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的改善必须有政治保证。如果缺乏人民民主,民生的改善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或大打折扣。
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的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特别强调扩大人民民主问题,其中的论断落地有声。他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列宁到邓小平,无数次地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强调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什么来保证呢?用民主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如果缺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缺乏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就不能保证管理者阶层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就会形成管理者阶层特殊利awFzmnO12JvOr10C2+eJ5g==益,形成官僚特权阶层,导致共产党变质,社会主义也就不复存在了。苏东剧变就是这样发生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世人公认的巨大成就,同时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教训。少数官员贪污受贿,决策中的不少失误、个别地方和干部的奢侈浪费、大讲排场,行政管理费在财政开支中比重的连年上升等等,几乎都同人民民主之不充分紧密相关。而上述问题又造成社会建设投入不足,民生改善受到影响,贫富差距更显突出。更确切说明,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以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作为政治保证。
发展民主,改善民生。报告说明,我们党对自身的根本任务、根本目标,对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对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理解,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的认识,又深入了一个层次。(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