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以“洋腐败为祸中国”为题报道了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况:2006年11月13日,随着张恩照案尘埃落定,与之曾效力的建行有业务往来的跨国公司IBM、安讯、日立等公司,也在华陷入行贿丑闻的旋涡。一家又一家的跨国公司的完美形象,正在中国被重新认识。
一些跨国公司近年来推陈出新,频频通过海外培训、赞助领导干部子女到国外留学、合办面向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的EMBA班等方式行贿。与此同时,通过中间人行贿,或者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向中间人支付酬劳的方式也正成为有些跨国公司行贿的手段。
这些跨国公司怎么啦?
一种观点认为,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是迫不得已的“入乡随俗”,由于中国市场环境不规范,跨国公司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和商业准则行事,根本无法开拓市场。
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市场环境有待逐步完善是真,但跨国公司在“适应”中国市场“潜规则”方面,却早已变被动为主动,在资本的逐利冲动之下,他们已将触角伸向了更高级别的官员,其行贿和违规的方式也更为隐蔽。如此种种,实际上,正对恶化中国的市场环境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有些观点更认为,跨国公司的腐败行为损害了中国本土企业的利益。看得出,持这种观点的人颇有点义愤填膺的感觉。当然,有时也可能从中品出点酸味。
笔者认为,简单地去把这种现象归为某一类未免失之偏颇。
首先,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资本的本性。哪种方式能带来更大利益,公司就会采用哪种方式。如果没有法律约束,法律监督不到位或者法律执行力度不够,都会使公司在利益诱惑之下,去冒违法的风险。其次,不行贿不行。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下,权力寻租的结果是:办事是以给权力出钱的多少为条件的。如果谁不出钱谁就得不到合同。谁出钱多合同给谁。这也是在目前的商业活动中,公认的“潜规则”。再次,行贿比管理的收益来得又快又多。在一个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下,行贿的成本比管理的成本来得低,时间来得短,而且收益来得多。最后,尝到行贿好处的公司是会对行贿上瘾的。久而久之,行贿方就对行贿产生了依赖,管理恐怕就退居其次了;受贿方从开始的揣揣然,到后来的理所当然,甚至主动索要。双方都对腐败上了瘾,尤其腐败是团体性质或者成了风气之后,想要戒掉腐败瘾是很难的。
但是,我们不能忘了,上面所有的因素,都来自权力的垄断,或者说权力的缺乏监督。没有被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早就被世界历史所证明了的。所以,在权力寻租面前,跨国公司也不会例外。我们在谴责这些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的同时,不要忽视了导致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以及这种现象在中国存在的普遍性,更为可怕的是这种现象的长期性和普遍性存在所带来的对人的思想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影响。
只有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这种腐败的土壤,才能真正减少甚至杜绝普遍的腐败。才能提高经济运行的公平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当然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在谴责人家腐败时,自己正在得意地进行着腐败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