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婚姻,还有多少幸福可言

2008-04-19 08:15兰若水
祝你幸福·午后版 2008年5期
关键词:契约财产婚姻

佑 莲 兰若水

○口述/佑莲 整理/兰若水

契约婚姻,韩剧里经常见到的段子,多么浪漫唯美,有一天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才明白是什么滋味。

签署婚前协议后,我们结婚了

1998年,我在深圳一家小公司上班,名为办公室主任,其实不过是个拿着专科文凭的打杂工。老余是我老板的生意伙伴兼朋友,离了婚,隔三差五地过来串门子。我老板好心,趁势就做了红娘,27岁的我也想有个男人可以依靠,于是半推半就地和老余交往起来。老余将他的情况告诉了我:离异,无孩,与未婚没啥区别,只是年纪大了点。

老余很会关心人。我每次来例假时都会肚子疼,他算着那个日子快到了,就连续几天给我炖红糖姜汤;知道我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总开车带我去郊外爬山。我被他落在实处的关心打动了。那年10月,老余生病住了几天院,我在医院里照顾了他几天。一天半夜里,我醒来不见他在病床上,知道他又去了他喜欢的草坪,就拿了一件外衣去给他披上。在城市灯光照耀的草坪上,他握着我的手说:“这一辈子,我只全心全意对你一个人好。”

暖意从我心底升起。是,我并不是多爱他,但这万丈红尘中,谁跟谁又不是靠着那点温暖与感动而共度一生的呢?

老余从医院一出来,我就搬进了他家。

刚开始同居的时候,我与老余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但那样的时光过得飞快,我们之间的激情慢慢平复。我开始等着老余的求婚,不止一次,我跟老余聊起我的同事朋友谁谁结婚了,也不止一次,我与他一起去参加人家的婚宴,可他从来都不肯说结婚二字。

第二年5月,我父亲60岁生日,我邀老余一起去我家,老余却不肯:“你还是一个人回去吧,多带点礼物。”我生气:“你什么意思?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反正是要见父母的,如果你没这个打算,我现在就走。”老余拉住我,吭哧了半天说:“好好好,去。我只是觉得我年纪大了,配不上你。”我转怒为笑:“男人大10岁正好呢。”

回到我家后,老爸建议我们订婚,其实也就是向亲戚宣布一下的意思。没想到老余顿时翻脸,说我们叫他来有阴谋。老爸气青了脸,攥着拳头喝令老余立即滚回深圳,又痛心疾首地命令我立即离开老余。老余不得不当天离开我家。第二天一早,他发短信给我,说他还没离开我老家,在酒店里住了一夜。

老余一夜之间憔悴了许多,他第一次跟我说了他前妻的事:他在外面打拼,她在家里心安理得地享受不说,后来她还有了外遇,与他离婚时分了他一半身家。从此以后,他就害怕婚姻。说着他红了眼圈:“从此以后我就怕了女人,真的,虽然表面上我跟女人打情骂俏,但离婚五年了,你是第一个进我家门的女人。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女人,善良,不贪心。所以我才敢让你进我家门。”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他还有这个心结。但他将我置于何地?让我这么没名没分地永远跟着他?当然不,我绝没有爱他到那种不计较一切的地步。我无言地喝着茶,他拉住我的手说:“小佑,我是个受过伤害的人,你能谅解我吗?”我叹气:“我原谅了你,才会出来见你,也算是对我们这段感情的一个交代吧。”

他却不肯放手:“我昨天想了一夜,我不能没有你。我们结婚吧。”我愣了,不明白情势怎么突然变成这样。但还没等我高兴,老余又说:“不过,我们结婚前签个协议。都说婚姻最怕七年之痒,如果我们七年之内离婚,你不能从我这里分得任何财产。”我来不及说话,老余又急切地说:“我知道,这个协议不君子,但小佑,你不会明白一个四十岁男人的恐惧。何况,小佑,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的。这份协议,只是给我的一个心理保护。”

他的眼圈竟然有些红了。我心一软,点了头。是啊,这不过是一个男人的自我保护措施而已。年轻的我,天真到根本不计较财产。

老余跟我一起回了我父母家,向二老赔礼道歉,还说一回深圳就跟我结婚。心有疑虑的父亲陪着我去街道办未婚证明,脸上这才有了笑。

回深圳后我和老余就拿了结婚证,找律师办了婚前财产公证,更签了那份婚前协议。结婚证上的时间是1999年6月18日。

2000年7月,我生下了女儿,老余对女儿十分疼爱。那几年里,我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突如其来的离婚

到2006年,我们结婚已经七年了。这几年里,老余的公司发展势头不错,我从怀孕开始就辞职在家,专心带女儿。

那是4月的一天,我因为女儿上小学的事去政府部门办理证件而回得太迟,就打电话给老余,让他去接。没想到,我一回家,老余就对我大发雷霆,说我表面是去办文件,谁知道是不是跟男人约会去了。我受不了那莫须有的罪名,将文件摔到他面前,跟他大吵起来。结局是他将门一摔,扬长而去。

第二天下午,他回来了,表情严肃地向我提出离婚。他将离婚协议扔到我面前,从卧室里抱了一床被子出来,告诉我他现在要住到公司的办公室去,直到我同意离婚为止。我这时仍然没有怀疑什么,还傻呵呵地拉住被子想与他和解:“一件小事值得气得这样吗?就算我不对,好不好?”他将我重重一推,夺门而出。

我也气坏了,由得他去。一个月后,我手中的现金用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去找老余。那一刻我无比挫败:没有经济能力的女人在婚姻中是那么被动。

我拎着老余最喜欢的鸡汤去他办公室,他关了办公室的门冷冷地问:“没钱用了?”我努力维持着笑容,将鸡汤推到他面前:“我担心你的身体。回家吧,孩子可想你了。”

老余的眼神柔软起来:“孩子还好吧?”我点点头:“我还是每天陪着她练钢琴,她每天都在问爸爸出差什么时候回来。”老余叹口气,缓缓道:“我们重新签一份财产协议,就不离婚。”财产协议?我莫名其妙。七年,是个那么长的时间,以至于我完全忘记了那份婚前协议!直到老余不慌不忙地将一份新的财产协议推到我面前,我才猛然记起。

我的心刹那间碎成了无数片。七年,我早已将他看得比我自己还重,早已将这个家看做一个不能分开的整体,可他,只怕睡梦里都在分分秒秒地惦记着他的财产,在计算着怎样才能让我永远也无法染指他的钱!

那一刻,我对老余,对男人,对婚姻,万念俱灰。我干涩地问:“你这里有离婚协议吧?”老余没明白我的意思,却也将一份打印好的离婚协议扔到我面前:“当然有。”我提起笔在上面签下了我的名字。老余愕然地看着我。我提起鸡汤,冷静地对老余说:“我回去收拾东西,下午,你记得去接女儿。”说完疾步走出去,到了大街上,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我收拾东西时老余回来了,见我不声不响地打着包,他欲言又止。我冷冷地说:“让一下,我要出门。”他脸色灰败地侧过身子,让我拖着箱子走出去。

再次同居的生活,已经完全不同

我找到一处出租屋住了进去,之后开始找工作。可是,像我这样年龄偏大,七年没有工作过的家庭妇女,找工作谈何容易。我犹豫再三,找到当年的老板老彭求助。得知我与老余离婚的情况,老彭热心地给我介绍了他朋友的一家公司去上班。那么巧,那家公司的老板老黄也是个离婚的男人,带着一个儿子。

也许是因为共同的离婚经历让我们惺惺相惜,又也许是我看着那个刚上小学的小男孩倍感怜爱与亲切吧,我和老黄很快就走得相当近了。

这期间,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对女儿的思念之情。我每晚都会被女儿喊妈妈的声音惊醒,醒来后每次都哭湿了枕头。回去看女儿的冲动无比强烈,但我只能咬牙强忍着。这个样子去看女儿,不如不去。

老余却出人意料地打电话来:“你在老黄公司上班,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是离了婚的人,我看他就是对你有想法!”我平静地说:“谁对我有想法,现在都不关你的事了。”老余一计不成,再施一计,带着女儿来公司找我。

离婚四个月来,我第一次见到女儿。我第一眼看到女儿,惊呆了:头发扎得歪七扭八的,衣服前襟有明显的饭渍,更让我心疼的是,孩子瘦了好多,神情都呆滞了。抱着女儿瘦弱的小身子,我泪流成河。老余趁机说:“你不在家,女儿跟着我受罪了,你回家吧。”我冷冷地看着他,对女儿说:“妈妈过几天就去看你。”女儿搂紧我的脖子,哭得泣不成声:“妈妈,我不要你走!我不要你走!”

那天晚上,我居然再次跟着女儿回了家。哄她睡下后,她的手依然紧紧地抓着我的手不放,睡梦中她不时惊跳起来,喊着“妈妈不要走”,非要摸着我的手才肯再睡下。第二天,女儿不肯去上幼儿园,生怕她一看不见我,我就走了。就那样,我在以前的家里住了下来。

两天后,我终于瞅准一个机会,想去公司跟老黄谈谈。刚出门,老余从外面回来了。我们在门口开始了一次空前激烈的扭打。我要走,他不让我走。我哪里推得动他?实在忍无可忍,我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痛得大叫起来。我绝望地问:“你到底想我怎么样?”他说:“我们复婚吧!”我冷笑:“再签一张婚前协议?”老余避开我的眼神,默认了。他小心地看着我的脸色,说:“不办手续也行,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生活。”

这时候,正在午睡的女儿醒了,在屋里尖叫:“妈妈走了,妈妈走了!”那声音里有无比的恐惧,让我大吃一惊。我心一沉,女儿的心理只怕有点问题了。我本能地冲进去抱起她:“妈妈没有走,妈妈在这儿!”

我最终没有走成。女儿拒绝上幼儿园,我离开她一分钟都不行。我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告诉我,其实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24小时不离开她的视线,孩子反常的时间还短,好起来也会快。过一阵子,等她完全相信了我不会走,就会放心地去上学了。

除了留下来,我好像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一次,我跟老余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期限一年。我依然在家做家务、带孩子,他每个月付我两千块钱。我淡淡地告诉他,我在外面上班,能挣到四千块一个月,那两千块,就当我给女儿的抚养费了。老余愣了很久,哑口无言。我淡淡地问:“是觉得我要价太高了?”老余的嘴唇哆嗦着:“你是我老婆呀。”我冷冷地回了一句:“早不是了。”

老余苍白着脸,终于签了字。

我们的同居生活又开始了,老余睡书房,我睡主卧,孩子睡她自己的房间。我不知道这种形势会有什么变化,我也不知道我与老余签的这个合同能延续多久。我唯一的安慰是看见女儿脸上的笑容,那是照耀我灰暗日子的阳光。

编后: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老余和佑莲的这种婚姻契约,是受法律保护的。冷冰冰的契约,如同哽在喉里的刺,有一天男人真的拿它来要你兑现,对于迷醉于幸福生活中的女人来说,无异于在心头插了把刀。佑莲的事情给所有女人提了个醒,如果承受不起契约带来的伤痛,当初就不该为着一时的温暖委曲求全。

助理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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