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随着ESP教学理论的发展,“范例教学法”已逐渐步入商务英语谈判教学课堂。这种教学理论改变了
关键词:范例教学 商务谈判真实性启发式互动式
一、“范例教学法” 的主要特点
1、 范例教学法(case method)
“范例教学法” 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早在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就明确地强调过这种教学指导思想:好的、正确的教学不是传递而是对学生的自学辅导。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将问答积累的内容编辑成书,并将一个原理对应于一个例子,这些例子就是范例的雏形。到本世纪初,联邦德国著名的教学论专家克拉夫基提出“范畴教育”理论,成为“范例教学论”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好的例子”、“典型的例子”、“特别清楚的(言简意赅的)例子”是那些“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可见,范例应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完成一定的任务专门精选出来的典型事例。克拉夫基将“范例教学”的基本思想概括为:(1)“所有范例方法的概念,都是以下列目标为前提的:即学校和校外机构应帮助学习者获得独立能力、批判能力和认识能力以及自我继续学习的能力,因此,教学不再被视为现有的知识和固定技巧的传递,而是对学生主动学习的教育辅助。”(2)“是组织教养性学习,促进学生的独立性的学习。”(当代国外教学理论 巨瑛梅等 2004:P 120)
2、“范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
“范例教学法”强调:好的、正确的教学不是传递,而是对学生的自学辅导。范例学习不应是复制性地接受知识和技巧,而是学习者在教师的启发引导辅助下,借助精选出来的“范例”来主动地掌握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能力和态度,从而能理解、解决相同或类似的现象和问题,并能继续进行学习和探讨。克拉夫基认为在范例教学中,教师必须联系学员的兴趣、思想方法和学员同实际情况与问题打交道的方式来教学。范例学习的核心必须是学习者的积极和主动的学习,范例的教是对学生的积极主动学习的帮助。(当代国外教学理论 巨瑛梅等 2004:P 124)同时“案例教学法”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更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