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综观西方各国政府在本国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作为,其职能定位主要集中于下述四个基本方面:制定科学的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统一的物流标准;建立长效的物流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加强行政指导与市场监管,创新刚柔相济的物流管理方式。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过程中既要合理借鉴,又要结合国情有所发展和创新。
关键词:现代物流;政府职能;物流管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
一、制定科学的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统一的物流标准
考虑到物流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以及物流行业的复合性、技术性和国际性特征,西方各国政府都把物流业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战略目标之中,制定科学的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统一的物流标准,确保本国物流业发展的科学性、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明确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战略方针,并确定了主要的发展方向:“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过于宏观的发展方向尚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在综合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抓紧出台我国物流业十一五专项发展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物流业年度发展规划,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确保我国物流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延续性。
二、建立长效的物流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
西方各国政府普遍建立了政府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的双重物流管理体制,同时也建立了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和物流企业参与的多层面的协调机制。当前,我国政府在建立长效的物流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设计方面,应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专门的物流管理机构。目前,我国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经济运行局具体负责现代物流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考虑到我国物流发展起点低的现状和推进物流业发展的紧迫性,也为了提高相关部门和国民对物流业的重视程度,设置专门的物流管理机构是必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二是进一步发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物流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制定物流标准、促进公平竞争、减少政府干预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这类物流行业组织主要承担教育培训、学术交流和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行政权力回缩、社会公权力勃兴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法治发展的基本规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流行业协会的支持、指导和规范,使其不断发展和完善,时机成熟时通过立法赋予其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等公共职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协调机制。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十五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对全国现代物流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这样的形式值得肯定,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物流业存在的“条块分割、功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但国务院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仅仅是物流协调机制的一个方面,我们还应不断完善和优化协调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协调、物流企业之间的协调,使协调机制在我国物流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一是普及物流知识、加大物流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物流的重视程度。鉴于物流在我国是一个发展时间较短的新兴复合产业,也鉴于社会公众普遍层面物流意识的匮乏,加大物流宣传,建设和形成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是十分必要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介绍国外物流业的发展以及典型物流企业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全社会认识到现代物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业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二是建立完善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以落实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为突破口,着眼于依法放松管制、鼓励公平竞争、开放物流市场、与WTO规则接轨的基本理念,清理、废除、修改旧的政策法规、制定新的政策法规,形成有利于物流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三是是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本国物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条件。政府相关部门要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政府、社会、企业三方相结合的形式,本着“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集资、引进外资”的全方位筹资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交通运输网络体系、物流信息网络体系和重要物流节点体系的建设。[1]
四是强化物流教育,培育物流人才。专业化的物流人才是保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目前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现有物流人员从业人员能力偏低、管理水平较低、物流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采取措施提高大专院校物流专业学生的教育质量;另一方面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对现有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必要的时候,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实行物流产业人员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不通过考试不能够成为物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加强行政指导与市场监管,创新刚柔相济的物流管理方式
政府对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方式可以概括为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两种。所谓刚性管理是指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强制等通过强硬手段迫使相对人服从的物流管理方式。而柔性管理则是指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以强调平等、协商、服务为特征的物流管理方式。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行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方向由过去的刚性管理向着以柔性管理为主、辅之以依法适度的刚性管理转变。因为刚性管理容易获得相对人表面的配合,但常常导致相对人心理的抵触,不利于平等与合作关系的形成,而且管理成本较高。[2]而柔性管理强调相对人的广泛参与,体现了对相对人的尊重,容易得到相对人的理解与合作。因此,在西方各国,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管理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同时,依靠法律手段对物流产业进行适度管制是当今西方各国的一种规范做法。并且,在物流业发展初期,通过立法放松管制来扶持和帮助物流企业的发展。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在物流管理中也要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和借鉴西方主要国家运用柔性管理方式进行物流管理的经验,善于运用柔性管理方式(尤其是行政指导)来实现物流管理的目标。如通过发布诱导型计划和物流产业政策、介绍国外物流业的发展趋势和基本经验、提供物流咨询、建议物流投资方向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指导,对在物流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奖励等。同时,依法适度地运用刚性管理方式来进行市场监管,依法进行许可和征收税费,对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规范物流业依法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物流市场环境。对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法管制、乱收税费和乱处罚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政府部门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的形成。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健,方佳林.美、日、欧现代物流发展的比较与启示.东北亚论坛[J].2005.2:18-22.
[2]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