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荣林
诚如《新民周刊》记者所言,以一位普通肇事者来评说,当阳女市长范晓岚于情于理,做得还算无可挑剔。确实,如果没有网友的披露,车祸风波将风消浪匿。其实,作为车祸本身的研究并无多大意义,而潜伏于车祸背后的深层次思考才是政府应当引起重视的。
思考之一是异地任职。主管首长异地任职已成一些地方执政时尚的风景线,其原因在于干部升迁或调动之后,由于两地城市等级座次的差异导致干部普遍不愿因岗位变迁而居住易地,除非新职城市水准好于原职城市。因此,“跑班族”双休日频繁穿梭于两地之间已成常规,人们也就见惯不怪了。主要负责干部异地任职固然有利于冲破人情关系的“差序结构”樊篱,起到改善干部廉政之作用,但其负面效应也正在日趋放大,且大有甚于正面效应之虞。负面效应之一是对干部短期行为失去乡情的约束。外来干部因无沾亲带故之累有利于放手工作,但由于缺失对长期居住地的切肤之痛,容易为短期考核指标驱动而失去对当地长远利益的考量,经济扩张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天平极易发生非理性倾斜。我国地区经济行为短期性的盛行与此不无关系;负面效应之二是加大了对城际交通的压力。随着经济活动的扩张,我国城际交通负荷日重,其中尤以周末和周初为最。全国有近万个县市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其中有异地任职的负责干部不少于七成,若以地区政府四套班子中有5名干部异地任职计,则全国就有近4万辆小卧车平添于繁忙的城际交通高峰之中;负面效应之三是上扬了政府行政成本。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GDP增长创了世界奇迹达30余倍,但政府开支增长竟高达80余倍,其中公费车辆运行的支出占有相当比重。长途往返的公车不仅其直接费用昂贵,其间接成本更是不可小视,包括交通压力成本、交通安全成本和社会影响成本等。
思考之二是首长驾照。各地首长拥有驾照已司空见惯,它有利于推动汽车消费(今天驾公车,未来可能开私车),也有助于压缩机构人员(专职司机)。但其负面效应是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由于首长工作的特殊性,降低了首长驾照拥有者的技术熟练度和精力集中度。由于工作繁忙,首长取得驾照过程所花的时间通常不如普通驾驶员那样充裕、系统和连贯;取得驾照之后他们亲自把握方向盘的机会又不如普通驾驶员那样执著和频繁。汽车驾驶技术的熟练程度源自技术的保持和运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难以熟练的。此外,由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地方政府首长日理万机已不鲜见。因此,首长驾车时走神者不乏其人。当阳这位女市长肇事当天驾车时之所以会绕道行驶,原因就是“周一上午政府有个例会”。为赶赴例会,她不仅需要抢速度,而且还会思考如何应对会议内容中某些未知因素等。因此,“精力分散”适逢道路“减速指示牌”缺失,便导致驾车者降低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以至事发时“时间在一瞬间定格,范晓岚的大脑一片空白”。
思考之三是辖地执法。如果说干部异地任职和首长拥有驾照尚有某些积极意义的话,那么首长案子的辖地执法则有百弊而无一利。弊病之一是社会负面影响放大。从媒体报道判断,尽管当阳市交警大队事故的处置过程尚属正当,但是在当前我国社会和谐面临特定考验的背景里,这种“下属执法上司”行为的有效性必然会受到社会不信任的质疑。网民爆料当阳车祸后的短短一周内,我国各主要网站上网民的留言和评论竟高达10万余条便是佐证。这些质疑的心理依据是“官官相护”的前科,质疑的动机折射出群众对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信任度的弱化。因此,在当前特定的社会环境里,地方政府最高首长犯事的社会效应会无形之中被放大。试图指望以“普通交通肇事”的案例进行比对性说事,已缺失良好的社会基础。这种社会基础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过,当前的这种缺失正好说明和谐社会建设的紧迫性。换言之,网民判定是非的标尺已经偏离了正常的价值判断,从而将范晓岚市长的个人行为上升到地方政府的行为加以苛求和衡量;弊病之二是容易动摇交通主管部门的执法天平。在我国“权与法”正常关系被扭曲的状态之下,交通主管部门要在自己上级所在的辖区内对上级部门领导进行执法,其执法天平发生倾斜是不足为奇的。因此,面对当阳市交警大队长王圣华再三出面表白自己公正执法时,社会舆论不以为然便不难理解。这也可能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缘故吧。为此,与“异地任职”相对应的执法管理——“异人执法”应该不失为对策之一。例如,凡遇地方首长犯案,当地职能部门的上级主管应负责安排异地执法人员前往案发地对之进行执法,这既可防范执法行为的失公,又可避免引发社会不必要的猜忌和非议。(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