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文
9月2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安委会成员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李川副省长对下一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
李川副省长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始终牢记宗旨,始终牢记使命,始终牢记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对下一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李川副省长强调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认真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庆节之前,各级、各部门都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庆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切实抓好矿山特别是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建立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安监、国土、经贸、发改、环保等部门,立即部署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尾矿库基本情况。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由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整改或限期内仍未整改合格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擅自加高坝体、超量排放尾矿和其它私堆乱建行为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要强化尾矿库治理措施,对确定为危库的,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对确定为险库的,要限期消除险情;对确定为病库的,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治理;对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当地政府和企业要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要研究制定尾矿库安全整治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尾矿库长期安全、稳定地运行。要建立与规范尾矿库审批制度,细化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新建项目要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进行正规设计和安全评价,并经安监、环保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工建设;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要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市场、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立即进行转移、疏散。各县(市、区)、乡(镇)还要建立非法尾矿库巡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严防已被关闭、取缔的尾矿库死灰复燃。
三、认真抓好危险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政府要确保辖区内企业自查面达到100%;各中央驻闽单位、省属企业对本系统所属企业复查面达到100%: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各设区市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县(市、区)监管部门,危险性大、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省政府安办要组织开展督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大检查工作方案,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要把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县(市、区)、乡(镇)作为检查的重点地区;把危险性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企业;把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逐渐进入旺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抬头的情况,认真吸取内蒙古赤峰市鑫鑫花炮厂“8.30”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违”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要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进一步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对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向全省通报。要针对“十一”黄金周期间旅客集中出游的特点,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和监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证、道路运输通行证;交通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承运人的义务和职责,利用GPS等安全技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控,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入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要依托省、市际公路卡口、治超站、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入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我省。
五、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四季度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要认真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持续提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要按照《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察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煤矿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凡是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挂牌的矿井,均在被督办的煤矿悬挂“重大隐患整改矿井”黄色警示牌,列出重大隐患类别、治理期限、整改负责人、督办负责人等内容,督促煤矿企业加快隐患治理进度。坚持以“查大系统、抓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原则,以水害防治、“一通三防”和对事故矿井调查处理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监察执法中凡发现不能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事故多发、水害调查等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矿井,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改)。经过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将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进一步加强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抓好省级监控中心和各产煤设区市分控中心建设,力争矿井监控系统年底前全部安装完毕,实现全省联网运行,确保矿井监控系统安装实用有效、系统联网顺畅和运行管理规范、使用维护和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控水平。
六、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去年莆田“10·21”,和今年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整治。管理不留漏洞,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责任不留空白,取缔不能手软,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场所和重大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消防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和通畅。二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打击力度,对经整治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坚决取缔。要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多渠道、多途径促进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三要加强群防群治工作。要加强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火灾的有效防范;农村消防安全要与村民自治、乡村政权建设结合起来,逐个村建立乡规民约,注重调动百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专业消防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编辑游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