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织

2008-07-01 06:53
上海文学 2008年11期
关键词:方正星巴克

张 生

一些自相缠绕的怪圈、一段永远走不完的楼梯……荷兰画家埃舍尔始终在画中营造着一个“不可能世界”。

现实亦如埃舍尔的画,左右手的互绘,荒谬和真实,可能与不可能交织在一起。我们自谓的那些改变,说到底,依旧是重复……

不管环境、语言怎么变化,它都不会改变

星期六下午,我的朋友郭春林教授约我到五角场碰面。当我说在星巴克见面的时候,他在电话里连说没必要,因为,他约我出来并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想送给我一个东西。

尽管我也知道没这个必要,也很麻烦,但我还是坚持在星巴克见面。我有午后喝咖啡的习惯,一旦不喝的话,整个下午人都会有气无力。我就想顺便借这个时间去喝杯咖啡,不然回去还得自己煮,更麻烦。当然,之所以郭春林对到星巴克来碰头没兴趣,除了不方便外,还有就是他不喜欢喝咖啡,而且早就对代表美帝国主义商业扩张精神的星巴克产生了反感。有一次,当我们在同济大学一二九楼北楼他的那间狭窄的但又不失明亮的办公室闲聊的时候,他一边抽烟,一边以中文系教授的身份严肃地问我,是不是因为我去过美国,喜欢美国,才这么喜欢星巴克的。

显然,他把我当成了犹如现在那些哈韩哈日的十五六岁的中学生一样的肤浅的哈美族了。我想,大概在从事文化研究的他看来,我已经成了美帝国主义的后殖民的可怜的牺牲品。在他的尖锐的同时又不无疑惑的眼光下,我只好硬着头皮解释了一下。首先,毋庸讳言,我的确有那么一点喜欢美国,其次,最重要的是,我觉得物有所值——这也许是星巴克,也可能是美国文化的力量所在,那就是,一杯中杯的星巴克的本日咖啡,只要十五块钱,而别的咖啡店同样的价钱你连半杯咖啡也买不到。

“知道吗,这就是说,星巴克让每个人都能喝到上好的咖啡,它降低了喝咖啡的门槛,诺,这就是美国的民主,人人都能享受到。”

看到他将信将疑,为了增强说服力,我只好又加了一句,“现在就是在巴黎,大家也都爱到星巴克去喝咖啡。你知道,法国人是最讨厌美国文化的。”

但我的解释并未得到他平时一直挂在嘴边的所谓对人要理解的同情的口头禅,作为对我的回答,他把抽剩的香烟扔到了盛有水的一次性杯子里。我听到滋啦一声,心里不禁格登了一下,我明白,自己灵感的火花也随之熄灭了。

“那为什么在美国同样的一杯咖啡只卖两美元,到我们这里却要卖十几块钱呢?”

这个问题本来是个简单的问题,但春林这么一问,这个问题就不仅仅是个汇率那么简单的问题了。全球化?帝国主义的经济体系?文化霸权?等等。显然,这后面所涉及的东西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记得当时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只好王顾左右而言它。

当然,现在,我已经无需对这个令人费解的问题进行思考了。我坐在高脚椅上,悠闲地喝着咖啡,像身边那些时尚男女一样,满足于口腹之欲所带来的短暂然而却是永恒的愉悦,早已不再心忧天下。

不过,也难怪春林教授将其视为第三世界肤浅的小青年展现虚荣心的场所。这家位于一个大商场底层的星巴克,不仅空间宽大,而且装修豪华,宛若水晶宫。而把自己打扮得像漂亮金鱼在这里吐泡泡和不停地发出喧声的,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像我这样已经沧桑的中年男为数并不多。他们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假装看书,还有的干脆打开电脑在上网聊天或者在看电影。而在美国,很少有星巴克这么大的,也很少有这么多人坐在里面消磨时光的,不夸张地说,很多星巴克就和中国一般的公共厕所差不多,也可能正因为此,很多人买了咖啡后就走。其实,就连动辄排队的必胜客也一样,在我们这里去吃必胜客,犹如参加维也纳金色大厅的音乐会一般隆重,有穿着制服的小姐领位,帮你下订单,甚至,在比萨端上来后还帮你切开并将其放在你的餐盘里,真的,就差服务员把比萨喂到你嘴里了。

可在美国,一天中午,当我在圣塔莫尼卡的一家必胜客买比萨时,我几乎以为我突然间回到了必胜客的侏罗纪时代。在一间小小的灯光昏暗的屋子里,一个满脸雀斑的金发小伙懒洋洋地听我点餐,然后转身回到工作间,过了一会,砰地一声把比萨给我端了上来,而且,从头到尾,一言不发,甚至不问我这个上帝是否在店里用餐。更让人惊讶的是,整个店里就这个小伙子一个人。当我拿着他递给我的一个纸杯,自己在啪嗒啪嗒漏水的饮料机前接可乐的时候,我都产生了一个起诉必胜客的念头,因为我完全没有享受到在中国的同样质量的服务。我还想,如果美国人知道了必胜客在国内外奉行的这种双重标准,必胜客肯定会受到集体抵制而破产。

的确,在我们这里,国外的许多东西都被我们无限地放大了。实在弄不清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或许有那么一天,我们到美国转一圈后,会突然发现,原来真正的美国在我们中国,而不是在美洲大陆。这就像我现在已经感觉到的,真正的星巴克,真正的必胜客都在中国,而美国的只是拙劣的盗版。

古人云,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我就这么稍微胡思乱想了一下,刚才还浓烈醉人的咖啡的香气已经逐渐消散。可郭春林还没来。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发现其实没过几分钟。没办法,等人的时候,钟表上的时间总是比心里觉得的过得慢。店里很吵,柔和的音乐声早已被各种噪声所打断和淹没,人们的说话声就像用微波炉爆玉米花传出来的砰砰声一样,此起彼伏,而不时响起的尖锐的机器打磨咖啡豆的声音,还有服务员招呼那些没有排队习惯的顾客排队的刺耳的声音,把店里的每一寸空间都填得满满的。

为了消磨时间,我无聊地把目光转向了左边一对正在为什么事情争执的年轻人。他们显然是情侣,男的一身黑衣服,背对着我,他那个圆脸庞的女友穿着灰色的高领羊毛衫,留着长发,因为用灰色的发卡把额前的头发箍了起来,所以显得额头很高,不过,她白晰的肤色和那双细长而精致的眼睛更让人过目难忘,当然,更好看的她的那个白色和红色方格相间的围巾,着实增色不少。她似乎一直在指责自己的男友,情绪也比较激动,而男友则一直在解释和辩解。我猜一定是这个小伙子在什么事情上得罪了女孩,比较理亏,所以对女孩总是曲意逢迎。其实,这种争执在年轻的恋人之间常常发生,不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而且还是两人增添恋爱情趣的必不可少的东西。

让人觉得有趣的是,就像现在那些时髦的上海女孩一样,她讲的是普通话,可她情绪一激动起来,开始对男友进行批评的时候,就马上不自觉地变成了上海话,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泄心头之怨恨,就不足以触及到那个可怜的小伙子的灵魂。而她的男友却恰好相反,在这个女孩的脸庞陡然变红,那像陶瓷一样细致的面庞开始出现裂纹的时候,也就是当她忽然改用上海话对他进行控诉的时候,这个背对着我的男孩总是要在椅子上挪动一下身子,然后改用略有些生硬的普通话来解释,而当女孩一旦发现自己的话有些过火又换回普通话的时候,小伙子却又背道而行,换用上海话低声向她道歉。可以想像,和自己的女友一样,小伙子也一定是觉得只有用上海话,这当然是他的母语,才能真正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歉意。

也许这一点他们自己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但在我这个局外人看来,看着他们两个人像打乒乓球一样,乒乒乓乓,在上海话和普通话之间随意自如地变来变去,还是觉得很有意思。不过,这一幕若是让郭春林教授看到了,他肯定又会联系到全球化的背景对其进行更深入的批判,这对恋人在争执中不管使用的是地方性的上海话,还是全国性的普通话,都无足轻重,因为在他们背后有一种更为广泛的语言,那就是作为全球化的(或者美国化的?)象征的星巴克的语言。

“这里真是吵死了。”郭春林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批评,“还不能抽烟。”

看着他严肃的神情和紧皱的眉头,还有他似乎就是因为思考这些问题而满头早生的华发,我只得点头代星巴克向他表示道歉。

“可以到外面抽的。”

“不了,我还有别的事,这个给你我就走。”

他把一包法式烘培的星巴克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来递给我。“这是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我不喜欢,送给你好了。”

显然,郭春林在星巴克里把他不屑一顾的星巴克咖啡豆送给我,无疑是个巧妙的讽刺,只是,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的是,这究竟是他对我的讽刺呢,还是对星巴克的讽刺。

我注意到,当那个女孩看到我从郭春林手里接过如此之大的一包星巴克后,细长的眼睛一下瞪大了,而且,她的男友也终于因此有机会放松了一下,顺着她的眼神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这个可怜的小伙子眉头紧皱,脸色苍白,感觉就像刚刚在外面淋过雨一样,显得有气无力,无精打采。

看来,即使在星巴克里和女友约会,也没有让他今天的倒霉的命运改变多少。有些东西,不管环境怎么变化,甚至语言怎么变化,它都不会改变。

生活说到底也是重复,

可新的重复总比旧的重复好

周末,方正康在一大堆厚厚的邮件中,忽然发现了自己的一个大学同学从美国给他寄来的一本书。这个同学,大学毕业后就到美国留学,从那时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都没联系了。他前年作为翻译陪领导以考察美国出版业为名到美国公款旅游,从东海岸一口气玩到西海岸,还特地去了拉斯维加斯小赌了一把,期间他和几个在美国的同学联系了一下,但都没能找到他,现在,居然会突然收到他寄来的东西,多少有点奇怪,他就把这本书带了回去。

在常去的一家灯光明亮的咖啡馆,他要了一杯茶,从信封里抽出同学寄的那本书,打算随便翻一下,然后像往常那样,叫个朋友过来聊聊天,喝点啤酒,把这个周末消磨掉。可把书拿出来后,他忽然发现里面还夹着一封信,赶紧展开来看,可还没看完,他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他这位老同学现在流落在芝加哥大学,尽管已经在那个像中世纪修道院一样的校园里呆了七年,但仍然还在为博士学位煎熬,而他这几年工作学习两不误,早已经在母校读了在职研究生,并且,早就获得了博士学位。当然,对此他不知道是应该为中国的学位制度感到悲哀还是为自己感到庆幸。

这位老同学在读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心血来潮,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次也不例外。他在信中说,这本书是他的博士论文所涉及的一个作家的最新作品,而这个作家刚好现在在他们那里教书,这本书就是作者本人送给他的,他看了以后觉得有点意思,很想和人分享,可身边的人都很忙,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直到前些天,无意中在国内的网上看到了任职于出版社的他的名字,才忽然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位老同学,毕业这么多年了还在搞文学。这自然十分难得。同是天涯沦落人,难免惺惺相惜,所以就把这本书寄到国内,希望和方正康共鸣一下。

看完老同学的信,方正康又把书的扉页上作者的英文亲笔签名端详了一下,他想,问题搞大了,本想随便翻翻就算了,现在好像不看还不行了——不仅有负老同学的一片苦心,连作者的心也负了。

可能是周末的缘故,咖啡馆里人本来就很多,陆续还有人进来。即使他坐在一个角落里,也不断有人来问他对面的座位有没有人坐,为了避免打扰,他索性又要了一杯咖啡放在自己对面,然后,把自己的背包也放在对面的椅子上。果然,这样一来,再没有人来问他了。其实,有没有人来问都没关系了,他已经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不管谁来问他都听不到了。

咖啡馆里的人是什么时候走光的,他一点也不清楚,直到他觉得照在书上的光线越来越暗,才发现刚才还拥挤嘈杂的咖啡店忽然变得空空荡荡,整个店堂里,只有他头顶上还有一盏灯亮着,在稍远的收款台,在更为昏暗的光线中,几个穿制服的服务员倚着收款台一边朝他这边张望着,一边站在那里有气无力地聊着天,他这才忽然意识到他们已经下班了。他忙站起来,收拾好东西向收款台走去。

那几个靠着收款台正像麻花一样扭着身子直打哈欠的服务员看到他过来,高兴得差点从梦游状态中醒过来,他赶紧向他们道了个歉,还好他常来,服务员都认识他,也就没说什么。结账时,他看了看挂在收款台后的酒柜上的电子钟,难怪这几个服务员如此的不耐烦,都已经午夜两点半了。

尽管还没看完这本小说,但在回家的路上,他已经决定让出版社买下这本书的版权,虽然他现在因升任杂志社的总编,而不再负责国外的图书的引进和出版,但如果他想做这本书,还是没问题的。剩下的事情很简单,只要通过老同学与作者直接联系就行了。他记得很清楚,老同学特地在那页信的最后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或许,这正是他希望的结果?

果然,由于那位同学的帮助,版权的联系与购买异常顺利,也很便宜,当然,这也与作者的知名度不是很高有关。接下来,他找了个愿意翻译这本书的朋友开始翻译,再接下来,就是进入编辑和出版的正常流程。所以,当这本书在时隔一年之后正式出版时,拿到新书的方正康几乎都已经忘了这本书当初激动他的是什么,他又为什么会决定买下这本书。虽然他是这本书的编辑,可在校对的时候,看得更多的是译文是否正确,而根本没在意,或者没有注意文字背后的意思。他只是习惯性地从装帧角度看了看这本书的封面,然后拿在手里翻了翻,整体感觉了一下,就随手把这本书塞到了他的背后一个乱七八糟堆满书的书架上。

他早已知道在眼下中国图书市场,等待这本书的命运是什么。像这种比较严肃的探讨人的存在的小说,大概除了译者和他本人外,没有几个人会买来看的。现在大家关心的东西都和自己的身体和欲望有关,谁还会在意别人的内心在想些什么呢?不说别人,就是他自己,这两年来,也很少再想到自己。他的女儿出生是一个原因,杂志社的一摊事更让他焦头烂额,自从他接手这本杂志后,印数和销量就像股市一样狂泻不已,他只得不断调整杂志的栏目和内容,直到这本专门刊登国外严肃文学的刊物几乎变成了一本纯粹的凶杀色情杂志才止跌,在窘困之中,他连引进《花花公子》,或者干脆办一份中国的《花花公子》的心都有了。有一阵子,他忽然发现大家之所以不买他的杂志,就是因为读者都去买盗版碟去了,他从此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问题,恨不得国家拿出实际行动,把南京、北京、上海,以及全国各地那些卖盗版碟的人都抓起来,这样大家就又回来看杂志了。可最后连自己也控制不住,老到街边的碟片摊上买最新上映的好莱坞电影的盗版碟,他就知道他的打击盗版的想法彻底完蛋了。

如今事过境迁,他甚至想,要是现在,他可能就不再买这本肯定亏本的书了。还好,因为他当时换了岗位,领导也特别照顾他,没有把这本书的销量和他的业绩联系在一起。不然,今年年底奖金肯定会少拿很多。

9月初,尽管在时序上已经是秋天,但除了晚上有些凉意外,白天和夏日并无区别,依然闷热,而办公室里也因为开了一整天的空调,加上总有人抽烟,空气显得更加沉闷和污浊,所以,下班后,还没等办公室里的人走光,他就迫不及待地推开了窗户。

外面的空气还带着一股暑热,但闻起来却比凉爽的办公室的味道好很多。远处的天空略微有些泛红,在落日的余晖中,那幢褐色的桶状高楼一如既往地保持着那种再也不会生锈的铁锈色,记得这幢楼刚建成的时候,方正康他们还觉得不够新颖和时髦,而且,它自从建成那天起就像是幢旧的建筑,可现在,却发现这样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它再也不会变旧,并且再也不会衰老,因为它已经衰老,已经陈旧。它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矗立在对面,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方正康觉得他自己就像这幢大楼一样,这几年来,就这么一天一天重复不变地出现在这个窗户后面,似乎和两年前没什么两样。

方正康想,世界在重复,生活在重复,杂志在重复,所以他自己也只好跟着重复,然后因为他自己重复,杂志再重复,生活再重复,世界也就跟着重复了。他知道,这么描述这两者的关系似乎很荒诞不经,就像他曾经看过的荷兰画家埃舍尔(M.C.Escher)的一幅画,在一张纸上,两只手各自描绘着对方,以至于你根本弄不清楚哪只手是真的,哪只手又是假的。或者说,是哪只手先描绘哪只手,再或者说,究竟是哪只手描绘了哪只手。总之,当时,他看到埃舍尔的这幅画的时候,并没有往心里去,还觉得挺荒谬的,现在倒是感到有点意思。

10月2号的晚上,吃过饭后,妻子去超市买东西去了。方正康就在客厅陪着两岁的女儿玩积木,可他刚和女儿拼了一个汽车,手机就响了起来。因为是黄金周,此前他的一个武汉的同学曾和他联系过,说是2号有可能会一家人开车来玩,所以他的脑子里首先跳出的就是这个同学的影子。可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女儿的小眼珠子却一转,踮着脚尖像个鸭子一样摇摇晃晃地把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拿了过来。这还是女儿第一次帮他拿手机,所以他感到分外惊奇,忙抱起女儿亲了她的脸一口。然后接通了一个劲地响着的手机。

但电话里传来的并不是他的那个武汉同学的问候声,而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嗓音。在确认了他就是方正康本人后,对方立即迫不及待地自我介绍说是北京的一家报社的记者,有点事情想采访他。尽管他的口气有点急切,但还算礼貌。可这对方正康来说,却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被记者采访过。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记者弄错人了。

所以,当他犹豫了一下后问这个记者,是不是找错了人时,对方居然也迟疑了起来,还好这个记者的职业素质较高,马上又问了方正康一个关于出版方面的专业问题,他这才终于清楚是怎么回事。

原来,就在一个小时前,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斯德哥尔摩宣布了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而那部获奖作品,就是前年美国同学寄给他的那本书,也就是他去年责编后出版的那本书。而且,那个记者告诉他,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出版的第一本该作家的作品。换句话说,他,方正康,就是这部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品唯一的中译本的责任编辑。

可这又怎么样呢?

当记者问他对此书的评价时,他几乎连这本书的内容都想不起来了。实际上,如果不是这个记者在今天突然提起这本书,他早就记不得这本书了。这本书当初只印了几千册,刚够印刷厂的开机数,可现在绝大多数都还堆在仓库里睡觉。书出了一年多,摆在书店的架子上,不说看了,大概摸过的人也没几个。不过,还好,这个记者其实并不需要他谈什么,充其量只是为了在新闻报道中把他的名字写进去,表示自己的采访很有深度罢了。所以,放下电话后,他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去超市买东西的妻子回来了,他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他原以为妻子会大大地吃一惊,但妻子只是略微表示了一下惊讶,她边和女儿拼积木边问他,那人获奖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想了想,摇了摇头。显然,那一百三十万美元的奖金是不可能分给他一分钱的。既然这样,还会有什么关系呢?更何况,那本获奖的书既不是他写的,也不是他翻译的,只是他编辑的而已,作者根本就不认识他,甚至,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中国有这么一个编辑,这能有什么关系?

“既然没关系,那有什么好说的。”

但妻子的这句话说得早了点。她的话音刚落,方正康的手机就又响起来了,这次是上海的一个女记者来电采访他,与刚才那个北京记者问的大同小异,让人不禁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都是从同一个大学的新闻系毕业的,不说别的,连措辞都一样,第一句话刚问他是不是方正康,第二句话就向他表示祝贺,如果不是有了第一个记者在前面垫底,他还真有点摸不着头脑。

这个电话还没结束,他家里的电话又响了起来,他只好示意妻子去接一下,听到妻子的让对方等等的话,他就明白,又是记者的采访。

更多的电话接踵而至,以至于他的女儿后来只要电话一响就把头抬起来看他说话,再也不肯玩积木了。

为了睡个好觉,他还是第一次在关掉手机后,把电话线从家里的电话机上拔了出来。妻子看到他把电话线拔出来,笑着对他说,感觉好像是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第二天早上,他刚把电话插上,电话就又来了,还好这次不是记者,而是社里最大的领导老王。老王先问他怎么把手机关了,接着就又问他家里电话怎么打不通,他还有点不好意思当着领导的面说是有人采访自己,只好支支吾吾说昨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喝多了,老婆怕吵醒他,就把电话拔了。老王立即厉声告诫他,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否则会误了大事。因为他弄不清楚老王在假期里打电话来有什么大事,就问有什么事,老王的口气这才缓和了起来,但是很滑稽,就像生怕别人听到似的,突然压低声音告诉他,他去年编的那本书获诺贝尔奖了。为了不让老王扫兴,他也只好假装不知道,同时又假装惊讶了一下。

“是吗?我还不知道。”

“昨天晚上就有人来问我,我还不相信,今天早上我上网核实了一下,的确是真的。哦,不多说了,是这样的,你马上到社里来,我们要开个紧急会议,讨论一下这个事。”

尽管老王的口气有点轻描淡写,但他能感觉得出,老王的内心是愉快的,兴奋的。不过,他老婆听了以后却有点不高兴,因为本来说好了,他们一家人要去旅游的,这么一来,哪也去不成了。

等他赶到社里,发现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来了,大家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神情既严肃,又紧张,有点像电影里那种敌我双方决战前最后一个准备会的气氛。老王刚说了个开头,还没来得及展开,他放在会议桌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可能是个陌生的号吗,所以他拿起来后很不客气地说自己正在开会,让对方等会再打过来。可突然他的口气又缓和了下来,原来是媒体的人要采访他。听到他大声谈起那本书,方正康忙把自己的手机关掉,以免现在万一有人再像昨天晚上那样采访他,让老王看到尴尬。

“在黄金周把大家叫到社里来,想必原因诸位都知道了,记者居然走到了我们前面,搞得我们很被动,以后诺贝尔奖颁奖那天社里要派人值班,这样记者采访我们也好有个准备。”老王转头看了一下右边的主管宣传的老李,“这个事你来办一下。”

老李立即把香烟从嘴边拿开,点了点头。

“是,很重要,这还是我们社第一次在诺贝尔奖宣布之前,就拿到获奖者的书并且出了书,而且,”他先看了一下老王,接着又看了一下方正康,“这在全国的出版界,也还是第一次。”

“小方这次为社里立了大功,这是要表扬的。”老王接过老李的话,对方正康说。

看到大家的目光都朝他这边扫了过来,方正康马上感到自己的脸有点发烫,就像当年自己做小学生时受到老师的表扬一样有些不知所措,他在椅子上扭动了一下身体,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哼哼哈哈地敷衍了过去。他没想到自己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老王一句表扬的话,居然就让他感到受宠若惊。看来,自己不仅没有做到宠辱不惊,而且,还很不成熟。

“是,小方这次真的为我们发行的挣了脸,看来我们要狠狠地赚一笔了,你们不知道,从昨天晚上到刚才,我的手机都被书商打爆了。去年这本书出来的时候,你们不知道,我把他们的手机都打爆了,也没卖出几本。说真的,咱们社的书有很多年没这么扬眉吐气了。”

管发行的关大姐是个胖女人,浑身充满活力,也比较有激情。她有句名言在社里曾被传诵一时,就是做高雅的有品位的外国书的发行的人命实在太苦,有时候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卖书还是在卖身。如今这本书得中诺奖,必可尽雪前耻,她自然有扬眉吐气之感。

老王看看聊得差不多了,就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开始向大家征询意见。

“按现在的情况,这本书是肯定要加印的,但到底应该加印多少呢?”

涉及到这个关键问题,刚才还人声鼎沸的会场一下子鸦雀无声,大家都将目光转向方正康,但方正康其实心里也没底,他只好把头转向老王。

最后还是关大姐出面接过了这个问题,不过,她的口气也比刚才小了很多。她坦率地告诉大家,这本书去年印出来后,到现在一年过去,一千本都没卖出去,库存还有不少。如果按现在的市场反应,再印个几千册还是没问题的。

老王高屋建瓴地说:“我看这样吧,这次毕竟是第一次吃螃蟹,我们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我看,先加印三千册吧。”

老王是一把手,他说的话自然是一锤定音。

但接下来的事实表明,他们都太保守了,一个月不到,就加印了三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印量大。再而且,这还只是开始。

关大姐自然喜上眉梢,有次在走廊里碰到方正康,忽然问了他一句:“哎,老王找你谈了吗?”

“谈什么?”方正康不解地问。

“你弄的这本书赚了这么多钱,社里总要有点表示吧?”

“这个,这个倒没有想过。”他老实地说。

“哦,看样子,再印个一两万一点问题也没有,一大笔钱呢。”关大姐善意地提醒他。

“马上到年终了,到时候再说吧。”方正康想了一下说。

“倒也是。不过,你要是不好意思,我去给老王他们说,说实话,今年我们发行,全靠你这本书挣面子了。”

其实,对于这件事,一开始方正康并没有多想,可自从书越卖越好后,现在不这么想好像反而有问题了。有一次,甚至连把门的老陈都问他,他会不会升官。还好旁边没人,不然真的要被别人听到了,还以为他是个官迷。

还好他老婆对这件事根本就没上过心,对他该呵斥还是呵斥,该表扬还是表扬,一点也没有因他编了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的书就对他刮目相看。这就像卖彩票,你卖出的彩票中了奖,可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当初向他推荐这本书的那位在芝加哥大雪中冻得瑟瑟发抖的美国老同学也突然来了封电子邮件,在东拉西扯了一番后,也厚着脸皮问他是不是出版社发奖金给他了,言语之间,似乎颇希望能够有福共享。

但是,实际上,有个屁福可享。老王自从在那次紧急会议上当众表扬了他一次后,就再也没什么表示了,有时碰到他,反而就像不认识他一样,一声不吭地就从他面前走了过去,还不如以前,碰到他总是要寒暄那么一两句,以表示对他的关心和器重。

方正康感觉很怪,对照诺奖揭晓前后,他自信对工作对同事的态度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倒是周围的同事对他的态度都变了不少。有一天,杂志社里刚来工作不久的两个小研究生也在办公室里嘀嘀咕咕,他刚好在门外,就听了一下,他们中的一个说,他马上要离开杂志社了,因为这次他立下大功,出版社要提他一下,专门成立一个盯诺贝尔文学奖的编辑室让他负责。他听了不禁哑然失笑。这两个小家伙纯粹是胡猜,他就是神仙,也不可能猜中谁获诺贝尔奖。这次能撞上其实就是运气罢了。

不过,他想,既然大家都希望他动一下,那他就借这个机会变一变好了。说真话,这几年来,他也对编辑工作厌倦了。变变也好。于是,他就打了个报告,要求离开杂志社,换个岗位工作。

老王好像对他来找自己早有准备,接过他的辞职报告问也没问,就立即戴上老花镜看了起来,开始他的样子还有点忧心忡忡,但是看完报告后,他紧锁的眉头就舒展开了。

“你看,小方,这就好,年轻人,有什么要求直接提出来,不要闷在心里,闹情绪,对身体工作都不好。放心,你的要求社里会慎重研究的。”

“下期杂志马上就要编了,最好能快点。”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放心,来得及的。希望你能理解,其实,社里对你早有考虑,只是碍于你没有主动提出,不清楚你的意见,所以我们也很为难啊。”老王过来扶着他的肩膀,把他送到门口。

方正康本来以为会拖段时间,但还不到一个星期,社里就宣布他调离杂志社,仍回外国文学编辑室工作,虽然级别待遇不变,但并没有新的职位给他。这个决定让社里的人都有些吃惊。但不久似乎大家都释然了。而且,还有人风言风语地说,方正康因为这次撞上了诺贝尔奖,自以为了不起,借辞职向领导要挟,想要官要钱。

本来嘛,诺贝尔奖每年都有,他们这种出版社总是会碰到的,今年如果给方正康加官晋爵,那明年,或者后年再有人碰到呢?出版社还办不办啦?

听到这些闲话后,方正康有些气不过,回去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婆,老婆还是那句老话,问他钱少了没有,他说没有。他老婆就把社里有人说过的上面的那些话重复了一遍。

后来,他也想过,如果那本书不获诺贝尔文学奖,可能他现在还在编那本杂志。谁知道呢?

不过,好歹生活终于发生了变化,不再像过去那样重复,虽然,现在的生活说到底也是重复。可新的重复总比旧的重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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