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差调整方式

2007-12-29 00:00:00杨向涛
中国集体经济 2007年2期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一般为3~5年。由于受市场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各种材料的价格常常变化很大,其幅度是业主和投标人在招投标时双方都难以预测的。在过去,一般都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进行工程发包,业主通常将材料价格涨落的风险交由承包人独自承担,这种方式在材料价格风险较小,但一旦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承包人的承受能力时,将对工程合同的履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材差调整的两要素
  
  材差调整费用是指因招标文件指定材料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涨落而引起合同价格变化的费用。这里所指的材料是广义的,还包括劳务、运输、外汇或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材差调整费用因素包括:
  (一)材差标准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各调差材料的基价,在合同执行期间由材料价格统计权威部门公布相应材料的市场价格,这两个价格之差即形成材差标准。在材差调整费用实际支付及控制时,关键是要对一定的调差材料数量确定材差标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材料的购买时间确定,另一种是以材料的使用时间确定。由于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存在一个时间差,在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时,以不同的时间确定的材差标准差异很大,因此通常是以材料的使用时间来确定。不同的材差调整方法确定材料使用时间的方法也不相同。
  (二)调差材料的数量
  确定享受某一材差标准的材料数量是任何一种材差调整方法的核心内容,这里的材料数量必须与某一材差标准相对应,而且应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确定调差材料数量的方法有三种,可以通过审查票证确定,通过公式进行计算,也可以通过现场计量确定。
  
  二、材差调整方法
  
  材差调整的关键是确定享受某一材差标准的材料数量,根据确定这种材料数量的方法不同,材差调整方法也有多种形式。
  (一)票证法
  票证法是以票证为依据,通过现场监理严格的审核,确定享受某材差标准的材料数量进行材差调整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操作程序简明直观。在采用票证法进行材差调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票证的审核工作;
  (2)加强对材料的计量工作;
  (3)注意控制调差材料的总量。
  由于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会导致材料使用数量也不相同,因此票证法的一个不足之处就是调差材料数量的不确定性,这给材差费用的控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个特点,业主要加强对调差材料总量的控制,不能简单的以票证材料数量之和确定调差材料总量。
  (二)公式法
  公式法是通过公式计算确定享受某材差标准数量进行材差调整的一种方法。材差计算的公式是世界银行招标文件范本所推荐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TJE=ZFE×ɑi(ki1)
  式中TJE:材差费用;
  ZFE:期中计量支付费用;
  ɑi:各种调差材料费用所占的权重系数;
  ki:各种调差材料的物价上涨系数。
  业主在标前会上应书面公布权重系数ɑi,并向各投标人公布调差材料的基价dio和在合同执行期间公布的调差材料的市场价格dit,按dit/dio计算确定,并随dit同时向承包人公布。
  公式法成功地控制了材差费用支付中数量和标准的确定这两个重要环节,具有以下特点:
  (1)实现计量支付的统一;
  (2)明确划分业主与承包人分别承担的风险。
  (三)简易指标法
  简易指标法是通过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的调差材料消耗系数,以工程计量的数量为基数计算调差材料的数量,并按计量的时间确定材差标准,最终确定调差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公式法基础上改良和派生出来的,因此,它保留了公式法的优点,便于确定材差标准,支付程序简明,通过工程计量控制的手段实现材差支付的控制,避免了双计量等繁锁的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特点:稳定性和可控性。
  
  三、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和研究,对材差调整方法的选用,笔者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认识和建议:
  (1)对于工程规模较小、施工周期短、施工图设计完善、施工监理力量雄厚,并且以总价承包合同形式进行发包的项目,建议以票证法进行材差调整。
  (2)对于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周期长、施工图设计较完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时间长,并且以单价承包合同形式发包的项目,建议以公式法进行材差的调整。
  (3)对于以单价承包合同形式发包的工程项目,如果招标规模较大,并且前期准备工作时间不够充分,建议以简易指标法进行材差调整。
  (作者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