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嘉
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成为当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本文试图通过对青岛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的分析,探索出一条促进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可行路径。
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证券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的发展,青岛市的资信评级业出现了专业的评级机构及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但是当时的评级几乎都是债项评级,且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萎缩,评级市场迅速萎缩而退出市场。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能,给资信评级业带来转机;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山东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四市进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业务试点,专业评级机构回到青岛;2005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在青岛大力推动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借款企业资信评级,这一市场随之得以启动;2007年底,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有所发展但是十分缓慢。
2005年初,两家专业评级机构在青岛注册,其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青岛市的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以及企业对借款企业外部资信评级几乎一无所知。至2007年底,在青岛注册的评级机构仍仅此两家,但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按照“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思路,致力于引导、培育、发展、规范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积极推动,青岛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有所突破,但水平低、意识淡漠的状况尚未有根本改观。
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企业对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有初步认识,但认识模糊。自此项工作自2005年在青岛启动以来,通过人民银行多形式的、大量的宣传工作,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企业对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有了初步、粗浅的认识。但是,不少商业银行认为外部评级与银行内部评级了无二致;部分企业对信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甚至把资信评级与贷款画上等号;对于资信评级作为商业性服务需要收费,许多企业更是存在抵触情绪。
借款企业资信评级通过行政推动而启动,市场力量还未成为主要的内生力量。作为资信评级报告的市场需求方,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把交易对手的资信等级作为信用交易的主要考察内容;而在银行机构中,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的结合还只停留在口头上。
资信评级机构逐步站稳脚跟,但公信力依然偏低。目前,青岛地区有2家资信评级机构,分别为2003年复业的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2004年开业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04年,联合资信开展了两家企业的资信评级;2005年业绩最为突出,两家机构已完成了101家企业的资信评级;2006-2007年,两家企业业务呈萎缩趋势。由于两家评级机构在青岛市开展评级作业时间较短、宣传不多,许多企业负责人以及银行员工并不了解,尤其是一些大银行、大企业,言必称标普、穆迪,对国内的评级机构不屑一顾。
资信评级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各有关单位行动滞后,部门间缺乏联动。
虽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在推动借款企业资信评级进程方面,人民银行首先带头行动起来。但是,各单位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导致采取行动节奏不一,在工作中没有形成合力。同时,一些单位及协会举办“诚信单位”、“最佳银行信用企业”等评选活动,对资信评级工作造成了干扰,使得企业对资信评级的作用持怀疑态度。
二、法律法规缺位,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无法可依。
尽管国务院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但并不能作为人民银行监管资信评级业的法律依据。而随着资信评级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这一行业的市场准入、质量监督等监管要求日益迫切,人民银行由于职责所在,毅然承担起了对资信评级业监管职责,但却不得不面对缺乏监管依据的尴尬:对评级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资格认定、行业标准等均无法可依;对评级机构的作业情况只能“调查”而不是检查;对评级机构的作业质量监督和评价不能提前介入,只能事后进行;对于明显存在问题的评级机构,人民银行也只能劝告而不能处罚。
三、有效需求不足,资信评级机构难为无米之炊。
企业和商业银行是资信评级的主要市场需求主体。但就目前而言,企业和商业银行对资信评级的需求都明显不足。
企业信用意识淡漠,缺乏对资信评级的需求。目前,我国信用的正向激励和负向制约机制尚未形成,甚至出现倒激励行为,企业负责人负盈不负亏、投资决策不理性等现象比比皆是。据对青岛市工商企业的重点调查,无论是大型还是小型,国有还是民营,还没有发现一家企业设置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主要商业银行对外部评级报告的使用不尽如人。
商业银行缺少使用外部评级的内部动力和制度要求。由于资信评级体系的长期缺位,商业银行为了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纷纷建立内部评级系统。无论外部评级结果如何,商业银行都要进行内部评级,使用外部评级形同虚设。另外,评级需要收费,对所谓的“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因担心影响与客户的关系甚至会失去客户,不愿提出外部评级的要求。这也是商业银行对资信评级表现出“三热三冷”(风险管理部门热、市场营销部门冷;分行管理部门热、基层业务部门冷;领导热、具体业务人员冷)的主要原因。
评级产品匮乏,评级市场难以迅速扩大。目前,两家评级机构开展的都是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业的单一的评级产品,而对具有较大潜在需求的中小企业还无法提供量身订做的评级产品。另外,评级机构对评级报告的开发明显不足。这些都削弱了评级机构的营销能力,使其难以迅速扩大。
青岛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的发展思路
从国际经验看,资信评级的发展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结果。青岛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应当继续坚持“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工作思路,积极扩大需求,努力培育市场,全面规范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资信评级机构和客观、公正、健康、有序、繁荣的资信评级市场,在防范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应遵循四项原则
通过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在青岛市开展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既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又有独特的区域特点,在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坚持行政引导。资信评级工作刚刚起步,评级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不够高,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力量,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青岛市的资信评级市场现状所决定的。
坚持市场化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应注意多发挥市场这一无形的手的作用,逐步减小政府这一有形的手的力量,始终坚持市场化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把握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必须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应逐步提高企业和银行的信用意识,抓住重点,大胆试点,逐个突破。
正确理解依法行政和创新的关系。我们既要切实加强对资信评级的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管理手段,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又应时刻注意不能违法行政、越权审批。
推动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需建设五个体系
根据青岛市资信评级市场的现状,我们应多措并举,努力建设五个体系,积极促进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立人民银行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引导体系。一是建立企业资信评级协调会议制度,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国地税、工商局等部门参与,共同协商促进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各部门出台相应的支持资信评级发展的具体措施。除人民银行在货币信贷政策、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外,政府部门也应在项目审批、税收管理服务、工商年检等方面予以支持。
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级体系。评级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财务报表制度不完备、信用度难以确定等特点,从财务报告的把握、经营管理的变化等方面,联合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级体系,以提高针对性和评级结果的精确性。
逐步形成适度竞争和多元化服务的评级服务体系。目前青岛市有2家全国性评级机构的分支公司。为满足评级市场的需要,应逐年引进评级水平较高的全国性评级机构,形成适度竞争的格局。各评级机构还应根据商业银行和企业的需要,提供延伸服务,提高营销能力,如依据本机构数据库开发的地区评估、行业评估报告,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或财务咨询等顾问服务等。
着力打造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银行与评级机构的合作机制。人民银行可以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做法,将认定合格的评级机构作为认可机构向全社会推荐,并组织商业银行与这些评级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被人民银行认可的评级机构应自觉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对违反有关制度的情况予以约见谈话、退出认可等处理。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可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成立信用业协会,由资信评级机构、商业银行和重点企业组成,对资信评级行为进行自律。
(作者供职于北京市崇文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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