不可小觑。
虽然,如舍勒所说的:羞耻感是非常脆弱的。现代社会中,人的羞耻感越来越稀薄,差不多已被某些惰性元素替代。它在不断衰变。
但一个人无论如何地腾挪纵跃,却总是很难跳出文化的桎梏。因为,一个人尽可以斩断“过去”,却无法不活在“历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