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环境优先,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007-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21期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提出的节能减排总体要求,浦东新区政府提出通过实施“环境优先”发展方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通过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消减排污总量,通过“腾笼换鸟”以新带老消化排污总量。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任何新建项目必须获得区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总量认可,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准入原则包括:新建项目必须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坚持规划环评,对“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开展各功能区域规划环评。
  二是实行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将环保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把减排要求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实行污染控制目标责任制。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实行引进产业“选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优先发展清洁、节约的新型产业。新引进产业项目的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腾笼换鸟”,依法淘汰“二高一低”落后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对保留工业区外的电镀、化工、制药、印染、热处理等不符合产业导向、污染严重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
  四是推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对固体废物监管,从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三个方面推进新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重点推进金桥出口加工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五是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计。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石化、制药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计。
  六是加大郊区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污染等面源污染的治理,加大污水纳管力度;以生态村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七是加强执法监察。开展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八是加强执法监测。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区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确保对违法排放、超标排放即时监控。
  九是加大截污纳管的力度。要进一步提高新区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完善郊区污水收集系统,对直排河道的企业和生活污水进行截污改造。
  十是尝试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强化企业在减排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性。建立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责任公报。在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估试点。对生产性企业进行环境行为标色。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