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龙
福建省福安市于2001年成立农户自立服务社,采取“小额信贷、整贷零还、五户联保、小组互助、技术服务”的运作模式,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实现了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探索出一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贫困人口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基本情况
2001年12月,福安市作为全国十个“农户自立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试点县(市)之一,建立了全省首家农户自立能力建设支持性服务社,省扶贫办将筹措的500万元项目本金交给服务社使用运作。服务社现有人员19人,其中乡镇信贷指导员14人。服务社提供的服务包括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其中金融服务是为客户提供额度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信贷支持;非金融服务是为客户提供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包括开展有关法律常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活动,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等。小额信贷对象的特点,首先贷款户百分之百是贫困户、低收入户,其次80%的贫困户是第一次贷款。
福安农户自立服务社成立六年多来,以小额信贷为载体,以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为手段,提高贫困农户自立和自我发展能力,取得较大成功。2006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微型创业最优秀机构奖”,被中国扶贫基金会授予小额信贷项目“特别贡献奖”。至2006年年底,福安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共覆盖16个乡镇,92个行政村,296个贫困自然村,累计为21011户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3388万元,贷款回收率高达99.9%,使5万多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为福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运作模式及成效
长期以来,传统扶贫方式面临资金到户率低、项目成功率低和信贷回收率低等障碍,大部分群众将扶贫资金当做救济款用,无法形成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福安市农户自立服务社以三方合作的模式,即省政府出资本金并对项目进行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设计和监督管理、县(市)政府配合基金会项目由服务社具体实施的办法,把扶贫模式与小额信贷有机结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具体运作方法如下:
首先,由福安农户自立服务社公开招聘乡镇信贷指导员,主要负责协调具体项目的实施,帮助社员选准微型项目,拓宽生产途径,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组建农户互助组织,在农户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的原则,由4~7名符合标准的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共同抵御风险,承担联保责任,以村为单位由五个以上小组成立农户中心,使其在生产上相互帮助,成为一个微型利益共同体,不但保证了贷款的按时归还,也提高了农户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其次,由入社的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服务社组织审查,采取“小额信贷,整贷零还、五户联保、不需抵押”的形式,将资金直接投入到贫困农户手中。根据贫困农户微型项目实施情况和还贷表现,评定一、二、三级农户,单笔贷款额度逐级提高,最高不超过 5000元;贷款不需抵押,但每个小组成员必须签署小组联保协议,另外,贷款本金的5%将作为小组基金(风险保证金),只有所有小组成员的贷款本息都还清后才可以取回;贷款用管费(相当于年利率)7%左右,贷款发放时收取50%,最后一次归还贷款时收取剩余的50%;贷款采取整贷零还方式,还贷期限按照种养作物的生产周期,分为6、9、12个月,客户自贷款发放满60天后开始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每月一次。这既培育了农户的诚信意识,又加强了信贷员与贫困农户的联系,便于服务社随时了解社员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帮助社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使贷款能够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三,对社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小额信贷知识、公共知识、法律常识、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等,采取音像教学、背包图书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术示范户等形式。培训经费主要来自于基金会的募捐,此外,服务社每年还要从营业收入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农户培训。服务社还建立了培训评估制度,对农户培训活动进行跟踪评价,以了解培训成果,并为今后有针对性的再培训提供依据。
小额信贷在福安的实践证明,它是一种真扶贫扶真贫的好办法,实现了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有效解决了扶贫到户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农村金融市场的缺陷,为农村扶贫攻坚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作者单位:人民银行福建福安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