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 宁
从1997年到2009年,“废照片”又将登上殿堂,它们的命运经历过风光、当过废品被贱卖、引起过全国轰动、参加过拍卖、引发过官司,最终,整体被广东美术馆收藏。
高而敞的展厅里,大灯亮起来,光斑打在一张张带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烙印的老照片上,视频短片在一旁滚动播出,策展人、收藏家招呼着云集的宾客和媒体。完全可以想象出,明年5月时,“李振盛藏中国现代摄影作品”在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上重见天日时的情形。
一个更宽阔的空间——垃圾场,空气中的若隐若现的粪便气味和灰尘挥之不去,正午的阳光打在麻袋上。摄影师李振盛一张张翻过麻袋中的照片,全部打包拿下,1块2一公斤,7大麻袋加1大箱,共530公斤。这是1997年4月27日,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
北京东城区东南的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家协会办公了50年的地方,垃圾场中的照片便是从这里流落出去的。再之前,这里叫无量大人胡同,是梅兰芳艺术巅峰时的家。
一沙一世界,一堆垃圾也能牵扯出一个主流的江湖。主角就是这些即将展出的“废照片”,数量在2万张左右,大多是“文革”后到1997年间全国摄影大展和一些国际影展的参赛和获奖作品。
从1997年到2009年,正好一轮生肖,“废照片”又将登上殿堂,它们的命运经历过风光、当过废品被贱卖、引起过全国轰动、参加过拍卖、引发过官司,最终,整体被广东美术馆收藏。
有人说,这些“废照片”价值连城,是艺术珍品;也有人干脆认为这些“废照片”就是垃圾;更有人为了“废照片”对簿公堂。关于这批“废照片”的命运,站在不同立场的人会有截然相反的解释,笼罩其上的历史迷雾让人很难看清楚这批照片的真面目。一批牵涉几代中国顶级摄影师的“废照片”,其中的私人恩怨、时代局限、体制桎梏乃至利益纠葛,在中国影像收藏市场草创的大背景下,正好浓缩了一个摄影江湖。
1000斤照片
北京的古玩市场潘家园是个惯常上演奇迹的地方,趁着夜黑风高到“鬼市”淘宝捡漏,三文不值两文买到了珍品或者甘愿为赝货一掷千金。1997年4月27日的潘家园,一个捡漏的故事正在发生。
那天,摄影师李振盛和夫人祖莹侠5点就起床往潘家园赶,顾不上吃早饭。电梯在早晨6点才开,为赶早市,住17楼的李振盛夫妇只好走楼梯下楼。头一天,李振盛听朋友说起潘家园有大量便宜老照片出售,便急着想去一探究竟。其时,李振盛刚从美国访问半年回京不久,开始关注自己拍摄的数万张“文革”照片在影像市场上的地位与价值,而让摄影作品走向市场,也已经成为中国摄影界的热门话题之一。
潘家園果然没有让人失望。李振盛在一个摊位看到上千张旧照片,其中大量的是参展、参赛及获奖照片,摊主要价3元一张。李振盛挑出一摊精品,228张,还价到150元。在另外一个摊位上,李振盛又花20元买了一组10张“刘少奇同志追悼会”照片。
有摊主告诉李振盛,还有更便宜的地方,照片论斤卖,4块钱1公斤。就这样,李振盛找到了潘家园附近的一处足球场大的露天废品收购站,女老板告诉他废照片要多少有多少。
五六个大编织袋,横七竖八躺在废品堆里,两个大纸箱里满满装着照片,地上还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照片,收破烂老板的孩子们在堆满照片的废品堆上蹦跳,用照片叠成纸飞机玩,李振盛被眼前的景象雷到了。
李振盛打听得知,废照片是收破烂的小贩用平板车从东单拖来的,小贩的收购价是2角钱1公斤,卖给女老板是5角钱1公斤,潘家园的摊主来买照片是4元1公斤,不挑不选就按2元钱1公斤。李振盛最终以1.2元1公斤的特惠价,将女老板的废照片全部包圆买下,530多公斤,当时估算有数万张照片,用拖拉机才把它们运回了家。
经过对照片的粗略整理,李振盛发现其中有签名的名家名作有接近200幅,包括吴印咸、石少华、侯波、吕相友、王文澜、吴家林等人的作品。李振盛描述这批照片时说:“自1985年以来,凡是曾向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大展、国际大赛投送过作品的中国及外国摄影家,都被一网打尽,在‘废品中,就有可能找到他们的参展、参赛、入选、获奖的作品。作品的时间跨度自新中国成立大典至1990年代初期,代表了那一时期中国摄影艺术的最高水准。”
一些10英寸的全国大展投稿照片的背面写着“已寄退稿费”,并附退稿地址,“这些本应退还的作品照样也扔进了垃圾堆。”李振盛说。
第二天,李振盛就与中国摄协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但显然并不愉快。购入照片的第三天,李振盛就完成一篇万言长文《中国摄影家的悲哀》,讲述自己在潘家园买“废照片”的经历,点名批评了当时中国摄协的几位负责人。
“中国的摄影艺术在哭泣,中国摄影家的心在淌血!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摄影家的悲哀……”李振盛将此事投书媒体后,轰动一时。“废照片事件”成为香港回归前夕的全国媒体焦点新闻,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上百家报纸、电视、广播媒体进行了报道。
时隔10多年再看当年“废照片事件”,有影人提出,对于摄影协会不存收“过期作废”的照片可以理解,如果直接进入焚烧的垃圾场也好,但流散入垃圾堆或回收站,这样的确对作者和照片中的人物极其不尊重。
还有观点认为,“废照片事件”有些历史原因必须回溯,以现在的价值观来要求“古人”必须怎样并不现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对照片的价值认识非常简单,就是一种可以无数次随意复制的纸。那个时代对著作尊严整个社会都是无意识的。所以,在当时对此种现象提出质疑,是非常进步和值得赞许的。但是,把照片当成废品卖掉是时代和体制的错误,并非某个责任人的失误,只能说没那个意识。
吊诡的官司
“废照片事件”平息后,“废照片”在李振盛家的阳台、走道和床肚一躺就接近10年。其间,李振盛的事业重心转移到了海外,“文革”照片结集成《红色新闻兵》出版,并开始办自己的环球摄影展,而当年中国摄协的负责人也已经退休。
2006年11月,“废照片”重出江湖。北京华辰拍卖公司举办中国乃至亚洲第一场影像专场拍卖会(以下简称华辰2006秋拍),李振盛拿出8张“废照片”参加拍卖,他也想测试一下,“废照片”究竟能值多少钱。
拍卖的结果让人惊叹。5幅“废照片”拍出,另3幅以微弱差价流拍。平均成交价格高达19300元,成交价最高的晓庄的《鱼归》27500元,吕厚民的一幅《牧鸭》也卖出24200元。
“废照片”风光初试拍卖场,1.2元1公斤的废照片也能卖到2万元1张。成交的“废照片”中,有些价格明显高于其摄影师作品的正常价格,对此李振盛的解释是,那是因为他在照片背面盖上了“李振盛藏品”的章,他个人的知名度与“废照片”的传奇,增长了这些照片的价值。这是所谓的“传承故事”在影像定价中的作用。但也有图片经纪人认为,华辰2006秋拍总体成交价格偏高,与市场刚刚起步有关。
2006年被图片收藏家王玉龙誉为中国摄影作品全面进入艺术品收藏市场的元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王文澜在是年的一次访谈中说,他第一次意识到,摄影记者拍照片不仅能换稿费,还能去卖出好价钱。
“废照片”不废,官司跟着就到了。拍卖会后,曾与李振盛有多年交往的杭州摄协副主席王秋杭代理了“废照片”作者诉讼华辰拍卖公司案,认为华辰的拍卖行为侵犯著作权,要求赔偿。王秋杭解释说,他不会去告李振盛,因为告拍卖公司胜算更大,而告拍卖公司其实更难过的就是李振盛。王秋杭之前曾代理过多起影像著作权官司,自称“公民代理人”,他曾撰文《潘家园垃圾图片收藏者的悲哀》,说:“潘家园垃圾图片收藏者守着这批‘艺术珍品其实是个烫手山芋,拍也不是、烧也不是,扔更不是!”
王秋杭最终取得了参加2006华辰秋拍的8幅“废照片”中7幅作者的诉讼代理权,只有《国魂》的三个作者鲍昆、凌飞、李川没有请他代理。这7位原告作者皆是中国摄影界的大腕,其中包括80岁的“毛泽东摄影师”、中国摄协原副主席吕厚民,75岁的纪实女摄影师晓庄,74岁的人民日报老摄影记者王东,74岁的湖南省摄协名誉主席唐大柏,69岁的南方日报老记者曾越,61岁的福建省文联副主席张宇,58岁的解放军画报记者袁学军。而对被告华辰拍卖公司来说,更是一起“输不起的官司”,如果败诉,整个影像拍卖市场的合法性都将被推翻。
2008年5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7位原告败诉。但官司仍未尘埃落定。原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原告代理人王秋杭认为这份判决书已经满足了诉讼请求的最关键条款,“今后无论哪家拍卖公司拍卖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网上展示或公布拍卖结果都有可能构成侵权。”但被告华辰拍卖公司认为,判决表明李振盛拍卖他所拥有的任何人的照片,不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拍卖公司为了拍卖活动出版图录、展示照片不侵犯原作者著作权。“拍品的网上展示从来就不是高清晰图像,也没听说哪家公司提供下载服务,因此不会有著作权问题。”华辰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此案著作权方面的解读,专家观点较为统一,如美国纽约摄影学院中国学员班主任王效海所说:“摄影师将自己拥有著作权的照片转让给了别人,著作权确实依然属于该摄影师,但是就该张照片本身来说,著作权不能对抗物权,照片现在的所有者完全可以将该照片展览、拍卖。”
王效海还认为,对于摄影师投稿参加展览的作品辗转流传到社会上,然后又被拍卖的,作为摄影师而言,确实受到了损失。因为当时他们投稿时并没有出让自己作品的所有权,只不过是主办单位私自将这些照片处理掉了。看着自己投稿的作品违背自己的意愿被拍卖,摄影师有想法是很正常的。从法律上讲,这些摄影师完全有权利向当时接受投稿的单位追偿自己的损失。但是能不能向照片现在的所有权人主张权利呢?这就另当别论了。问题的关键在于照片现在的所有权人取得这些照片是不是善意与合法的。
这又出现一个悖论,中国的摄影比赛的惯例是不收取费用,也不退稿,摄影师向接受投稿的单位追偿损失也很困难。
耐人寻味的是,官司开打时轰轰烈烈,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双方都很低调,直到半年后李振盛在自己博客上通报了判决结果后双方才有所表态。華辰拍卖公司影像部经理李欣并不愿过多就官司表态,她表示:“打官司是很正常的,所有告我们的摄影人都是前辈,在我们看来他们都是受害者,也是在不明白法律的情况下被人蛊惑,既然这个事情已经翻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胜诉没有通知任何媒体,也没有反诉,就是不希望已经在这场官司中受到蒙骗的老摄影人再次受到伤害。”
而在一位摄影圈中人士看来,这个官司有些吊诡,“其实并没有一个输家”,赢了官司的自然不是输家,输了官司赔上数万元差旅费和诉讼费的原告代理人也没亏,“因为他从老摄影家那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作者签名的老照片,价值不菲。”至于原告老摄影师,“就完全是被蒙蔽吗?”
价值几何?
官司判决后,李振盛并没有继续零散地拍卖“废照片”,他替这批照片找到了一个整体收藏者——广东美术馆。2008年7月19日,李振盛将2万张照片整体捐赠给广东美术馆(以下简称广美),整批藏品被命名为“李振盛藏中国现代摄影作品”。至此,“废照片”终于重新恢复了其尊严。李欣评价这是件功德无量的幸事。
“废照片”的捐赠从今年6月开始有动议,李振盛和广美数度磋商,价位从数亿元降到1亿元,又降到8000万,5000万,最终李振盛决定全部捐赠给广美,而广美也按惯例向捐赠人李振盛颁发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数目,广美王璜生馆长以“商业秘密”为由婉拒透露,只说远远低于这批照片应有的价值。而有知情人士称,奖励金在百万元数量级。
那么,这批“废照片”的价值到底有多大,摄影界人士也是见仁见智。李振盛认为,参考华辰2006秋拍的价格,近200幅有签名和参展记录的名家作品价值就在千万元,整体2万张照片的价值在数千万元。
王玉龙认为李振盛树立了好榜样,捐赠是“废照片”最好的归宿。李振盛“变废为宝”的经历提升这批照片的价值,如果有作者重新制作同样的照片,其价值不如李振盛收藏的版本。对于非名家名作,艺术价值不是很高,市场价格也会更低些。
王璜生馆长表示照片正在整理过程中,这批“废照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1980年——1997年中国主流摄影家的风貌,其中更有为数不少的名家名作,甚至包括意大利来华办展的照片。广美在收藏了这批照片的同时也收藏了李振盛的“废照片传奇”。广美会是这批照片负责任的“婆家”,照片将会被扫描,对于一些没有作者的照片,还会寻找作者。
影评人萧沉也更看重“废照片”的史料价值,认为其对研究中国摄影在那个年代的“评判标准”上很有资料性价值。萧沉进一步说,对作品价值的认定,是需要有一个“学术标准”的,而非表面入选及在“国展”上获奖这个形式上的标准。而研究与批评的意义,其实是要重新认定这些照片在“学术意义”上究竟有无价值。能入选“国展”的照片,因素很多,有配合当时主流政治的、有个人知名度上的、有世俗关系上的、也有审美智识与层次上的,需要综合考察、分析后,才能给出比较客观公正的判断。
王秋杭曾在李振盛家中看到过这批无处堆积的“废照片”,“散发出臭气,说明照片已经变质,保存条件十分差”。在李振盛和许多他的支持者看来,这正体现了他对“废照片”的执著。王秋杭还指出这批照片大多是涂塑相纸,就是普通市民洗照片用的那种普通相纸,容易变质,因而不具备收藏价值,只有收藏级的照片才值得收藏。对此,李振盛的看法针锋相对,如果一幅齐白石的画并非画在“宣纸级”的纸上,而是画在了“草纸级”的手纸上,值不值得收藏呢?王玉龙、鲍昆等人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王璜生透露,在整理过程中发现,北京天气干燥,照片虽然在垃圾场呆过,且在李振盛家放了11年,仍保存较好,并且大都系作者亲自冲印,选择最好的参加比赛的,总体制作考究。
广美的策展人全南海曾经翻阅正在整理中的“废照片”,刚刚翻到第9张,就看到自己和黄永哲23年前合作的一张作品《心愿》。画面是和平鸽和女孩的脸,伏在毕加索这张巨幅简笔画作品前的也是一个如花的女孩,翻开背面,一个“奖”字,唏嘘不已。
我们已经由“读图时代”进入“写图时代”,资深图片编辑曾璜的这个论断不难理解——人人都是摄影师,人人手中有相机。影像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人们对影像的认识显然也在飞速进化的过程中。再过若干年,当人们在广美的展厅中重温“废照片”故事和它们背后的摄影江湖时,将不禁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