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剑,1965年出生,长期从事金融保险高级管理工作,先后供职于人民银行新疆自治区分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山西分公司,现任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省保险学会会长。
由《中国经济周刊》和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07全国两会“我最关心”调查活动显示,关于金融服务一项中,“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条款像‘天书’”、“保险产品亟待创新”等问题依然是民生关注的焦点,占到了调查投票比例的35.26%。作为从事保险行业20多年的一名老保险人,我愿意从对行业现状的理解谈一点自己对这些问题的体会。
保险产品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而是一纸合同,一份契约,保户买的是一份承诺。保险行业是特殊的金融行业,保险服务也是一项要求非常高的服务,解决这些问题,对保险公司自身更为专业、更为周至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社会大众对保险业也有一个再认识,再学习,再了解的过程。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十条”,要求把保险教育列入中小学课本,以及保险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三进入”要求,就是通过对保险知识的进一步普及,让大众对保险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从投保前就来认识投保后理赔方面可能发生的情况。也就是说,让大家真正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是从根本上避免发生“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
经常听人说,“我想买保险,但是保险条款看起来像‘天书’,根本看不懂,下不了买的决心”。
其实这是市场对保险条款“通俗化”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这是需要各家保险公司集体积极努力、认真思考、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但在保险条款通俗化的过程当中,还要把握好一个质和量的关系,把握好一个度的关系。因为保险毕竟是一个专业特征很强,专业成分很重的行业,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通俗化,还要严肃化和规范化,都要进行认真的思考。我个人以为,保险条款的通俗化过程,其实应该是一个“保险生活化,生活保险化”双向推进的过程。一方面,要求各家保险主体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力求让保险产品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需求,使保险条款在保留保险法律合同基本要义,简洁、清楚、明了的基础上,还要保持其特有系统性、规范性和专业性,从而让大众能够看得懂保险、认得清保险,深刻地去理解保险,充分地去享有保险。
保险创新是大家最关心的。比如,不止一次在做现场咨询会的时候,就有群众问过我:现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保险是“保死多、保残少、保病少”啊,还有强调术后赔付和治疗方案,救急、救命太难啊。
这其实是向保险产品的创新提出了一个更具人性关怀的要求。不断地满足更高更新的民众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基础。
可是,这里面有一个现实环境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国人诚信道德与医疗机构的诚信道德不够理想的大背景。骗保、诈保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基层医院出具假诊断、假证明、涂改病历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人保险,全家安全”等恶意索赔的念头还在不小的范围内存在。保险的冒名顶替、“小病大养”等,导致赔付率居高不下。这也是迫使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方面采取审慎态度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