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007-12-29 00:00:00王倩茹
中国集体经济 2007年2期


  摘要:新疆天山南北广大农牧区由于人口的增加和生态环境问题,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既是我区发展经济的重要人力资源,又是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新型生态化集约化新农业的阻碍。因此,分析当前新疆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原因并找到解决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承受力
  
  目前新疆88.8%劳动力都分布在第一产业,农村人口占新疆总人口的大多数,因此,根据十六大报告“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的理论指导,做好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是我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
  
  (一)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庞大与质量低下并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近三十年的推行,内地人口增长已稳定,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八点七七,而新疆由于民族和地域的缘故,人口自然增长率远远高过于全国水平达到千分之十四。新疆虽然地域广大,但许多地区都是戈壁沙漠,人们活动范围主要在绿洲带上,是典型的绿洲经济。据统计新疆绿洲人口密度已达到每平方公里二百五十六人,而联合国规定干旱地区的适宜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七人,这样新疆绿洲养育了比全国平均人口密度大得多的人口。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再加上城市化造成的农村土面积减少使农村所需劳动力大大减少。到2003年末,新疆劳动力总数为405.69万人,比2002年的397.49万人净增8.2万人,增长了2.06%。其中农村劳动力人数为382.27万人,比上年的373.41万人净增8.86万人,增长2.4%。因此,劳动力供给增加而劳动力需求减少,必然造成农村大量劳动力出现剩余。在这些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占7.24%,小学程度的占42.84%,初中程度的占40.81%,高中程度的占6.62%,中专及以上程度的占2.5%。可见当前新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相当低。
  (二)广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培训状况不容乐观。据2002年新疆农调队对新疆10个固定观察点的782个农户、1955个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被调查的劳动力中有技术特长、受过职业教育或成人培训的只有382人,占被调查劳动力总数的19.5%,比2001年下降了43.9%。可见新疆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相当薄弱,需进一步加强。
  (三)大多数农村劳动力转移表现出低层次单一性。全区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几乎全部是区内地县间的转移。从事行业仍以第一产业为主。2002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一产业仍然从事农业的比重为80.72%,转移到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39%,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重为16.89%。转移方式仍以自发式投靠“三缘”为主。在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主要靠“三缘”(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仍然属于自发性转移进行的。
  
  二、加强新疆农村剩余劳动转移力度的必要性
  
  (一)新疆绿洲农业日益增长的生态压力的要求。若第一产业和农村留存过量的人口,会造成对土地和水资源过度的压力,这种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生态基础资源的不合理的开垦利用,势必会使新疆原本就特别脆弱的干旱沙漠绿洲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新疆广大农村地区都是处在沙漠的边缘,生态系统一旦破坏,大片土地就会沦为沙漠,从而使广大农牧区陷入“人口增加—过度开垦—耕地沙化—生产力下降—可利用耕地丧失”的恶性循环中。据统计,全疆由于对土地和水资源不合理的开发使80多个县市和90多个农垦团场近2/3的的耕地和1200多万人口遭到沙漠化威胁,沙漠化土地已达9.61万平方公里。
  (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要求。我区当前的农村第一产业由于生产力能力有限,系统高效大农业生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要吸纳更多的剩余劳动力是非常困难的,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还处于半失业状态。农村由于劳动力就业不足,造成农民的收入很难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停滞不前。新疆广大农牧地区农民的收入问题解决不好,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首先,农民的收入增加不了,就会影响农民对农业再投资和科技投入的力度,科技投入过少就会严重影响农业的生产发展,农业的生产得不到发展又会反过来造成农民收入下降,从而形成农村贫困恶性循环。其次,农民消费有效需求低下也会影响到我国扩大内需的经济发展要求。再次,贫困也会影响农民对下一代的教育投资,大量贫困地区儿童失学将严重影响我区未来的劳动力素质。最后,新疆农民的收入问题更关系到边疆地区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可见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而且还是一项社会任务。因此,加大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已迫在眉睫。
  
  三、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困境
  
  (一)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封闭的二元经济社会制度,严重阻碍着农村劳务输出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受到各种各样不合理制度的限制。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他们大多集中在收入低、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如建筑、采矿及服务业等。这些都是城市人不想干也不愿干的“脏、累、粗”工作。例如:在针对乌鲁木齐外来从业者调查中发现在902人中:搬运工96人,流动摊贩60人,捡破烂者58人,修鞋者4人,洗油烟机者1人,汽车运输1人,建筑工人173人,餐饮服务员96人,其他大多在工厂从事搬运、粉刷、打磨、杂工等繁重而工资不高的职业。有的企业招聘工人时,强调“先城镇、后农村,先市内、后市外”。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许多地方特别是大城市,为保护本地人就业出台了限制外来人口在某些岗位就业的政策。
  (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但在法律上没有对这样的劳动力做一种确切的身份定义,于是他们便成为徘徊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人”,这种“边缘”的身份使这些进城务工人员以前本应该享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得不到实现,同时现行城市的社会保障又不惠及这个特殊的群体。长期以来,数以亿计的“边缘人”被无情的拒之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门之外。失业保险、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通通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
  (三)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低下,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新疆广大地区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大部分都凭着一双手和一身力气进城的。2002年农村转移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的约占5.83%,小学程度的约占36.02%,初中程度的约占42.0%,高中程度的约占11.06%,中专程度的约占0.90%,大专及以上程度的约占1.35%。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市场正由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转变,综合素质低、劳动技能差的劳动力在就业市场上正逐步丧失竞争力。
  (四)南疆农牧区广大少数民族劳动力由于各种民族原因影响劳动力转移。少数民族由于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化等方面有比较大的差异,不愿外出务工。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孜勒苏、阿克苏四地州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占农牧民人口总数的95%以上,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加上农村乡村道路建设落后,生态环境恶劣闭塞,有许多少数民族农牧民养成宁愿在家闲着受穷,也不愿出来劳动致富陋习。
  
  (五)新疆的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中介欠规范。新疆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较晚,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发展不够完善,尤其缺乏成熟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在城市中各种中介市场机构缺乏规范管理,劳动力供求信息缺乏系统性、广泛性、权威性,且覆盖面和时效性也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由于缺乏从业信息,或信息不准,他们的转移往往是盲目无序的。
  
  四、新疆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本地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发展不同类型的专业化生产区、区域性产业圈、产业链,提高农业的商品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通过一个高水平的农村产业圈的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完成农村人力资源的就地利用。在新疆,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就是一条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良好途径。如昌吉州确立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主导地位,制定了以农牧民为主体,各级财政为导向,社会资本为主渠道的融资机制,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建成龙头企业带动养殖户的畜牧业经营模式。
  (二)加快小城镇发展,促进剩余劳动力近地转移。新疆的发展现状决定了现有的城市不可能容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依靠发展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小城镇是一定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城市连接农村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发展非农产业的基本载体,也是乡镇企业集中的地方。各级政府需要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其接近农村的地域优势,积极开发劳动密集型的项目,充分利用农村廉价的劳动力优势,制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加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的生活环境,增强农民进城的意愿。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把第三产业与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三)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建设规范的城市用工劳务市场,给农村剩余劳动力规范转移提供制度保障。国家应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居民拥有自由迁徙和自由转换职业的权利,逐步废除所有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和法规。对于在城市长期打工并具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的农民,应发给城市户口,纳入城市户籍管理范围,并享受城市居民的一切待遇。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以向进城务工者开放,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为进城务工者工作提供可靠的就业基础保障。
  (四)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的劳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转移劳动力素质。全疆各级政府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积极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农广校、成人职业学校和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引导培训、技能培训和定向培训。通过各级各地的培训机构完成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技术和文化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修养和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促进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出农村。
  (五)调配好季节性拾花工的流动,促进南北疆的农村劳动力合理就近转移。新疆农村劳动力区域分布不平衡,尤其是北疆天山北坡和部分兵团团场季节性的劳动力短缺非常明显。新疆兵团地区是优质棉花的主产区,由于科技投入的加大,棉花产量逐年增加,兵团棉花采摘期间对于季节性的拾花工的需求也在逐年扩大。2005年兵团计划招收58.9万名拾花工,其中需要从内地招收30万名季节性拾花工,以弥补棉花采摘劳动力资源不足。但实际棉花采摘期间到位的拾花季节工还缺10万人,缺口达到近20%。而南疆地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做好南疆劳动力的季节性拾花转移,既能弥补兵团地区季节性劳动力不足,又为广大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司正家,马海霞,姚维.新疆区域经济增长机制研究[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5(8).
  2、刘华强.新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J].中国科技信息,2006(10).
  3、刘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季节性拾花工流动经济学分析[J].甘肃农业,2006(2).
  4、王全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研究[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5、魏智慧.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述评[J].经济论坛,2006(9).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