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恢谋
子女孝敬父母,父母爱护子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种传统美德自古以来一代一代默默地传承。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美德赋予了新的内涵。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越加激烈,不少年轻的父母顾不上自己幼小的儿女,只好依靠自己的父母抚养,这就出现了父母充当儿女“保姆”的现象。
我和老伴退休十多年了,已是古稀之年,仍担当了“老年保姆”的角色。孙子孙女自呱呱落地之后,我们就一直忙碌着,孩子上托儿所、读小学,都是我们二老帮着抚养。现在孙子10岁,孙女7岁,大部分时间还是和我们在一起生活,我们要管他们的吃穿,管他们的学习。两个儿子都有他们的事业,经常出差在外,儿媳又是医务人员,经常要当夜班,有时他们都不在家,我们还要带着小孩睡觉。这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儿媳能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同时也为了小孩能健康成长,将来成为国家有用之材。所以,我和老伴无怨无悔,乐于尽心出力。
有这种想法的老人不在少数,而今这种家庭也不少。據了解,我孙子所在的班级就有近20个这样的孩子,占全班同学30%。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在外地打工赚钱,而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抚养。我家的两户邻居,儿子、媳妇都在广东打工,前两年儿媳回来生完小孩就返回工作岗位了,小孩留给老人抚养,老人说:“这有什么办法?他们要工作,要赚钱,现在有困难,我们不帮,谁帮呢?”
老年人对儿女的这种感情是无私的、真诚的,对儿孙的爱是深厚的,他们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子女,更应该善待老人的无私。对于“把父母当保姆”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实际情况:一是老年人要身体健康,自愿承担起这个责任,子女不能强求;二是子女要孝敬父母,不能把孩子一丢就什么也不管了,要尽量挤出时间经常回家看看;三是经济上,不能增加老父老母的负担。做到这三条,老年人只要心情舒畅,乐于奉献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