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宏安
2002年11月30日,大仲马的灵柩在五颜六色、嘈杂混乱、吵吵闹闹的人群簇拥下,进入了庄严神圣的先贤祠(位于巴黎市中心塞纳河左岸的拉丁区,于1791年建成,是永久纪念法国历史名人的圣殿)。这番景象倒是很投大仲马喜欢张扬、热闹的脾气,他终于在雨果和左拉的身旁找到了位置。法兰西共和国也终于弥补了对他的“不公正”(原法兰西文学院的院士们认为大仲马的作品只适合消遣,难登大雅之堂,而拒绝他的灵柩进入先贤祠)。所谓“不公正”。并不自大仲马始。他的父亲是一个诺曼底侯爵和圣多明各女黑奴的儿子,18岁来到法国,是一个坚定的共和主义者,在大革命中屡建战功,很快成为共和国的著名将领。1798年,他随拿破仑远征埃及,因不满拿破仑的野心而失宠回国,途中被复辟势力逮捕入狱,备受折磨,后抑郁而死,年仅44岁,时在1806年。
大仲马1802年7月24日生于莱纳省的维莱克特莱镇,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只跟一位神甫学了点拉丁文。他写得一手好字,酷爱打猎、击剑和跳舞。他继承了父亲强健的体魄和非凡的勇气,养成了热情、勇敢、富于幻想的性格。但是,他的茶褐色的皮肤、卷曲的头发、超人的创造力,往往受到人们的嘲笑。大仲马15岁便在镇上的一位公证员那里当了书记员,1820年巴黎上演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专程到巴黎看戏,疯狂地爱上了戏剧,并开始自己试着写戏。1822年,他认识了著名的悲剧演员塔尔玛。1823年他到了巴黎。进了奥尔良公爵的办公室当抄写员。他工作之余大量地读书,为日后的刨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827年。英国的著名演员到巴黎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大仲马第一次“在戏剧中看到了使男人和女人战栗的真正的激情”。两年以后,他的《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上演,他一举成为与雨果齐名的浪漫主义文坛上的领袖。大仲马一生写有55部正剧,3部悲剧。23部喜剧,4部通俗剧,3部歌剧。
大仲马参加了1830年的七月革命和1848年革命,试图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得到的只是嘲笑:“把政治这个职业交给国王和部长们吧,您是一个诗人:您还是作诗去吧!”1860年,他参加了意大利民族英雄加里帕第领导的起义。后来为了躲避因之而来的政治迫害而不得不去瑞士、意大利、俄罗斯等地旅行,此问写下了大量的游记,为他以后的小说创作准备了资料。
19世纪30年代初,为满足公众的需要,报纸纷纷开设文学专栏。大仲马研究了当时极为流行的英国司各特的小说风格,以自己熟练的写作技巧、丰富的想象力和超人的精力,从历史上取材,写成生动的故事在报纸上连载,令读者读起来上瘾,欲罢不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1844年连续发表的《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奠定了他首届一指的通俗小说专栏作家地位。
《三个火枪手》1844年以连载的形式发表于《世纪》杂志,受到读者和批评家的好评,可以说取得了“洛阳纸贵”式的成功。小说取材于1700年发表的《国王火枪手第一连中尉达达尼昂先生回忆录》,讲述了路易十三治下火枪手达达尼昂与他的三个好友离奇而又惊险的遭遇,其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是钻石项链的故事:路易十三的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有私,送给他一串钻石项链,但是这申项链原本是国王送给她的。红衣主教黎希留派女间谍偷走了项链上的两颗钻石,然后建议国王举行舞会,让王后届时佩戴钻石项链出席,企图使王后蒙羞,借此打击国王。达达尼昂和三位火枪手冲破了黎希留设下的重重拦截,终于取回了白金汉公爵不惜重金修复完整的钻石项链,在舞会开始前一小时送到了王后的手中,使黎希留主教的阴谋破产。故事讲得险象环生,丝丝入扣,并且幽默诙谐,风趣的对话点缀着曲折的情节,十足的大仲马风格。在一系列惊险的故事中,活跃着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达达尼昂勇敢机智,热情开朗,见义勇为,珍视友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沉着冷静,疾恶如仇,波尔托斯大胆鲁莽,感情外露,阿拉密斯柔和冷静,喜欢钻研哲学和宗教问题。尤为突出的是,红衣主教黎希留的老谋深算又虚伪奸诈的权臣形象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通过一系列的行动和妙趣横生的对话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是《三个火枪手》的艺术特色,是直到今天它仍拥有广泛的读者的重要原因。大仲马认为,《三个火枪手》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1844年至1845年,先在《辩论报》后在《世纪》杂志上连载的《基督山伯爵》,可能是大仲马最成功的小说。1842年。大仲马在游历地中海时,对厄尔巴岛附近的基督山岛发生了兴趣。打算写一本与它相关的小说。他在1830年发表的《关于路易十四以来巴黎警察局档案的回忆录》中发现了一个《复仇的钻石》的故事,于是以此为出发点确定了《基督山伯爵》的基本框架,从1844年开始在报纸上连载,轰动一时。小说讲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水手邓蒂斯遭到邓格拉司的诬陷,由他的情敌弗南将诬告信投入信筒,被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关进伊夫岛的黑牢达14年之久。在狱中,他从难友法利亚长老那里获知了基督山宝藏的秘密,他逃出伊夫堡后,设法到基督山找到了宝藏,成为它的主人。他经过8年的准备,带着阿里总督的女儿海带,以基督山伯爵的名义来到法国,找到他的仇人,他的报复计划一一付诸实现:他的情敌、出卖了恩主的贵族院议员弗南开枪自杀;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发现苦役犯贝尼台多竟是自己的私生子而刺激过度发疯致死;成为金融界巨头的邓格拉司,他的老婆与维尔福私通,他在生意上又屡遭挫折,最后彻底破产。邓蒂斯大仇已报,带着海蒂扬帆远航,永远离开了巴黎。这部小说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构思巧妙周密,情节复杂曲折,如蛛网般网住了仇人,任其辗转腾挪,终逃不掉被吞噬的命运。三次复仇写得各异其趣,精彩纷呈。小说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对话多而丰富,不仅表现人物的性格,而且交代往事,推动情节,令人读起来轻松解颐,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大仲马一生写作的历史小说数量极多,据说他的全集有三百卷之多,还有说接近六百卷的。他的精力、体力和创造力,加上混血儿的肤色和头发,常常为人诟病,例如说他雇用了大批写手,他则作为老板拿着鞭子,经营“大仲马小说生产公司”,坐收渔人之利。他确实有一个写作班子,有常年与他合作的人,例如马凯、莫里斯等,著名诗人奈瓦尔也曾做过他的捉刀人。减然,这些人替他搜集材料,起草初稿,但是,我们必须说句公道话,小说的创意、大纲、框架、统稿、丰富、润色等等,都出自大仲马,有些作品他的合作者也是署名的,例如马凯。这些小说打上了大仲马的烙印,具有鲜明的大仲马风格。
19世纪的法国普通读者是通过大仲马的小说来认识和了解历史的。20世纪,随着文化修养的提高和历史观念的普及,人们逐渐意识到大仲马的小说不能提供信史,但是历史的运动和方向却是他的小说成功的秘密。大仲马的骄傲是:用历史的教训教育读者。著名的历史学家米什莱说:“您教给人民比所有的历史学家集合起来的东西更多。”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发动1830年革命的是英雄的无产阶级的热情的青年,的确,这青年点燃了大火,又用他的血熄灭了它;事情完了,人们却把这些老百姓撇在一旁。”他告诉那些来到先贤祠的人,他捍卫的是人类心灵的自由,
大仲马于死后132年,终于进入先贤祠,法兰西共和国还给了他公正,文学也把公正还给了通俗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