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二十五)

2007-12-29 00:00:00
人大研究 2007年3期


  许国强:发挥人大优势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民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强撰文说,经济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的中心工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正确处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的关系,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办法,给党委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并及时将党委的决策转化为国家意志,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奉献力量。(二)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添活力。要认真开展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广大选民的“双联系”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使代表知情知政;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智慧反映上来,使党和政府能够及时地、真实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还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正确处理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不断强化代表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机制,落实常委会跟踪督办、政府和承办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及现场督办、结果回复等制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在人大代表中形成齐思经济发展、共建宏图伟业的良好氛围。(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一是要重视干部政治思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形势发展和适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吴自升:工作评议应坚持党委领导民主公开讲求实效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自升撰文说,工作评议,把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要使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抓好“四个环节”。(一)坚持党委领导原则,抓好舆论宣传。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确定评议内容,使评议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二是主动邀请党委领导及纪检、宣传、组织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评议工作的主要活动;三是评议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四是对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要向党委组织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转达,以作为干部调配和使用的依据;五是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评议活动始终,增强评议的社会影响,起到“评议一人,影响一片”的效果。(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抓好调查研究。一是人大常委会要组成评议调查组,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二是调查对象应包括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群众、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领导、有关人大代表及与评议对象联系比较多的单位等,调查走访面越宽越好,了解群众的意见越广泛越好;三是调查内容要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结合被评议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主要看是否树立和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否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对调查中得到的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形成科学合理的调查结果,既让本人信服,也让群众满意,为评议提供准确、翔实、可靠的依据。(三)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抓好会议评议。一是无论是述职还是评议,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讲成绩不夸大,谈问题不缩小,揭矛盾不回避,评价客观公正,批评中肯真诚,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可行;二是要坚持依法评价的原则,一切以法律为依据,无论是述职还是评议都应有理有据,不能信口开河;三是会议评议要做到面对面进行,既便于被评议对象直接听取评议意见,也便于评议者当面询问情况,辨明是非,取得共识。(四)坚持讲求实效原则,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本着抓主抓重、求同存异的原则,形成比较系统完整的“评议意见”,及时反馈给被评议人员整改落实;二是要督促被评议对象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三是人大常委会要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听取评议对象整改情况的汇报;四是要对整改不力的人或单位,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及时听取汇报,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其加强整改,必要时运用质询、罢免等刚性手段进行处置,使评议工作有力度、有深度、有震动、有效果。
  王兰香:地方立法应坚持民主性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兰香撰文说,地方立法应体现民意、符合民心,因此在立法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加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力度。要不断完善立法论证会、立法顾问、立法联系点、委托起草法规草案、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规草案审议、立法听证会等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上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在立法调研工作中,应注意调研对象、范围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既要听取专门人员的意见,又要听取管理相对人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尽可能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
  王占红:民主应从细节做起张掖市人大常委会王占红撰文说,据悉,某地的人代会进行选举时,选票的填写方式竟然是: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反对的划“×”,弃权的划“o”。笔者无意揣测会议组织者的本意和动机,但仅就这种做法而言,岂不是等于人大代表一动笔就把自己弃权或反对的选择公之于众?这种“一动笔就泄密”的方式,意味着人大代表只要一动笔,要么是弃权,要么是反对,使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受到很大影响和限制。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明确规定: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这一规定杜绝了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全国人大对这一细节程序的改动,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进一步保障了人大代表充分行使职权。笔者认为,这是一大进步!对于各地尤其是基层选举有示范作用,有助于保证人大代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由此,笔者联想到,现在一些地方人大的表决普遍采用的是举手表决方式,这种方式虽然也具有民主的形式,但有谁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违背会议主持人的意图,去举手反对某议案或某人选?这些看上去是民主的程序,很大程度却存在着程序不公问题,制约着民主进步。正因为如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表决就以按键表决方式代替了鼓掌和举手方式,应该说这是民主细节上的一个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民主存在于细节之中,民主总是从细节开始,民主的细节和程序甚至决定着民主的质量。孙中山先生在组织起草《治国纲要》时,对选举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列得非常详细,足以说明这些细节对民主政治的重要性。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取消代表乘车警车开道、采用无记名投票或电子表决方式对各项报告的决议进行表决、把更多的新闻报道空间留给普通代表等等,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评价。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人大在工作中往往忽略了一些民主细节,影响了民主质量和工作水平。如,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某项工作报告,会议刚刚开始,报告尚未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的审议意见却已写进了决议草案,并将其随同政府报告文本一起装进文件袋中发给组成人员;还比如,人大常委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时,经常对同一机关提请任免的多名人员一次举手表决,等等。细节改进推进民主进程。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进行选举、表决或开展工作时,应该向全国人大看齐,从民主细节做起,以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王彦国:加强监督促进政治和谐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王彦国撰文说,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有多种手段,其中法律的调节是最重要的,是其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是建设公平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因此,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过程中,要进一步把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在法律监督方面,重点选择那些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把执法检查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工作监督方面,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围绕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农”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下岗职工再就业、反腐倡廉、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社会各项事业中带长远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大事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在人事监督上,要对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任中、任后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消除被任命干部“只怕人大一天,不怕人大一届”的思想倾向,不断完善任前供职发言和任后逐年述职制度,特别要强化离任财务审计监督。要把各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刚性,促进政治稳定和谐。
  祁国厅:代表名额分配中如何优化代表整体结构在换届选举中,应把优化代表结构作为衡量选举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那么,如何通过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呢?临泽县人大常委会祁国厅撰文认为,一是适当增加普通群众代表数量。目前,很多地方存在人大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过多,真正的群众代表却很少。因此,在代表名额分配时,要向普通群众代表倾斜,适当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数,增加普通群众代表名额,保证代表结构的代表性。二是择优推荐提名候选人。在代表候选人提名过程中,要按照代表结构的要求在不同选区有重点地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特别是要做好联合选区的工作,防止出现“大单位压小单位”,而不顾候选人素质的现象。三是按界别进行选举。为照顾到代表的广泛性,给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宗教、华侨等各界少量的代表名额,并按界别选举,以确保各界别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四是适当增加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执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分配代表名额时,要求各选区适当增加代表候选人人数,加大差额比例,并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选举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选民自主选出自己信赖的高素质代表。
  牟永祥:抓好六个环节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清水县人大常委会牟永祥撰文说,要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必须抓好以下六个环节。一是确立议题时,抓主抓重。要按照“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选择属于宪法、法律规定的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议题。二是会前学法,有的放矢。要坚持常委会会议前集中学习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精神实质,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摸清实情,看实效。四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审议时要安排充足的时间,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五是集思广益,形成决议。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审议意见能代表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六是督办落实,反馈信息。要对形成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实行跟踪监督,督促落实。
  赵占龙:严把转办关审查关质量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瓜州县人大常委会赵占龙撰文说,严把“四关”,才能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一是转办关。对意见建议要提前交办,由政府及其部门尽可能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推行当面办理、会中办理、现场办理。二是审查关。严格承办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办理方案逐级审核制度,使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规范,要求严格。三是质量关。对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在审核办理答复前后,要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视察,并听取办理汇报、开展代表满意度问卷调查、答复前的办理结果公示,确保办理质量。四是答复关。办理情况的答复在没有报请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情况下,不能答复代表;分管领导审批后,要逐个答复提议代表。