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竞争力报告2007—2008》述评

2007-12-29 00:00:00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国际竞争力比较》课题组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23期


  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简称WEF)于2007年10月31日发布了《全球竞争力报告2006—2007》的评比结果。我国在131个参评经济体中名列第34,较上年进步1个位次,扭转了2004年以来排名下落的局面。
  应该说明的是,今年的排名结果,除了与上年可比之外,并不具有历史可比性。因为,WEF对今年的评比体系做出了很大调整,与此同时,只重新计算了去年的评比结果、并未对历史排名进行全面更正。而本世纪以来我国在该项评比中的位置大都在40—50名之间,这个第34名,很容易被误解成我国的竞争力在今年突飞猛进。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在可比口径上加以注意,避免直接引用历史上的排名位次。
  有鉴于此,本文首先说明评比体系调整对我国排名的影响,然后再进一步解读评比结果。
  
  一、评比体系调整对我国的影响
  
  WEF认为,用于评价国家竞争力的方法必然要与时俱进,应把关于驱动竞争力和增长要素的最新思考纳入指标计算。多年来,WEF为反映经济全球化带来发展要素的结构性变化,不断地更新测度国家竞争力的方法。
  全球竞争力报告的总体竞争力排名,在去年首次应用了哥伦比亚大学萨拉·伊·马丁教授于2004年设计的“全球竞争力指数”(简称GCI),今年又对此进行了重大变更,主要包括自身模型体系的调整、评比对象经济发展阶段划分的修正、问卷调查指标处理方法的改进。为了具有可比性,在今年发布的评比结果中,也对去年的GCI进行了重新计算和排名。
  人们或许还会记得,在去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排名榜中,我国的位次是第54,而按今年新修订的方法重新计算之后,这个数字则变更为第35。由此可见,今年评比指标体系调整对我国的总排名影响很大:致使我国的总体排名大幅前移,出现在排名榜的第一集团(前三分之一)之列。本人以为,从经济生活的经验来看,这种移位更为接近实际情况;而且对我国自身与上年的纵向对比分析,应该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影响。
  (一)模型结构的调整
  今年的GCI 以12个支柱为基础,由3个大类项目(被称为“子指数”)、12个子项目(被称为“支柱”),共113个指标组成。与上年相比最重大的变化是,通过分拆和新增两种形式,把支柱项目由9个扩展成12个,依次是: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和初等教育、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