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力求形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使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这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与强劲的出口和投资需求相比,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着国内消费需求相对不足,尤其是农民和低收入群体消费不足的问题,影响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能够减少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改善其消费预期,增强当期消费。这是扩大居民消费特别是挖掘农民消费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内需与外需平衡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重要保证。
三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是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中国正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运行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我们的发展不仅要追求效率,也要注重公平;不仅要加快经济发展,也要推动社会进步;不仅要增加物质财富,更要全面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农民收入,逐步解决其各种生活风险等民生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关键在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当前要努力缓解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努力扩大居民消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积极促进就业,着力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协调发展。要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实力,针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不同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的全局性问题研究,统筹规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其适应性和普惠性,保障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需求,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促进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康复设施、养老设施等建设的支持。合理配置地区、城乡间的社会保障服务资源,改善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条件,切实提高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
四是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正视我国城乡、区域的巨大差异,从现实国情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决好城乡社会保障中的制度覆盖问题。如农民工、农民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问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注重求真务实,吸收借鉴国际经验,为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统筹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