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文化创意产业冲动

2007-12-29 00:00:00魏鹏举
人民论坛 2007年14期


  
  一些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鼓噪,主要是出于急欲发展经济的急功近利的目的,有从根本上忽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真正内涵与目标的危险
  
  编者按: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迅猛,被许多媒体称之为“朝阳产业”、“暴利蛋糕”,以至于国内许多地方政府部门为获取经济利益而热炒文化创意的概念,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和实践上也存着许多误区。实际上,时代要求创意产业的凸显,是因为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文化需要的推动,而作为国家倡导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确已经到了深入研究的关口。本期编发三篇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稿件,特意针对相关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基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际乃至国内的迅猛发展态势,一段时间来,国内知识界乃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纷纷热炒文化产业或创意产业的概念。必须警惕的是,由于很多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特性及其发展背景不甚了解,造成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陷入一定程度的误区。
  在新闻媒体上,甚至在很多研究型的著述中,在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介绍或描述时,常常会见到这样的说辞——文化创意产业是“朝阳产业”,是“21世纪最后的暴利蛋糕”。这些鼓吹对于宣传文化创意产业,使大众包括政府部门日益了解和重视这一产业现象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利于全社会乃至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理性认识。大跃进式的经济贡献描述所激起的热情和冲动,在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发展的同时,也会迅速产生负面反弹甚至不合理的政策性误导。
  
  如何正确理解文化创意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从全球范围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直接经济贡献还是有限的。目前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贡献值的描述,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大多缺乏可靠的统计数据,有些研究者的估计数字,比如被誉为“创意产业之父”的约翰·霍金斯所谓的“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产值”的大胆估算,被各种介绍甚至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文章不断转引。
  国内学者对此也在不断地进行思考探讨,长江创意产业中心的莫健伟博士是最近几年为数不多的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泡沫”进行冷思考的学者之一,他在经过对英国和香港的创意产业长期调查后,写了一篇题为《检视英国与中国香港的创意产业》文章,文中指出:近十年,创意产业是国际社会产业研究、经济政策研究的重点课题。研究人员对这个新兴的课题有不同的意见。乐观派认为,创意产业是传统经济结构转向知识型经济而兴起的朝阳产业,它创造文化价值,拉动经济高速增长,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最佳工具;另一方面,也有意见认为,不少国家大力吹嘘创意产业的成效,把它变成了一股水分多但知识含量不高的“泡沬”,结果只会令国家的产业政策走入误区。该文列举了英国和香港创意产业不乐观的增长数据之后,认为:把创意产业理解为评估经济转型的量标,并视之为“未来产业”的发展模式,从理论层面而言存在不少盲点。此外,从产业政策的角度而言,单方面强调创意产业发展潜力无限,并有高速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效益,这种想法也过分简单,忽视了创意产业内部不同门类的行业,事实上需要更专精和细致的产业政策,才能配合产业的成长。要评估创意对经济活动的作用,需要建立新的分析工具。
  莫健伟博士的提醒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有待细化也更有待深化。认识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效。曾几何时,简单地追求GDP,忽视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对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认识偏差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文化创意产业可以说是一种“观念经济”,正确的认识与合理的引导是这一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文化创意产业的真正价值何在
  
  与制造业、化工业等传统产业相比,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更突出的是体现在这一产业对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意义上,这需要从内生经济增长的视野去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实现以文化与创意为资源的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建设创新型社会都意义重大,它的价值也体现在对于传统产业的融合与升级带动方面。
  从英国的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给人突出印象的是对于文化和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的重视,首先是把文化与创新视为增进社会总体福利和个体发展机会、能力释放的权利与社会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