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能源节约,国家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上浮8%后的汽油、柴油全国平均零售价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4元和0.46元。液化气出厂价格相应提高。适当提高化肥以外工业用天然气出厂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缩小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差价,抑制工业项目用气的过快增长和汽车用气的盲目发展。
国家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在各地转移流动。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指出,一些已淘汰或拟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正在成为部分地区和企业的招商目标,对此各地要采取坚决措施加以制止: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可以通过改造实现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达到国家产业政策和部门、地方相关要求的落后生产线,必须根据地方统一规划停产并限期改造升级。对不能改造升级的落后工艺装备必须予以淘汰。
国家提出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目标。10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通知明确了淘汰落后的工作原则、依据标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公布了各地区淘汰这四个行业产能的计划。
经济运行动态
今年关停高耗能高污染小火电机组目标提前完成。10月26日上午,随着河南新乡、开封、安阳等54台小火电机组的冷水塔或烟囱开始集中拆除,今年全国关停1000万千瓦高耗能、高污染小火电机组的目标提前两个月实现。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批示,要坚持把“压小”作为“上大”的前提条件,切实落实关停责任,妥善安排好企业职工,深入推进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完成“十一五”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地方动态
广东未来五年将淘汰千万吨落后钢铁产能。10月下旬,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关停和淘汰生产能力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未来五年内全省将关停和淘汰落后1000万吨以上炼钢产能,凡公称容量20吨以下电炉转炉,300立方米以下高炉都必须关停淘汰。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属关停和淘汰范围的钢铁企业用电电价一律取消谷峰差别电价、小水电直供等优惠政策,并加价0.2元/千瓦时;二是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对排放不达标的钢铁企业依法予以停产处理;三是强化税收监管与信贷管理,取消对关停和淘汰钢铁企业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对关停的淘汰钢铁企业不得新增贷款投放,并回收已投放的贷款。
上海市细化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布局。近日,上海市经委发布了《上海工业产业导向和布局指南 (2007年修订本)》,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业的“三环布局”。在内环线以内,逐步使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为主的传统工业转变成为创意产业园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楼宇),以产品设计开发、技术服务、经营管理和高增值、低消耗、少污染生产为主体的都市型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传统工业企业经营模式也将会进行“转型”,由过去单一生产型企业转变成哑铃型、都市化、网络型经营企业,二、三产业要相互融合,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在内外环线之间,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和高科技产业,以及与支柱工业相配套的产品。在外环线以外,大型新增工业项目向市级以上工业区集中,并按各工业区产业功能定位导向布局。
湖北省拨出专项资金推动关闭小造纸、小水泥和小火电。湖北省近期出台了《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拨出专项资金对实施关闭的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企业给予补助。补助范围是“十一五”期间按照省政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政策关闭的“三小”。补助标准是:小水泥立窑窑径在2.2—2.5米(不含2.5米)的, 每关闭1座,补助50万元;窑径在2.5—3.0米(不含3.0米)的补助80万元,3.0米及以上的100万元。非立窑按照该企业2006年的实际产量每吨10元给予补助。小造纸按每吨COD排放量补助3300元。地方所属小火电企业,每关闭1万千瓦奖励60万元;中央电力企业所属的小火电,每关闭1万千瓦奖励3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地关闭企业相关支出,包括关闭合法生产经营企业的困难职工安置费用、集中销毁关闭企业关键设备费用、关闭非国有企业补偿费用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