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遭受“绿色壁垒”及应对措施

2007-12-29 00:00:00
中国市场 2007年5期


   摘要:绿色贸易壁垒以鲜明的时代特征正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关卡。这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可有效地阻止外国,特别是环保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为本国市场形成巨大的保护网。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工业,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筑起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外贸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如何跨越绿色壁垒,实施绿色营销就成为我国政府及企业界亟待解决的课题。作为一种技术贸易方法,绿色壁垒将对二十一世纪的国际贸易关系有着深远并且最终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农业、绿色壁垒、应对措施
  
   一、“绿色壁垒”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1、“绿色壁垒”的概念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国政府为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 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对外国商品进行准入限制所形成的一种阻碍。
  
  2、“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绿色技术标准。它是指进口国通过立法手段,规定严格的强制环保技术标准。它主要针对工业制成品。这些措施通常以保护环境为名,实际被用来保护本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大多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较高,使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
  绿色环境标志。它是一种由政府部门颁布的表明该产品在生产、使用、消费和回收处理过程中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特殊标志。它的目的本是引导绿色消费,但由于条件苛刻、程序不透明,检验大都只依据本国的生产技术标准和环境需求,且需申请费用,使得绿色环境标志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绿色壁垒。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它主要针对食品、饮料、化妆品、药品、与食品有关的直接接触的餐具以及动植物。它是指一国相关部门为确保人类健康及动植物免遭污染和破坏,对进口产品所含物质进行入境卫生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一种制度。但由于检疫规则和程序等不透明、条件苛刻、要求缴纳申请费用,并且检查操作规程主要考虑国内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特性,该制度常会超出环境保护的范围,成为一种绿色壁垒。
  绿色包装制度。它是指进口国要求进口产品使用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和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的制度。
  绿色关税制度。它是指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实施比国内产品更高的税率等差别待遇。通常进口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利用该制度达到提高进口产品的销售价格,限制其竞争力的目的,从而形成绿色壁垒。
  直接的市场准入限制。有些国家对某些产品以不符合环境保护或保护人体健康的非环境标准的要求为由,禁止其进入该国市场销售,以此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形成壁垒。
  
  二、“绿色壁垒”的特点
  
  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而且以国际公约和国别法律、法规等公开立法为依据。
  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有关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等几乎所有产品。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
  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不像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虽限制贸易,却还有一定透明性。而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磨擦。
  实施效果上具有歧视性。有些国家根据自身与其他国的具体贸易状况而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
  绿色壁垒的影响非常大,并迅速扩展到全球范围贸易各领域,因其标准繁杂苛刻、多变、有较大的争议性,
  造成了高标准和低标准国的贸易利益出现了巨大的差异。
  
  三、中国农业遭受“绿色壁垒”的原因
  
  1、外在因素
  贸易双方在环境标准和技术要求上的差异。目前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技术要求较严格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在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方面设置的标准普遍偏高。我国产品短期很难完全达到其要求,从而造成我国产品出口严重受阻。
  我国签订国际环境公约和多边环境协议后受到的限制。我国已签订的国际环境公约和多边环境协议对外贸出口的限制。如《全面禁止象牙贸易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诸如此类公约和协议的实行,对我国大量产品的外贸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
  遭受出于贸易保护目的而刻意设置的绿色壁垒。这是中国遭受绿色壁垒的外在因素中最为广泛注意和讨论的一点,也是外在因素中最主要的一点。
  
  2、内在因素
  我国经济主体应对绿色壁垒普遍意识较低、能力较弱。我国相当多的企业生产水平低,环保意识差,同时又不了解国际有关标准和法规,生产出的产品大多低于欧美等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