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应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背景下来考虑,然后根据中国的特点,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一是从个体劳动者转变为雇佣劳动者的法律权益保护问题;二是从农业劳动者转变为工业和服务业的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问题;三是从乡下人转变为城里人,要解决好的户籍问题,保障民主权利,并且解决好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等问题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近几年来,我对“三农”问题做了一些调研,对农民工问题比较关注。2005年,民建中央曾专门就农民工问题进行过比较深入的调研。今天,我想以一个学者的身份跟大家共同探讨会议的主题。
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符合我国国情
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按照邓小平同志“三步走”的战略,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能是几代人的事情,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个目标应该说是很明确的。
根据现代化理论,现代化一是工业化,一是民主化。从我国具体情况来看,也有这样一个方向,一是我们要实现工业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农民工问题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就涉及到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问题。工业化过程不可避免伴随着城市化。国际上一般认为城市居民占70%,就基本实现了城市化。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都走过差不多的道路——农村人口逐步减少,城市人口逐步增加。
我做过一些研究,英国的城市人口从30%到70%,大概花了200多年时间,在1850年左右实现。它采取的办法就是剥夺农民的土地,把农民赶到城市做工,即所谓的“跑马圈地”运动。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描绘过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提出了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这样一个命题。美国大概花了100年的时间,从1820年到1920年左右实现的。它采取的办法主要是兼并,在农村里实力强的农民兼并实力弱的农民,失地的农民进到城市。我们国家不可能重走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路。所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确实是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来探索出自己的道路的。城市化不能单看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人口的增长同时要解决很多相关的问题。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是盲目地把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里,如果这样就会出现所谓的“拉美现象”。
合理有序地转移农村劳动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而要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也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来探讨。
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农民工”这个词不太科学,但是目前没有更好的词来代替,所以还是约定俗成。从中国的特点看,农民从农村到城市来,有三个身份的变化,由此带来三大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身份的转变,从个体劳动者变成雇佣劳动者,主要涉及法律权益保护问题。
《劳动法》、《工会法》、《就业促进法》以及最近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任务还很艰巨。法律要有法可依,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相关部门在执法方面要严格,否则法律就是一句空话。从山西黑砖窑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个别地方政府的执法确实需要加大力度。
农民工进城打工,有两个中介环节容易侵害农民工的权益:一是建筑行业的包工头,一个是中介机构。建筑行业经常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后一逃了之的事情。中介机构中确实有一些黑中介。所以我们要强调有序转移。有人认为“存在着就是合理的”,而我认为对黑格尔这句话在翻译上有问题,应该是“存在着总是有理由的”。包工头和黑中介的存在是有理由,但不是合理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一是人大要加强立法,政府部门要加强执法,绝对不允许不作为。二是加强农民工的教育,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权益的能力。最后,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需要有一批法律工作者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救助。
第二个身份的转变,从农业劳动者变成工业、服务业的劳动者,简单地说从农民变成工人,从种田人变成做工的人,主要涉及职业技能培训问题。
只有提高了职业技能,工资水平才能提高。国家可以规定最低工资,以保障权益,但是在最低工资之上能拿多少,则取决于劳动技能。职业培训做好了,才能够真正使得农民工进城以后,不断提高收益。否则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工资不可能高于最低工资多少。
这个转变也是很重要的,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就业促进法》里有明确规定,政府主办的培训不能收费。但是培训不能单靠政府,政府与企业要相结合。有关企业培训,《就业促进法》规定,如果企业进行了培训,可以签订服务期,这是合情合理的。另外,农民工本身要有一个学习的愿望。工会需要发挥作用,引导、动员农民工去学习。
解决农民由农业劳动者到工业劳动者的问题:第一,国家要加强就业培训。第二,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第三,鼓励农民工本人有学习的愿望。第四,工会应该把组织培训、鼓励学习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第三个身份的转变,要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从农村人变成城市人,涉及户籍问题、住房问题、子女上学问题等。
户籍问题。农民工到了城市,却不算城市的居民,首先民主权利就难以保障。前几年,广东东莞有700万人口,本地人却只有150多万。150多万选出的人大代表,要维护700多万人的权益,谁来考虑那500多万人的权益?
住房问题。农民工不能享受城市有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买商品房更买不起,所以,他们的居住条件相当差。我个人认为,国家的廉租房政策应该考虑在城市打工两年以上的人。这个问题很现实,不解决居住问题,权益怎么保障?
子女上学问题。现在全国进城打工者约1.5亿,他们的子女大概是2800万。2800万中随着父母到城市的有近600万,其余2200万还留在农村。我在河南调查时感到留守儿童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学校留守儿童在班里占了一半以上。留守儿童的问题长期发展将成为社会问题。
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都是不够健全的。对农民工来说,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他就不可能在城市里安心、稳定地工作。实现农民工的有序转移,没有这些保障就不容易做到。
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首先得解决户籍问题,然后解决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问题。当然对于农民工来说,到城市也有一个文化的适应过程,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转变,但只要农民工的上述问题能够解决,这个转变是可以做到的。
结 语
现在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农民工问题,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真正按照胡锦涛同志“6·25”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农民工问题,尽管困难很大,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但是我想只要全社会有这样一个意愿,特别是专家学者有这样一种正义感,有这样一种为维护农民工权益而奔走、呐喊、出力、监督的积极性,我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农民工的问题会逐步地得到改善,而最终“农民工”这个历史的名词也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从历史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